從一開始他就很清楚自己喜歡什麼
喬布斯是一個非常清楚自己喜歡什麼的人,這看起來似乎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真正能弄清楚自己興趣所在,夢想所在的人少之又少。連喬布斯自己都覺得很幸運,他說:“我非常幸運,因為我在很早的時候就找到了我鍾愛的東西。沃茲和我在二十歲的時候就在父母的車庫裏麵開創了蘋果公司。我們工作得很努力,十年之後,這個公司從那兩個車庫中的窮小子發展到了超過四千名的雇員、價值超過二十億的大公司。”
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矽穀的中心地帶,電子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在周圍地區發展起來,全美各地最優秀的電子設計工程師也雲集此地。
喬布斯的家地理位置很好,他的街坊鄰居都是惠普和其他一些電子公司的電子計算機工程設計人員。在這樣濃厚的電子科技氛圍中,對於不善交際的、難以合群的小喬布斯來說,矽穀的電子元件則成了他最好的朋友。喬布斯最大的幸福就是盡情沉浸在電子產品的熱情中,研究它們的工作原理並琢磨如何改進。
喬布斯還和一個在惠普工作,名叫拉裏?蘭格的鄰居成了朋友。有一天,蘭格帶回家一個炭精麥克風,並將它拿到車庫給喬布斯看。喬布斯的興趣頓時被激發,此後他每天回家都在蘭格的車庫裏閑逛,向這位惠普公司的工程師請教無數個問題。工程師也對喬布斯這個孤單、好學而又勤勞的男孩非常欣賞。
1967年,在喬布斯的“努力”下,他們又舉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帕洛阿爾托市。這裏是個電子新興城市,建立了很多著名的電子公司,也有不012少頂級的電子工程師。喬布斯非常喜歡這座城市,這不僅讓他著迷,更讓他感到興奮。這與雜亂不堪的芒廷維尤相比簡直就是天堂!
從喬布斯的生活經曆可以看出他確實是幸運的,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像他這樣能夠有一個好的環境激發自身的興趣,但是如果單純地用幸運來解釋喬布斯之後的成功是完全不合理的。其實,喬布斯之所以能在一開始就找到自己的興趣所在、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就是因為他非常了解自己,他未來的人生軌跡其實早已深埋在現在的日常生活之中。
在中學時代,喬布斯就一直在探索他未來事業的方向--那是能讓他全身心投入的事情。
在初中時,喬布斯在迷戀電子設備的同時,他也開始對一些文學作品產生濃厚的興趣。他認識了莎士比亞、狄蘭?托馬斯等古典作家,還讀了梅爾維爾的作品《白鯨》;三年級時,還上了文學創作課,這時的他也許想當個作家。
在這個熱愛體育的西方大國--美國,幾乎每個人都參加體育活動。在這種環境的影響下,喬布斯曾有過新的努力方向。這時,他好像對電子學失去了興趣,因為在遊泳俱樂部參加的遊泳訓練占去了他很多時間。但他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在這方麵發展,因為他發現他真不是做運動員的料。
後來,喬布斯又在周末到海爾蒂克商店打工。在那裏,他再次對電子元器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在海爾蒂克商店堆放著很多廢棄不用的電子元器件。
20世紀70年代,個人主義的思潮在美國西海岸興起。喬布斯很快就吸收了嬉皮士們那種反文化傳統的價值觀。
喬布斯很喜歡伯克利嬉皮士世界的氛圍,他在每個星期總要從矽穀跑到伯克利兩三次。在這裏,很少碰到矽穀的熟人,他可以在灣區漫步,思索各種想法和實踐的可能性。喬布斯在伯克利的所思所想,也深深影響了他對未來的決定。
可見,喬布斯也曾迷惘過,但是他能夠決然地從不適合自己的領域中跳出來,再次回歸到自己喜歡的領域是很多人都不能做到的。人所在的社會環境是複雜的,從而對人的興趣愛好以及價值觀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影響,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於是很多人就在這種影響中一次又一次地迷失自己,有時候即使真的很喜歡做一件事,但是由於現實環境的不滿足而很輕易地就放棄。大多數人更多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適合什麼,所以喬布斯的成功不僅僅是幸運的,更是必然的。他從一開就找到了自己的興趣所在,而隻有愛好、興趣才是日後爆發的力量之源,所以他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