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9 亙古爍今,永恒的因果律
大師一生最注重因果,嚐語人雲:“因果之法,為救國救民之急務。必令人人皆知現在有如此因,將來即有如此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須於此入手。”大師無論見何等人,皆以此理痛切言之。
——弘一法師
何謂因果?因者就像是種子,種在泥土中,將來可以長成為果實。果者譬如果實,先要種子發芽,然後才能漸漸地開花結果。我們一生所作所為,有善有惡,不好的行為必然會導致不好的結果,而好的行為也自然會帶來好的結果。所以如果我們要避凶得吉,消災得福,就必須要多種善因,努力改過從善,這樣將來才能夠獲得吉祥福德的好結果。
因果報應可以說是佛法教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更是佛法世界觀、人生觀的精華之所在。因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則,在佛教教義體係中,因果是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的基本理論。“因”是能生、“果”是的所生,也就是能引生“果”的是“因”,由“因”而生的是“果”,常言道,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第一要勸大眾深信因果,了知善惡報應一絲一毫也不會差的。
當一個人幹了好事,或幹了壞事之後,心裏就會留下一種影像。幹壞事的人一天到晚不得安寧,幹好事的人心安理得。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幹好事或幹壞事的時候,這種行為會折射成影子,回歸到自身的思維裏,佛法把它叫做種子。當我們幹好事或幹壞事的時候,就種下了善的或惡的種子。此外,善惡的行為還會產生不同的社會效應。當我們傷害一個人,對方不是受到傷害就完事了,他會懷恨在心,甚至等待機會報複,一旦因緣成熟,內心的種子跟客觀條件產生感應,果報就成熟了。
佛教在講因果報應的同時強調主體的自覺,把個人的解脫與度眾生結合起來。這是佛教的重要教義,促使佛教徒靜心,腳踏實地地求佛。大願禪師說:修行要腳跟著地,不能狂妄急躁。要知因識果,如果沒有因果律,任何宗教都會崩潰瓦解。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因果報應的觀點有益於規範人們的行為,所以,佛教講因果律時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殺人一定要償命。這說明了佛教是不會違反世間法律的,而是承認世間法律的。不殺生是這樣,不貪、不說謊也是這種精神。若是為國家生財,為人民謀利,這是利益眾生的事,是大好事;若為個人斂財,為泄私憤而害人,那便為戒律所不許。
因果報應的思想,對貪汙腐敗分子、行為不端的人,也有懲戒意義。這些違法亂紀的人,一般有僥幸心理,不相信因果報應,不相信自己的違法行為會暴露,所謂利令智昏。佛教宣傳因果報應,時時提醒人們行善抑惡,是世間法的重要補充。
弘一大師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須於此入手。”
陳毅生前喜歡說的一句話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齊俱報。”這句話既是佛教的循環報的思想,也是其他宗教或儒家的觀點。如《易經》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道家《太上感應篇》雲:“禍福無門,唯入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句話的佛教意義是:今生一切是前世安排,來生幸福,全看今生積德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