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並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曆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係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資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人的差額。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呈請總經理核準,其餘人員均由其主管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 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資,不足一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 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係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一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一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一天,即扣發該項獎金一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 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lO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給一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 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會。

?員工守則範本二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鍾。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複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人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止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後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

第五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鍾至15分鍾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鍾後,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15分鍾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員工守則範本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揮監督,忠實勤勉地執行其職務。對經辦業務或工種如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麵陳述建議。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平日的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勤勉,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以爭取公司榮譽。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簽到。簽到均應親自為之,不得托人代為簽到或代人簽到。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有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如有違反者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每月遲到或早退

1次至10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

11次至15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

16次至20次者以曠工2天論處。

超過21次概以曠工3天論處。

(二)遲到或早退除事先請準者,超過20分鍾起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工半天論處。

違反這兩項規定者依前麵規定按日計扣薪資。

第五條 各級員工每日應辦事務必須當日辦清,如不能於辦公時間內辦妥應加班趕辦。如有臨時發生緊要事項奉主管人員通知時,雖非辦公時間亦應遵照辦理,不得借故推諉。加班發給加班費,其標準另定。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對顧客或參觀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誠懇友善的態度。對顧客委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擱置不辦。

第七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時可隨時陳述。

第八條 各級員工對於兩級主管同時所發命令或指揮,以直接主管的命令為準。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對於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

(四)對於所辦事項不得收受任何饋贈或向往來行號挪借財物。

(五)非因職務的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經營與本公司業務類似的商業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職務,但經董事長特準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賬簿表冊或函件。

(九)不得攜帶違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第十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主管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其涉及保證事項的保證人應負與保證有關的責任。

五、工 作 禮 儀

?儀容儀表細則

(一)著裝

1.員工上崗時,必須穿著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裝。

2.任何指定穿著的服裝隨時保持清潔、平整。

3.不得穿著褶皺、破損、掉扣的服裝上崗。

4.生產操作型員工上崗需著公司指定的工裝。

5.非生產型員工上崗。如由公司配備,應著公司服裝;未配備的亦應該按照公司的要求穿著相應的服裝。

6.員工出席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應著西裝,佩戴領帶及領夾,穿皮鞋,領帶長度要適中,領帶要結紮得規範美觀,保持皮鞋潔淨亮澤。

7.在崗時嚴禁卷露衣袖、褲腿等不雅穿著。

8.員工須按公司要求佩戴、顯露公司標誌。非工作需要,員工一般不將公司配備的工作服裝在公司以外穿著。

(二)儀容規範

1.麵帶笑容,保持開朗心態,有利於營造和諧、融洽的工作氣氛。

2.保持身體清潔衛生,這不僅是健康的需要,更是文明的表現,有利於與人交往。

3.頭發梳理整齊、麵部保持清潔。

4.男員工不留長發,女員工不化濃妝。

5.保持唇部潤澤,口氣清新,以適合近距離交談。

6.手部幹淨,指甲修剪整齊,男員工不留長指甲,女員工不塗抹鮮豔指甲油。

7.宜使用清新、淡雅的香水。

8.社交場合不宜戴墨鏡(參觀、旅遊除外)。

9.女員工不宜佩戴有聲響的飾物。

10.公文包(手提包)外觀整潔,男士公文包以黑色為佳。

?儀態舉止規範

(一)站姿

1.抬頭、挺胸、收腹、雙肩舒展,雙目平視。

2.雙臂和手在身體兩側自然下垂,女員工雙臂可下垂交叉放於身體前。

3.女員工站立時,雙膝和腳跟要靠緊,雙腳呈“V”字型。

4.男員工站立時,雙腳可並攏呈“V”字形,也可分開。分開時雙腳應與肩同寬。

5.站立時,雙手不可叉在腰間,不宜放人褲子口袋中,也不宜在胸前抱臂。

6.站立時雙腿不可不停地抖動。

(二)坐姿

1.從容就座,動作要輕而穩,不宜用力過猛。

2.就座時,不宜將座椅或沙發坐滿,也不宜僅坐在座椅邊上。

3.就座後,上身應保持正直而微前傾,頭部平正,雙肩放鬆。

4.男員工就座後,雙手可自然放於膝上,或輕放於座椅扶手上,手心向下,注意手指不要不停地抖動。

5.女員工就座後雙手交叉放於腿上,手心向下。

6.女員工身著裙裝入座時,應先用手將裙子向雙腿攏一下。要注意裙子不要被其他東西掛著。

7.男員工就座後雙腿平行分開,不宜超過肩寬;女員工就座後雙腿並攏,采用小腿交叉向後或偏向一側。注意,雙腿不可向前直伸。

8.若需要同側邊的人交談,宜將身體稍轉向對方。

9.離座站起時要穩重,可右腳後收半步,然後從容站起。

10.注意坐下後雙腿都不可不停地抖動。

(三)走姿

1.行走時,上身保持正直,雙肩放鬆,目光平視,雙臂自然擺動。男員工注意手不宜 放在褲子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