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1 / 3)

諒山大捷的消息傳到福州,左宗棠十分興奮,福建前線的將士和全省人民也都歡欣鼓舞。可是這種興奮、歡欣的情緒沒有能持續多久,接著就傳來朝廷下詔停戰撤兵的消息,又使左宗棠驚詫萬分。他和投降派鬥爭了許多年,對他們的伎倆也有所了解,但是在大勝之後卻妥協投降,卻是萬難料到的事。他堅決反對輕率議和和撤兵,對事態的發展氣忿不已。雖然知道自己的話朝廷已不會聽,但仍然要盡最後一次努力,試圖阻止議和和撤兵,改變局勢,雖則可能是一次徒勞。他立即上密奏給朝廷說:

“要盟宜慎,防兵難撤。……用兵之道,宜防爾詐我虞;馭夷之方,貴在有備無患。法國自逞兵以來,忽戰忽和,反複無常,不可信任。去年簽訂《簡明條約》,旋又毀約挑釁,觀音橋之戰反誣賴為我先開,威脅恐嚇,無所不至。現在又請議和,怎可輕信?目前沿海沿邊各省,經過慘淡經營,防務已稍微周密;今在戰勝之餘,又輕率議和,日後辦理洋務,勢必更為困難。”

左宗棠也知道和議既已簽定,要改約勢必很困難,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又補充說:“前約(《天津簡明條約》)已置越南度外,而新失之基隆、澎湖必當歸還,然後可許。”要求朝廷至少要收複基隆、澎湖,多少挽回一點損失。

這道奏折上去,並沒有下文,這也是意料中事。但是後來清廷在訂立細約中,堅持要回了基隆和澎湖,總算是采納了一點左宗棠和主戰派的要求。雖然這道奏折的主要目的——阻止議和和撤兵沒有達到,但它揭露了法國侵略者的狡詐和陰謀,指明了我沿海沿邊已有較周密的防務,抨擊了投降派的賣國行為,也批評了清朝廷支持投降派的錯誤,左宗棠的堅定的愛國立場和直言無諱的勇氣,博得了主戰派和全國人民的衷心擁戴。

左宗棠上密奏後的第三天,三月初七日,李鴻章與法國公使巴德諾(Jules Paengre)正在天津商談條約的最後內容,根據巴黎草約逐條核定,修改增補。全國人民本來都陶醉在諒山——鎮南關大捷的喜訊中,這時忽然聽到議和投降的消息,如同一盆冷水從頭頂上澆下來,頓時反法、反和議的情緒和言論高漲。但是封建時代的人民對國家大事毫無發言的權利,盡管他們義憤填膺,清朝廷全不把他們放在心上。於是有一些人把希望寄托在主戰派主帥左宗棠的身上。張之洞的消息比較靈通,他得知李鴻章秉承慈禧的意旨,正在天津搞和義陰謀,自己雖然是兩廣總督、名傾朝野的大員,但在強大的投降勢力麵前,仍然感到“人微言輕”,隻有左宗棠這樣威揚中外的功勳元老,才是舉足輕重、影響大局的人物。三月十七日,他打電報給左宗棠,要求他出麵為國家主持正義,急圖補救,電文說:

“聞中法詳細約款十條,日內即將畫押,無非有利於法,有害我華之事。我雖已一再上奏勸阻,但初則反遭切責,後則不予理睬,人微言輕,無術挽救。若再草草畫押,後悔曷追?公有回天之力,幸速圖之,但勿道洞言。”

左宗棠的密奏已經遞上去20天了,迄今並無回音。張之洞和其他主戰人士以為左宗棠有回天之力,還寄希望於他一人。其實左宗棠何嚐有回天之術?“天”掌握在慈禧手中,慈禧現在和李鴻章上下相呼應,沆瀣一氣。他們都極端害怕與外國作戰,他們認為,隻要一戰,大局就將不可收拾,慈禧的金鑾寶座就坐不牢,又將重演逃出京師的鬧劇了。他們已完全喪失了對國家、對民族的信心;誰去進諫,也聽不進去了。宗棠回想在離京前向慈禧告辭時,慈禧義憤填膺向他表示支持主戰的一幕,簡直是一場騙局。但他此時已無可奈何,隻能唉聲歎氣而已。

投降派的勢力如此之大,張之洞以湖廣總督的身份,不僅說話不管用,自感“人微言輕”,而要求左宗棠說話,還要“勿道洞言”,請他保密,別泄漏了他的“主謀”以免遭到報複,可見報降派當時的凶焰,他們對異己分子將會采取惡毒的手段。

事實確是這樣。他們最痛恨的是左宗棠。李鴻章在塞防與海防之爭中,輸給了左宗棠,早已憋了一口惡氣。但他深體聖意,知道慈禧要保全左宗棠,所以對宗棠還不敢也不能直接下手,但是對他的部下卻要下手了,這至少也能使宗棠氣個半死。首先開刀的是王德榜。王德榜是宗棠親自派往中越邊境抗法的,如今王德榜打了勝仗,立了功,卻遭到朝廷的革職,這確使左宗棠十分氣忿和傷感。他傷感的不單是為王德榜個人的厄運和不公正的待遇,更傷感的是,朝廷是非不分,邪惡橫行。貪生怕死、庸懦諂佞之徒當權,正直愛國的人反受排斥打擊,如此下去,勢將伊於胡底?想想國家前途,確實令人寒心。

投降派的毒手不僅施之於中越前線的王德榜,同時又轉移到台灣的劉趝,上年基隆失守,劉趝直接向左宗棠稟報,使巡撫劉銘傳受到朝廷斥責,劉銘傳早已恨之入骨。現在投降派得勢,老靠山李鴻章炙手可熱,正是報複的時機。同治十一年三四月間,台灣有一名包辦洋藥厘金董事陳鬱堂,侵吞了鹿港厘金四萬餘兩,提審不到;劉銘傳就給劉趝安上一個罪名,說是因他包庇,並且和陳鬱堂通同作弊。包庇罪是很容易給人加上去的,隻要不許被告說話,也毋需罪證。本來這類案件應交由閩浙總督審理,李鴻章恐怕楊昌?會主持公道,因而在朝中耍了花招,專派大員前來查辦,結果是劉趝有冤無處伸,遭到革職、籍沒家產,還定下死罪(斬監候),後來改為流放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