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方馬埋輪,諸家釋方為縛,或謂縛馬為方陳者,何也?曰:解方為縛者,義不經;據縛而方之者,非武本辭。蓋方當作放字。武之說,本乎人心離散,則雖強為固止,而不足恃也。固止之法,莫過於柅其所行。古者用兵,人乘車而戰,車駕馬而行,今欲使人固止而不散,不得齊勇之政,雖放去其馬而牧之,陷輪於地而埋之,亦不足恃之為不散也。噫!車中之士,轅不得馬而駕,輪不得轍而馳,尚且奔走散亂而不一,則固在以政而齊其心也。
或問:兵情主速,又曰為兵之事,夫情與事義果異乎?曰:不可探測而蘊於中者,情也;見於施為而成乎其外者,事也。情隱於事之前,而事顯於情之後。此用兵之法,隱顯先後之不同也。所謂兵之情主速者,蓋吾之所由、所攻,欲出於敵人之不虞、不誡也。夫以神速之兵,出於人之所不能虞度而誡備者,固在中情秘密而不露,雖智者深間,不能前謀先窺也。所謂為兵之事者,蓋敵意既順而可詳,敵釁已形而可乘,一向並敵之勢,千裏殺敵之將,使陳不暇戰而城不及守者,彼敗事已顯,而吾兵業已成於外也。故曰,所謂巧能成事者,此也。是則情事之異,隱顯先後也。
或問:九地之中,複有絕地者,何也?曰:興師動眾,去吾之國中,越吾之境土,而初入敵人之地,疆場之限,所過關梁津要,使吾踵軍在後,告畢書絕者,所以禁人內顧之情,而止其還遁之心也。《司馬法》曰:“書親絕,是謂絕顧壹慮。”《尉繚子?踵軍令》曰:“遇有還者誅之。”此絕地之謂也。然而不預九地者何?九地之法皆有變,而絕地無變;故論於九地之中,而不得列其數也。或以越境為越人之國,如秦越晉伐鄭者,鑿也。
或問:不知諸侯之謀,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不能行軍;不用鄉導,不能得地利。重言於《軍爭》、《九地》二篇者,何也?曰:此三法者,皆行師、爭利、出沒、往來、遲速、先後之術也。蓋軍爭之法,方變迂為直,後發先至之為急也;九利之利,盛言為客深入利害之為大也。非此三法,安能舉哉?噫!與人爭迂直之變,趨險阻之地,踐敵人之生地,求不識之迷塗,若非和鄰國之援,為之引軍,明山川、林麓、險難、阻厄、沮洳、濡澤之形而為之標表,求鄉人之習熟者為之前導,則動而必迷,舉而必窮。何異即鹿無虞,惟人於林,不行其野,強違其馬,欲爭迂直之勝,圖深入之利,安能得其便乎?稱之二篇,不其旨哉!
或問:何謂無法之賞,無政之令?曰:治軍禦眾,行賞之法,施令之政,蓋有常理。今欲犯三軍之眾,使不知其利害,多方誤敵,而因利製權,故賞不可以拘常法,令不可以執常政。噫!常法之賞,不足以愚眾;常政之令,不足以惑人。則賞有時而不拘,令有時而不執者,將軍之權也。夫進有重賞,有功必賞,賞法之常也。吳子相敵,北者有賞;馬隆募士,未戰先賞。此無法之賞也。先庚後甲,三令五申,政令之常也。武曰:若驅群羊往來,莫知所之。李愬襲元濟,初出,眾請所向,曰:“東六十裏止。”至張柴,諸將請所止。複曰:“入蔡州。”此無政之令也。
或問:用間使間,聖智仁義,其旨安在?曰:用間者,用間之道也。或以事,或以權,不必人也。聖者無所不通,智者深思遠慮,非此聖智之明,安能坐以事權間敵哉?使間者,使人為間也。吾之與間,彼此有可疑之勢;吾疑間有覆舟之禍,間疑我有害己之計。非仁恩不足以結間之心,非義斷不足以決己之惑,主無疑於客,客無猜於主,而後可以出入於萬死之地而圖功矣。秦王使張儀相魏,數年無效,而陰厚之者,恩結間之心也。高祖使陳平用金數十萬,離楚君臣;平,楚之亡虜也,吾無問其出入者,義決己之惑也。
或問:伊摯、呂牙,古之聖人也,豈嚐為商、周之間邪?武之所稱,豈非尊間之術而重之哉?曰:古之人立大事,就大業,未嚐不守於正;正不獲意,則未嚐不假權以濟道。夫事業至於用權,則何所不為哉?但處之有道,而卒反於正,則權無害於聖人之德也。蓋盡在兵家名曰間,在聖人謂之權。湯不得伊摯,不能悉夏政之惡;伊摯不在夏,不能成湯之美。武不得呂牙,不能審商王之罪;呂牙不在商,不能就武之德。非此二人者,不能立順天應人伐罪吊民之仁義。則非為間於夏、商而何?惟其處之有道,而終歸於正,故名曰權。兵家之間,流而不反,不能合道,而入詭詐之域,故名曰間。所謂以上智成大功者,真伊、呂之權也。權與間,實同而名異。
或問:間何以終於篇之末?曰:用兵之法,惟間為深微神妙,而不可易言也。所謂非聖智不能用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者,難之之辭也。武始以十三篇幹吳者,亦欲以其書之法,教闔閭之知兵也。教人之初,蒙昧之際,要在從易而入難,先明而後幽,本末次序而導之,使不惑也。是故始教以計量校算之法,而次及於戰攻、形勢、虛實、軍爭之術,漸至於行軍、九變、地形、地名、火攻之備,諸法皆通,而後可以論間道之深矣。噫!教人之始者,務令明白易曉,而遽期之以聖智微妙之所難,則求之愈勞,而索之愈迷矣,何異王通謂不可驟而語《易》者哉?或曰:廟堂多算,非不難也,何不列之終篇也?曰:計之難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計而索其情也。夫敵人之情,最為難知,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先知者必在於間。蓋計待情而後校,情因間而後知,宜乎以間為深,而以計為淺也。孫武之蘊至於此,而後知十家之說不能盡矣。
附錄三:曆代名家評孫子
明之吳越,言之於齊,曰智知孫氏之道者,必合於天地。——《孫臏兵法?陳忌問壘》附簡
有提十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武子也。——《尉繚子?製談篇》
臨武君與孫卿子議兵於趙孝成王前。
王曰:“請問兵要。”
臨武君對曰:“上得天時,下得地利,觀敵之變動,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
孫卿子曰:“不然。臣所聞古之道,凡用兵攻戰之術,在乎壹民。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中微,六馬不和則造父不能致遠,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
臨武君曰:“不然。兵之所利者勢利也,所行者變詐也。善用兵者感忽悠暗,莫知其所從出,孫吳用之無敵於天下,豈必待附民哉?”
孫卿子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誌也。君之所貴權謀勢利也,所行攻奪變詐也,諸侯之事也。”——《荀子?議兵》
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披甲者少也。——《韓非子?五蠹》
吾治生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強不能有所守,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史記?貨殖列傳》白圭語
自是之後,名士迭興,晉用咎犯,而齊用王子,吳用孫武,申明軍約,賞罰必信,卒伯諸侯,兼列邦土,雖不及三代之誥誓,然身寵君尊,當世顯揚,可不謂榮焉?豈與世儒暗於大較,不權輕重,猥雲德化,不當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執不移等哉!——《史記?律書》
世俗所稱軍旅,皆道《孫子兵法》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論,論其行事所施設者。——《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非信廉仁勇不能傳兵論劍,與道同符,內可以治身,外可以應變,君子比德焉。作《孫子吳起列傳》第五。——《史記?太史公自序》
非兵不強,非德不昌,黃帝、湯、武以興,桀、紂、二世以崩,可不慎歟!《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能紹而明之,切近世,極人變。——《史記?太史公自序》
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雄傑之士因勢輔時,作為權詐以相傾覆,吳有孫武,齊有孫臏,魏有吳起,秦有商鞅,皆禽敵立勝,垂著篇籍。當此之時,合縱連橫,轉相攻伐,代為雌雄。齊湣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秦昭以銳士勝。世方爭於功利,而馳說者以孫吳為宗。——《漢書?刑法誌》
孫武、闔廬,世之善用兵者也。知或學其法者,戰必勝;不曉什伯之陣,不知擊刺之術者,強使之軍,軍覆師敗,無其法也。——《論衡?量知篇》
操聞上古有弧矢之利,《論語》曰“足兵”,《尚書》八政曰“師”,《易》曰“師貞,丈人吉”,《詩》曰“王赫其怒,爰征其旅”,黃帝、湯、武,鹹用幹戚以濟世也。《司馬法》曰:“人故殺人,殺之可也。”恃武者滅,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聖人之用兵,戢時而動,不得已而用之。吾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所著深矣!孫子者齊人也,名武,為吳王闔閭作兵法一十三篇,試之婦人,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後百歲餘有孫臏,是武之後也。審計重舉,明畫深圖,不可相誣。而後世人未之深亮訓說,況文煩富,行於世者失其旨要,故撰為《略解》焉。——《孫子十家注?孫子序》曹操語孫武所以能製勝於天下者,用法明也。——《三國誌?馬良傳附馬謖傳》裴鬆之注引諸葛亮語
闔閭信其威,夫差用其武,內果伍員之謀,外騁孫子之奇,勝強楚於柏舉,棲勁越於會稽,闕溝乎商魯,爭長於黃池。——左思《吳都賦》
抱痼疾而言精和、鵲之技,屢奔北而稱究孫、吳之算,人不信者,以無效也。——葛洪《抱樸子?微旨》孫武兵經,辭如珠玉,豈以習武而不曉文也!——劉勰《文心雕龍?程器》
朕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孫武十三篇,無出虛實。夫用兵識虛實之勢,則無不勝焉。——《唐太宗李衛問對》卷中,李世民語
案《曹公新書》曰:“己二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己五而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此言大略耳。唯孫武雲:“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習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則必為之二術。教戰時,各認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為變,此教戰之術爾。教閱既成,眾知吾法,然後如驅群羊,由將所指,孰分奇正之別哉?孫武所謂“形人而我無形”,此乃奇正之極致。是以素分者,教閱也;臨時製變者,不可勝窮也。——《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上,李靖語
太宗曰:“嚴刑峻法,使眾畏我而不畏敵,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非有刑法臨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勝敗,情狀萬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陳勝、吳廣敗秦師,豈勝、廣刑法能加於秦乎?光武之起,蓋順人心之怨莽也,況又王尋、王邑不曉兵法,徒誇兵眾,所以自敗。臣案《孫子兵法》曰:‘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此言凡將先有愛結於士,然後可以嚴刑也。若愛未加而獨用峻法,鮮克濟焉。”
太宗曰:“《尚書》言:‘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何謂也?”
靖曰:“愛設於先,威設於後,不可反是也。若威加於前,愛救於後,無益於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非所以作謀於始也。故《孫子兵法》之法,萬代不刊。”——《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中
太宗曰:“兵法孰為最深者?”
靖曰:“臣常(嚐)分為三等,使學者當漸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將法。夫道之說,至微至深,《易》所謂‘聰明睿智神武而不殺’者是也。夫天之說,陰陽;地之說,險易。善用兵者,能以陰奪陽,以險攻易,孟子所謂‘天時地利’者是也。夫將法之說,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謂‘得士者昌’,管仲所謂‘器必堅利’者是也。”
太宗曰:“然。吾謂不戰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戰百勝者,中也;深溝高壘以自守者,下也。以是校量,孫武著書,三等皆具焉。”——《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下
語有之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誠謂得兵術之要也,以為孫武所著十三篇,旨極斯道。故知往昔行師製勝,誠當皆精其理。今輒捃摭與孫武書之義相協並頗相類者纂之,庶披卷足成敗在斯矣。——杜佑《通典》卷一四八,《兵一》
自古以兵書著書列於後世、可以教於後生者,凡十數家,且百萬言。其孫子所著十三篇,自武死後凡千歲,將兵者有成者、有敗者,勘其事跡,皆與武所著書一一相抵當,猶印圈模刻,一不差跌。——杜牧《樊川文集?注孫子序》武之所論,大約用仁義,行機權。——《杜牧注孫子?序》
戰國諸侯言攻戰之術,其間以權謀而輔仁義,先智詐而後和平,惟孫子十三篇而已。——施子美《武經七書講義?孫子?計篇》引張昭《張昭兵法》語武之書本於兵,兵之術非一,而以不窮為奇,宜其說者之多也。——《歐陽文忠公集?居士集?孫子後序》
孫武十三篇,兵家舉以為師。然以吾評之,其言兵之雄乎!今其書,論奇權密機,出入神鬼,自古以兵著書者罕所及。以是而揣其為人,必謂有應敵無窮之才,不知武之用兵乃不能必克,與書所言遠甚……
且吳起與武一體之人也,皆著書言兵,世稱孫吳。然而吳起之言兵也,輕法製,草略無所統紀,不若武之書辭約而意盡,天下之兵說皆歸其中。然吳起始用於魯,破齊;及入魏,又能製秦兵;入楚,楚複霸。而武之所為反如是,書之不足信也,固矣。——蘇洵《嘉祐集?權書?孫武》
神宗論孫武書,愛其文辭,意指。王安石曰:“言理而不言事,所以文約而所該者博。”士論及韓信,安石曰:“信但用孫武一二言,即能成功名。”——《澗泉曰記》
古之言兵者,無出於孫子矣。利害之相權,奇正相生,戰守攻圍之法,蓋以百數,雖欲加之而不知所以加之矣。然其所短者,智有餘而未知其所以用智,此豈非其所大闕歟?
夫兵無常形,而逆為之形;勝無常處,而多為之地。是以其說屢變而不同,縱橫委曲,期於避害而就利,雜然舉之,而聽用者之自擇也。是故不難於用,而難於擇……
古之善用兵者,見其害而後見其利,見其敗而後見其成。其心閑而無事,是以若此明也。不然,兵未交而先誌於得,則將臨事而惑,雖有大利,尚安得而見之!若夫聖人則不然。居天下於貪,而自居於廉,故天下之貪者,皆可得而用。居天下於勇,而自居於靜,故天下之勇者,皆可得而役。居天下於詐,而自居於信,故天下之詐者,皆可得而使。天下之人欲有功於此,而即以此自居,則功不得而成。是故君子居晦以禦明,則明者畢見;居陰以禦陽,則陽者畢赴。夫然後孫子之智,可得而用也。
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君子方其未發也,介然如石之堅,若將終身焉者;及其發也,不終日而作。故曰:不役於利,則其見之也明。見之也明,則其發之也果。今夫世俗之論則不然,曰:兵者,詭道也。非貪無以取,非勇無以得,非詐無以成。廉靜而信者,無用於兵者也。嗟夫,世俗之說行,則天下紛紛乎如鳥獸之相搏,嬰兒之相擊,強者傷,弱者廢,而天下之亂何從而已乎?
夫武,戰國之將也,知為吳慮而已矣。是故以將用之則可,以君用之則不可。今其書十三篇,小至部曲營壘、芻糧器械之間,而大不過於攻城拔國用間之際,蓋亦盡於此矣。天子之兵,天下之勢,武未及也。——《蘇軾文集》卷三《孫武論》
昔以兵為書者無若孫武。武之所可以教人者備矣;其所不可者,雖武亦無得而預言之,而唯人之所自求也。故其言曰:“兵家之勝,不可先傳。”又曰:“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又曰:“人皆知我所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製勝之形,故其戰勝不複,而應形於無窮。”善學武者,因諸此而自求之,乃所謂方略也。去病之不求深學者,亦在乎此而已。嗟乎!執孫吳之遺言以程人之空言,求合乎其所以教,而不求其所不可教,乃因謂之善者,亦已妄矣。——何去非《何博士備論?霍去病論》
言兵無若孫武,用武無若韓信、曹公。武雖以兵為書,而不甚見於其所自用;韓不自為書,曹公雖為而不見於後世,然而傳稱二人者之學皆出於武,是以能神於用而不窮。竊嚐究之,武之十三篇,天下之學兵者所通誦也,使其皆知所以用之,則天下孰不為韓、曹也?韓、曹未有繼於後世,則凡得武之書伏而讀之者,未必皆能辦於戰也。武之書,韓、曹之術皆在焉,使武之書不傳,則二人者之為兵,固不戾乎武之所欲言者;至其所以因事設事,因而不窮者,雖武之言有所未能盡也。驅市人白徒而置之死地,惟若韓信者然後能斬陳餘;遏其歸師與之死地,惟若曹公者然後能克張繡。此武之所以寓其妙,固有待乎韓、曹之儔也。——何去非《何博士備論?魏論下》
自六經之道散而諸子作,蓋各有所長,而知兵者未有過孫子者。——陳直中《孫子發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