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吉有個六弟,叫郭明吉,從小就跟郭新吉長大。小時候,在太行山區,一隻狼襲擊了郭明吉,郭新吉把他從狼口裏救出來時,小明吉的臉已被狼撕下一塊肉,留下塊大疤痕。一直到70年代,年齡已經很大的郭明吉才娶了個農村姑娘。郭新吉一直對六弟懷有內疚。1973年郭新吉調鳳台時,有人出於同情心把郭明吉愛人的戶口從農村轉到城鎮。郭新吉發現後,立即到公安部門作了檢討,並親自在弟媳的戶籍表上簽了“予以注銷”的批示,同時在縣委大院門口張榜公布。全縣幹部對郭新吉心服口服,但老伴卻與郭新吉大吵了一場。就在這一年冬天,弟媳與六弟離了婚。郭新吉雖心如刀割,但他對老伴和六弟講:“我不能因為是領導就以權謀私。你們平時不是也恨這種風氣嗎?我若也這麼搞,你們恨不恨?你們不恨群眾恨!我給你們一句話:誰當郭新吉的親屬,誰就沒有享受在前搞特殊的權利!”
84.鮑江兮“寧讓權作廢,不讓權濫用”
鮑江兮,中國農業銀行鳳城滿族自治區支行行長,黨委書記。全國金融係統勞動模範。
鮑江兮一生嚴於律己,清正廉潔。他以一個執政黨黨員的高度責任感發誓要“為黨添彩,不為她抹黑。”
與“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言詞針鋒相對,鮑江兮有著自己的信條:“寧讓權作廢,不讓權濫用。”他擔任銀行領導以來,從未批過一筆人情貸款。
1985年,鮑江兮的一位至親從外地來找他,借款數萬元做買賣,這件事鮑江兮可真為難了。這位至親曾對老鮑及其家有過很多幫助,按鮑江兮的為人之道,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但以黨權報私恩,非理也。鮑江兮好言相述,好酒相待,但款還是不能貸。
鮑江兮一家從1956年起,就住著鳳城鎮翰墨裏胡同一座連廚房在內21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四世同堂,老少五六口人擠在一起。房子外高裏低,伏天地上滲水,寒冬牆上掛霜、暴雨天大水曾幾次衝進屋內沒了炕。
1981年,行裏買了一些住房,想給他調換一下,可他想到自己是副行長,讓了。這是第一次。
1984年,縣農行蓋了一幢宿舍樓。職工、鄰居都說:“老鮑家可要熬出頭了。”家裏人幾次悄悄去“欣賞”新房。可到分房時,看到一部分同誌困難仍不能解決,鮑江兮打消了要房的念頭,明確表態“這次新樓堅決不要,再等下班車。”全家人想不通,他就耐心地解釋。妻子、老母的工作一一做通了。當行領導來征求意見時,老母慨然地說:“就按江兮意見辦吧!他是黨員,是領導,不能隻想自己,讓大家戳脊梁骨。”這是第二次。
1986年,省農行特批三萬元為鮑江兮在鎮上買了一套商品房。這時恰好縣行又在建一幢家屬樓,鮑江兮將買妥的商品房退掉,把這筆錢投入蓋家屬樓。這是第三次。
鮑江兮就是這樣一次一次地讓著,一直等到末班車。1988年,縣行宿舍樓竣工,全行所有的無房戶都解決了,他才結束了在21平方米的小房中居住了32年的曆史。
“花公家錢仔細些,花自己錢大方些。”這是鮑江兮辦公桌玻璃板下的字條。
在鮑江兮看來,我們幹工作,黨已給了報酬,怎麼還能拿不屬於自己的票子呢?因此,他不僅不取不義之財,就是一些規定中可取之財也沒有裝入個人腰包。
1988年,縣農行完成承包任務。丹東市行和鳳城縣政府分別獎勵1000元和450元,都被他充入行長福利基金。他認為,成績的取得是全縣行“八百壯士”的努力,賬記在集體名分上合情合理。
稿酬是個人的心血費,鮑江兮卻大多用於公事。“三·八”節,他拿出200元獻給了縣行機關的“半邊天”。
鮑江兮曾說:“兒女的路應該由他們自己闖,不能靠沾父母的光過日子。”他的行動兌現了這句話。
兒子插隊四年,憑自己努力考上技校,畢業後分配在離家200裏遠的山溝裏,當了汽車修理工,娶妻安家。祖母不忍心讓孫子遠離家鄉,偏居山溝。1985年,縣行一位領導體諒老人心意,親自出麵聯係,擬采取串調方式,將他們夫婦安排在兄弟銀行。當一切手續辦妥後,才通知了鮑江兮。但鮑江兮為了避免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退回了那個過五關、斬六將才辦全的調動手續。兒子兒媳至今仍然留在那山溝裏。
長女新時,曾因煤氣中毒,吃藥不慎,得了後天性心髒病。下鄉整整七年,最後一批回城,先做臨時工,砸石頭子兒,1976年才到縣自來水公司當了一名大集體工人。鮑江兮任行領導後,工友們攛掇新時往銀行調。新時深知爸爸的為人,也體諒爸爸的難處,不企求去坐農行那把椅子,但因體弱多病,曾多次求爸爸幫助調換個稍輕快的工作。為這事老母和妻子多次苦求過鮑江兮,老友曾熱心相勸,鮑江兮也思前想後,但他恪守“寧讓權作廢,不讓權濫用”的信條,直到女兒病逝,也沒有答應她的請求。
有人說鮑江兮克己舍家,甚至近乎不通情理。他想的是“等到那一天去向馬克思報到的時候,捫心自問,一生無愧於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