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個孩子肯定是自願出走的。他一個人或者是和另外一個人。”
“還有,孩子是穿戴整齊,這證明事發前他就目的明確。但是這個德國人連襪子也沒穿就走了,他一定是沒有什麼準備。”
“這是可以確定的。”
“可能是他從臥室的窗戶瞧見這個孩子跑掉了,他想追回那個孩子,但在途中遇到了不幸。”
“大概是這樣的。”
“現在我談我推斷的最關鍵部分。一個成年人騎車,而不是跑著去追一個小孩子。而且聽說他的車技相當高,這證明他認為那個孩子會迅速跑掉。”
“這就要涉及到另外那輛自行車了。”
“我們繼續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況:離開學校五公裏後,他被一隻強壯的手臂殘酷地一擊。這就是說那個孩子在跑的途中有人陪同,他們跑得飛快,因為一位善於騎車的人騎了五英裏後才追上他們。現場,隻留有幾個牛羊的蹄痕。五十碼之內沒有小路。另一個騎車人可能與這件謀殺案沒有任何關係,而且那裏也沒有留下那個人的腳印。”
“我的朋友,這有可能嗎?”我大聲喊道。
福爾摩斯說:“對!事情完全不是那樣。”
“他是自己摔倒後碰碎了顱骨?”
“濕地上不可能發生那種情況。”
“我可是再也想不出其它辦法了。”
“我現在再好好利用一下,另外那輛車胎是登洛普牌的自行車。”
我們沿著這輛自行車的痕跡,繼續向前走了一段路程,荒原不久便上升為斜坡,上麵長滿了石南草,我們還經過了一條水道。但這個軌跡還是沒有給我們提供出什麼線索。在登洛普車胎軌跡結束的地方,是切斯特菲爾德大路,一頭通向公爵府,府邸在我們左方幾英裏以外,另一頭通向前方地勢較低的模糊的農村。
我們來到了一家外觀又髒又破的旅店,門上掛著一塊正在搏鬥的公雞的招牌。這時福爾摩斯突然扭傷了踝骨。他艱難地跳到門前,門前蹲著一個皮膚黑黑、年紀較大的人,那人嘴裏叼著一支黑色的泥製煙鬥。
我的同伴說:“你好,盧賓?黑斯先生。”
這個鄉下人抬起了眼皮,回答道:“你是哪位,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你頭上的招牌告訴了我您的名字。你是一家之主,大概你的馬廄裏沒有馬車之類的東西。”
“對,沒有。”
“我的腳踩不了地了。”
“那就別踩到地上。”
“那我走不了路了?”
“你難道不可以跳嗎?”
這位鄉下人很粗魯,但福爾摩斯卻毫不介意。
他說:“朋友,你瞧,我真的走不了了。隻要能往前就行,怎麼走我都不介意。”
店主人說:“我也不介意。”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辦,如果你能借我一輛自行車的話,我可以給你一鎊金幣作為報酬。”
店主吃驚地豎起了耳朵。
“你要去哪裏呢?”
“到霍爾得芮斯公爵的府上。”
店主人看著我們衣服上的泥土,帶著諷刺意味說:“你們是公爵的下人吧?”
福爾摩斯還是那麼溫和地笑著。
“他見到我們一定會十分高興的。”
“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知道他失蹤的兒子的消息。”
店主人顯然很吃驚。
“什麼?你們知道他兒子在哪兒?”
“可能在利物浦,警察隨時會找到他的。”
店主人突然又變得和藹可親了。
他說:“雖然他曾無故地把我解雇。但聽到這消息,我還是很高興的,讓我幫你們把這個消息送去吧。”
福爾摩斯說:“我們先吃些東西,然後你把自行車推出來。”
“我真的沒有自行車。”
我的同伴取出一鎊金幣。
“跟你說,我沒有自行車,但我可以給你們提供兩匹馬。”
福爾摩斯說:“我們吃完東西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