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濫用驛站,享樂揮霍民財。張居正在整頓吏治的過程中,對各級官員憑借職權濫用驛站(古時供傳遞公文的馬或來往官員途中歇宿、換馬的地方,相當現在官員行使公事時所住的賓館之類)行為,也進行了整頓。明代,從京師到各省的交通要道都設有驛站,負責供應使用驛站官員的吃、住、夫役和交通工具,稱為驛遞製度或驛站製度。對國家驛站的使用,明太祖朱元璋時,控製得非常嚴格,非軍國大事,不得使用。隨著明朝政治的腐敗,驛站的使用日益混亂不堪,不僅官員濫用,而且常出現將勘合(相當於現在的護照)轉借他人使用的現象。一些不法權貴,手持勘合到驛站,隨意索求,享用奢靡,殘害百姓,人民極為憤慨。張居正為整頓一些官員借用職權之便大肆揮霍國家之財的享樂行為,對凡違反製度使用驛站的官員,一律嚴懲不貸。據《明實錄》和《國榷》記載,萬曆八年(1580)五月至十二月八個月中,張居正處罰違製使用驛站人員達三十人之多。其中革職七人,降級的二十二人,降職的一人。張居正在執法上一視同仁。一次,張居正弟弟由京返鄉,保定巡撫無原則地發給他一張勘合使用驛站,張居正得知此事,立即責令其弟將勘合上繳,同時對濫發簽證的保定巡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經過整頓,從根本上改變了濫用驛站的狀態,保證了國家軍事要務的暢通,為國家節省了大量資金,減輕了人民負擔。

抵製宦官幹擾,專懲不法權貴。在整治中,張居正強調把執法和尊君結合起來,以此嚴肅法紀,伸張國威。張居正把破壞法紀的權貴,視為禍國殃民的大患,予以堅決打擊,從不手軟。橫行在江陵一帶的遼王朱憲迆(jiē),是張居正少年時代的好友。此人無惡不作,民憤極大,地方官也無可奈何。朝廷曾派刑部侍郎洪朝選前去查辦,竟遭到憲迆的百般阻撓和公開抗拒。洪朝選畏其權勢,不敢懲治。張居正得知後,毅然審理此案。他根據憲迆犯罪事實,秉公執法,毫不留情地把遼王憲迆廢為庶民;對隱情不報和失職的刑部侍郎洪朝選,也給予了應得的懲處。此外,黔國公沐朝弼,為非作歹,無視法律,多次犯罪,本應嚴懲,卻無人敢問。張居正伸張正義,不畏權勢,挺身而出,改立朝弼的兒子為爵,把朝弼押送到南京,幽禁至死。馮邦寧是太監馮保的侄兒,他憑借叔父的權力,仗勢欺人,醉打衙卒,觸犯刑律。張居正辦事無隙,一麵派人對馮保講明其侄所犯罪行,一麵嚴辦馮邦寧,杖打四十,革職待罪。這些嚴格執法、懲治惡官的行動,抑製了強豪的猖狂,順應了人民的心願,實為張法利國之創舉。我們緬懷張居正治吏張法、愛國為民的業績,從內心讚佩這位改革家在當政期間所建樹的不可磨滅的業績,張居正確實是我國古代一位不可多得的良臣,他在行政管理方麵的改革,對我們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