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與慈善的初次接觸(2 / 2)

在那段艱難的日子裏,我曾兩度接觸到慈善事業,而這兩次經曆卻扭曲了我在以後的歲月裏對慈善事業的態度。我到達倫敦之後不久,便求助於猶太人監護委員會,希望能得到他們的資助。然而,他們卻拒絕了我,給出的理由是他們的指導章程僅僅規定資助那些學習貿易的年輕人,而不是資助所有的學生。我當時是倫敦經濟學院的學生。我利用聖誕假期在鐵路上做搬運工,卻不幸把腿摔傷了,走出醫院的時候我還拄著拐杖。我想正好可以利用這次機會向猶太人監護委員會尋求資助。我拄著拐杖爬了兩段樓梯,來到這個機構的辦公室,請求他們暫時幫幫我。他們這一次又是故技重施,說什麼隻資助實習生,但是他們無法不管我。他們給了我3英鎊,這還不夠一個星期的生活開銷。這種情況持續了好幾個星期,每一次為了領錢,我都不得不拄著拐杖爬樓梯。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一位室友聽說了我的事情,也決定去猶太人監護委員會尋求資助,並宣稱自己願意學習貿易。監護委員會給他找了份工作,他沒幹多久便辭職了,卻繼續得到監護委員會的資助。過了不久,他們打算把我打發到工傷委員會,讓那裏的人資助我,但我說我不能去那兒,因為我的工作是非法的,不想讓我的學生簽證受到影響。我對他們撒了謊,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我在鐵路上找的那份臨時工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他們並不知道這一點。他們派了一名社工來調查我的工作情況,不過他並沒發現什麼。所以,當他們拒絕繼續資助我時,我很有底氣地給監護委員會的主席寫了一封慷慨激昂的信。信中說:“我會設法生存下去,但我還是很傷心,因為由您擔當主席的那個機構拒絕幫助一位摔傷了腿、亟須幫助的年輕的猶太學生。”這封信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主席為我作出了安排,每周將3英鎊的資助給我郵寄過來,我就不必再爬樓梯了。當能夠不用拐杖獨立行走的時候,我就搭了一輛便車去了法國南部,我給監護委員會的主席寫信,說不再需要資助了,並感謝他的幫助。盡管我欺騙了監護委員會,但我在道德上並不覺得有什麼可內疚的,因為他們已經調查過了,而且了解了我的情況之後,他們應該幫助我。

我第二次接觸慈善事業是在一家夜總會工作的時候,那時我白天讀書,晚上去那裏兼職當侍應生。後來我的導師發現了我的情況,便找到基督教貴格會。他們給了我一份調查表格,我填完之後,他們給我寄來一張40英鎊的支票,而且沒有附加任何條件,我認為這才是正確的助人之道。2008年的金融危機發生之後,在我的安排下,近100萬名紐約學生接受了人均200美元的支票,他們的家庭需要接受失業救濟或食品救濟。在資助他們的過程中,沒有人向他們提任何問題。我代表紐約州拿出20%,這樣一來他們便有資格獲取聯邦政府經濟刺激一攬子計劃的撥款資助。貴格會當年給予我的慷慨援助在60年後結出了豐碩的果實。盡管《紐約郵報》將我的行為斥為“福利施舍”,而我卻認為這很好。

大學畢業後剛步入社會時,我陷入了迷茫,不知道何去何從。在英國時,我先後換過幾個工作,都不盡如人意,最後,我到了紐約,最早的工作是差價交易員,之後做過證券分析師和銷售員,最後成為最早的對衝基金經理人。在那個時期,我的慈善意識還不是很強烈。唯一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我曾經試圖修繕紐約的中央公園。我同迪克?吉爾德(Dick Gilder,經紀人、投資家)合作,共同設立了中央公園社區基金,但不是特別成功。當時還有一個組織,名叫中央公園保護組織,該組織同公園的管理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係,在修繕公園方麵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我最滿意的一件事就是解散了我們的基金會,將其並入較為成功的中央公園保護組織。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很多慈善組織都有自己的事情,而這種事情與他們宣稱的使命無關,而且我還發現建立一個慈善組織比解散一個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