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田賽運動比賽中的編排記錄
比賽期間的編排記錄公告工作要求做到準確、及時,因此每名工作人員的分工要明確,職責要清楚。根據編排記錄公告工作的任務,可作如下分工:臨場編排、競賽成績公告、紀錄、獎牌、團體總分統計、秩序冊彙編、文件及資料整理等。
(1)臨場編排
①在每單元比賽前一天或前半天將田賽記錄表交田賽裁判長。
②每單元比賽前的兩小時或前半天將徑賽卡片按比賽順序交徑賽裁判長或賽前主裁判(檢錄長)。
③準備表格:取得次、複、決賽權名單。
④每組比賽結束後,核對比賽名次、成績。
⑤收到徑賽項目的預、次、複賽成績卡片後,根據規則和競賽規程規定的後繼賽次錄取方法,錄取參加下一賽次的運動員,然後進行分組。此後請技術代表抽簽決定組次、道次或比賽順序(大型運動會中這一部分工作通常由電腦完成),並進行認真核對,以免出現差錯。
⑥田賽及格賽後,應根據規則規定和賽會確定的及格標準,錄取運動員參加決賽。此後請技術代表抽簽決定比賽順序。
⑦上述工作完成後,應立即將編排好的錄取運動員名單或徑賽分組表複印(或複寫)一式份:分別交宣告、賽前控製中心(連同徑賽卡片)、公報(彙編秩序冊)、張貼和留存。
(2)競賽成績公告
競賽成績公告工作,一般由2~3人負責,可分別指定人員負責徑賽、田賽和全能。負責成績公告的裁判員,應熟悉各項比賽的紀錄和成績,了解本次比賽運動員的水平,對即將收到的成績水平有一個估計,這樣才能加快公告速度,並把好最後一關。
在比賽進程中,如使用電腦網絡進行工作,隻要收到成績單就應視為經過有關裁判長簽名了。如為人工工作,收到成績表後,應立即檢查有關裁判長和技術官員的簽名。如簽名齊全,應視此成績表有效。
上述工作完成後,立即將成績單複製5份,一份交宣告,一份交彙編秩序冊,一份交服務員複印分發(數量根據賽會需要),一份張貼在成績公告欄、一份留存,如為決賽成績,還應交給獎品、總分、記錄統計員和賽後控製中心各一份。如打破紀錄,還應印發破紀錄成績公告。
(3)統計紀錄、獎牌和總分
負責此項工作的裁判員,應認真學習競賽規程,熟記本次比賽的計分辦法,準備好男、女單項成績記錄表、團體總分表、獎牌統計表和破紀錄統計表。
如使用電腦進行此項工作,應與電腦操作員複核計分辦法,以檢查是否符合競賽規程的規定、各類紀錄是否準確。負責此項工作的裁判員應隨時與電腦輸出的結果進行核對。
在比賽進程中,收到決賽成績單後,應立即填寫獎牌統計表、總分記錄表。如遇破紀錄,應進行核對,無誤後,複印破紀錄公告5份,一份交宣告,一份交彙編秩序冊,一份交服務員複印分發(數量根據賽會需要),一份張貼在成績公告欄、一份留存,並填寫破紀錄統計表。此後,應檢查電腦數據庫中的紀錄是否已更新,同時修改好自備紀錄表。每天比賽結束時,應與電腦輸出的結果核對,並將各類統計表複印一份交彙編秩序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