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吹雪級驅逐艦(1 / 3)

日本吹雪級驅逐艦

建造曆史

1922年華盛頓海軍條約簽訂,根據條約的規定,日美主力艦的比例是3:5,而此時,日本的假想敵就是美國。如果兩國開戰,日本海軍主力艦數量上的處於劣勢是肯定的事實。根據蘭切斯特方程,要以戰艦數量上6:10取得勝利,首先要在決戰之前出動輕型水麵艦艇將美國艦隊實力大大削弱。

作戰方式上如果是美方處於進攻勢態,那麼在雙方主力艦隊交戰之前有必要使用小型艦艇對其進行逐次削弱,有較大的航程、較好的適航性以及強大的魚雷攻擊能力的艦隊驅逐艦很適合擔當此任務。

日本海軍對此問題進行了專門研討,結論是一戰結束後建造的峰風級和其改進型的神風級驅逐艦無法完成這樣的任務,因此日本海軍十分重視艦隊型驅逐艦的建造工作,並且采用質量上的優勢政策,力圖以質量上的優勢彌補數量上的劣勢。

各艦概況

吹雪級驅逐艦的基本設計思想是作為主力艦隊中的艦隊驅逐艦,擁有比已往更大的艦體,高大煙囪和幹舷,新型主機和更大的輸出功率,更強的主炮和魚雷武器。

日本海軍的吹雪級驅逐艦可以說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驅逐艦發展的一次質量飛躍。法國、意大利大型驅逐艦噸位上超出吹雪級很多,但武備上並不強,因此在當時就有了世界最強驅逐艦的之稱。吹雪級服役後立即吸引了各海軍強國的注意。比同時代的任何一艘驅逐艦都具有深刻的印象。

特1型

吹雪級采用了高幹舷,長首樓船型,飛剪式艦首。采用封閉式艦橋,吹雪級的居住性比之前的驅逐艦大幅度提高。

日本海軍首次在驅逐艦上采用雙聯裝127mm口徑主炮3座,艦首一座,艦尾呈背負式兩座,全封閉式炮塔化有利於惡劣海況下的作戰行動,炮塔外殼是32mm厚的鋼板,能防禦破片殺傷炮組成員。

其炮架被稱為A型炮架,最大仰角40度,2門連動方式,依靠人力供彈。裝備與睦月級相同的八年式610mm口徑魚雷,十二年式改一型三聯裝魚雷發射管3座,發射管上有的獨特的護盾,備雷18條。

該型號發射管功能不完善,要使用3噸的起重機進行再次裝填,備雷的搬運方式倒是被簡化了,但是在戰鬥條件下基本上無法立即再裝填。魚雷以後換裝為90式,93式“長矛”魚雷的裝備時間不確定,基本上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改裝的(因為93式與90式不同,發射裝置不修改無法使用)。

吹雪級動力裝置采用齒輪傳動的蒸汽輪機。在1925年最高速度的要求降到38節,該級各艦在海試的時候都達到了38節以上甚至就是39節。

之前建造的的睦月級驅逐艦適航性不好,吹雪級適航性與作為水雷戰隊旗艦的5500噸級輕巡洋艦大致相當。航程方麵在海試的時候沒有達到軍方5000海裏的期望值,如果速度從14節增加到18節,航程進一步下降到了3000海裏。

軍方對該級唯一的不滿就是航程,而且動力部分超重100噸,對此負責的艦政本部第五分部部長為此還挨了處分。

特2型

日本海軍規劃有兩大艦隊,第一艦隊是以戰列艦為主的主力艦隊,用於在白天和敵方進行炮戰,配屬給它1個水雷戰隊用於直接護衛,此水雷戰隊能攻擊敵方艦隊中的巡洋艦、驅逐艦,必要時對敵方主力艦隊進行奇襲,因此炮戰能力比魚雷戰能力的優先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