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殲-13戰鬥機
研發曆程
殲-13飛機的設計思想醞釀於1971年底,當時根據六院的指示由601所招收研究下一代殲擊機方案。601所根據作為我國空軍殲擊機主力的殲-6已經落後的情況,認為應研製接替殲-6的空戰殲擊機,作為80年代的空軍主力戰鬥機。
帶著這一設想,601所派人於1972,1974年兩次去空,海軍12個部隊進行調查研究,新殲擊機的設想得到空,海軍領導機關的讚同。1974年初,空軍全麵提出了殲-6後繼機的戰術技術要求。1975年冬,空軍有關部門又與設計部門反複探討,正式擬定了殲-6後繼機的戰術技術要求,1976年上報,同年4月24日,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正式行文批複。
在方案論證過程中,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合適的發動機。對有可能選用的發動機,技術人員意見不同。為此,於1976年6月,三機部專門召開了殲-6後繼機動力裝置選擇論證會。1976年底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正式批準采用一台渦扇-6加力風扇發動機。
1976年9月,三機部在沈陽召開了殲-6後繼機武器火控係統座談會,通知和空、海軍、四機部、五機部以及有關廠所、部門座談討論,初步確定了殲-6後繼機的武器,火控係統配置方案。1976年11月的一次會議上,又對機載電子設備進行了討論。
在方案論證,審查過程中,自1973年起,進行了多種氣動布局的風洞試驗,達3,000多次;自1974年起,對20多種機翼結構設計方案進行了強度和氣動彈性計算;自1975年下廠征求工藝員和工人的意見,對方案進行了調整和修改;1976年以來,又和621,625所以及冶金部工廠進行了材料選用和工藝方案的討論。
1977年6月1日至11日,三機部在北京召開了殲-13飛機論證會。國家計委,國防工辦,總參裝備部,空軍,海軍,航定委,一,四,五機部,冶金,石油,輕工部,建材總局等71個單位256名代表參加了會議,其中王震也參加了會議。會議認真審查方案之後認為“飛機的總體方案是先進可行的,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
1978年8月,從國外引進了米格-23MC,以601所112廠為主進行了全麵的技術分析,其發動機P-29主要由410廠分析。1979年3月10日,三機部下達了開展殲-13飛機選用渦噴-15(P-29)發動機方案論證的通知。601所經過計算,殲-13改用渦噴-15發動機,可使飛機有些性能提高,發動機的現實性和把握性也比較大。同年10月9日,在沈陽召開了殲-13裝渦噴-15發動機方案論證會。1980年5月,總參和國防工辦正式批準殲-13改用渦噴-15發動機。
但由於後來由於空軍隊裝備發展規劃的調整以及縮短新機研製戰線等原因,1981年3月以後,停止了研製,直接研製費1221萬元。
氣動外形特點
殲-13型殲擊機的氣動外形十分巧妙。首先,作為一架絕對空中優勢殲擊機,殲-13即需要具備盡可能大的最大飛行馬赫數以追擊或規避敵機,又需要能在亞音速或跨音速作高機動飛行。為了平衡矛盾,該機主翼采用了邊條機翼形式。
由於有邊條前翼,使整架飛機的有效後掠角增大,相對厚度減小,所以激波阻力較小,適合於超音速飛行的要求。而基本翼的存在,又使整個機翼的有效展弦比增大,可減小低亞音速及跨音速時的誘導阻力,特別是大仰角飛行時,從邊條分離產生的邊條渦形成有利幹擾從而增加了升力。
另外拖出的邊條渦流還可以給上翼麵補充動能,延緩基本翼上的分離,從而又可以產生相當大的附加升力,這就非常有利於飛機在高亞音速或跨音速時作高機動飛行。
殲-13的兩種氣動構型,上為機腹進氣,下為兩側進氣。
在當時同量級的新戰鬥機中,同時研製的還有美製的F-16,這一型飛機設計非常成功,並經過了不斷改進,成為了北約國家的主力裝備。雖然同處兩個世界,意識形態完全不同。殲-13與F-16的外形差別也是非常之大,但是在主翼的設計上確是驚人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