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近代政治與社會思想的發展 (1)(2 / 2)

對於原始的野蠻人和未受過教育的現代人而言,所有權是沒有範圍界限的。無論是女人、俘虜、獵物、林地、石場,還是別的什麼,隻要你能搶到,就屬於你。隨著社會的逐漸發展,開始出現了限製相互殘殺的法律,人與人之間,就有了設定所有權關係的粗簡方法。誰最先製造、捕獲或聲明某個東西屬於他,誰就可以占有它。當欠債人無法還債時,理所當然應該成為其債主的財產。同樣地,一旦某人宣稱對一方土地的所有權,那麼可以向使用這塊土地的人索取租稅等等,也是非常自然的。

但是,隨著有組織的生活的出現,人們逐漸意識到無限地擁有財產是一種罪惡,因為人們會發現他們誕生在一個所有東西都被占有的世界,不!古代文明社會的鬥爭現在已難以考究,但是,我們前麵講過的羅馬共和國的曆史表達了這樣一種觀念:債務對社會生活不利,所以應當放棄;對土地的無限製占有也是一種危害。我們發現,後期的巴比倫對奴隸主占有的奴隸曾經有過極其嚴格的限製。最後,我們發現,偉大的革命家耶穌對財產權進行了空前的抨擊。他說,“擁有巨額財產的人進天國,真是太困難了!駱駝穿過針眼,也比有錢人進天國容易呢。”對財產所有權的嚴厲批評在世界上已持續了2500年到3000年。我們發現,耶穌誕生後的1900年時間裏,世界都籠罩在基督教之下。該教義認為人類是可以沒有財產的。此外,“人們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這一觀念也隨著其他財產製度的產生而開始動搖。

但是,直到18世紀末,這個問題依然隻是一種疑問,還沒有清晰的、能付諸行動的解決辦法。人們主要的目的隻是想保護財產不被君主貪婪地揮霍或貴族霸占而已。法國大革命之初的避稅就是大範圍的保護私有財產運動。但法國大革命的平等主義原則,卻進一步對本來想要保護的財產權進行了批判。若有人還沒有住所,沒有食物,如何稱得上自由平等?不勞動就不能從主人那得到吃的住的,這又怎麼能說是自由平等呢?——“太過分了!”窮人們抱怨道。

對於這一問題,一個重要政治集團的反應是將財產進行平均分配。他們的目的在於財產平均化。為了使其他方法也能達到同樣的結果,於是出現了最初的社會主義者,或者更準確的說,是共產主義者。總的來說,他們希望“廢除”財產私有權。一切歸國家(當然民主國家也能接受)所有。

不同的人都在尋求相同的結果,即自由與幸福,一些人主張財產私有化,而另一些人則主張完全放棄財產權。兩方顯然是矛盾的。但事實就是如此。解決矛盾的關鍵是要認識到:所有權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物,而是許多不同事物的集合。

直到19世紀,人們才開始意識到財產權並不是一件簡單事物,而是不同價值和結果的複雜所有權;人們意識到,許多事物(如個人的身體、藝術家的工具、衣服、牙刷等)是顯然的、毫無疑義的個人財產;至於其他的許多事物,如鐵路、各種機器、住宅、花園、遊船等之類的東西,需要確定在多大程度上是私人財產,在多大程度上是對公共所有並由國家管理和基於集體利益出讓的財產。在實踐層麵,這些問題進入了政治學範疇。而研究如何創造和維持國家的有效管理,則還引出了許多社會心理問題,並涉及到了教育學。此時,對財產權的批評還隻是出於寬泛的、情緒化的躁動,而非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