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圍魏救趙——買房人智逼賣房主自降房價(2 / 2)

這突如其來的事情,可難倒了業務員。對中介者而言,基本上隻是個中介性的角色,並無退款與否的決定權,除非房主同意或房主接受買方的價錢後,買方又反悔不準備買房,才能將其預交的斡旋金進行沒收。而就眼前麵臨的情況是:一方言明不再降價,而另一方則聲稱打死也不可能再加價,中介者處在夾縫中,真是左右為難。解決問題的惟一辦法是,盡快把信息傳給房主,由房主自行決定。

房主聽到消息後,也犯了難。既然買主更中意前一戶房子,就有可能反悔,若我答應他的要求卻反遭對方拒絕,我就有權沒收他的斡旋金,這樣就等於本錢下降了100萬元台幣,以後再怎麼賣都是賺。但賺這100萬元台幣的前提是必須接受買方的價格——2050萬元台幣,即需在原售價基礎上再降價50萬元台幣;若不願意降價50萬元台幣,在目前經濟不景氣、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交易不大活躍的狀態下,錯失了這筆買賣,新買主不知何時再現,也不知是否還會有人肯出2050萬元台幣的價錢,最重要的是現在是買方市場呀!

因事出突然,賣方左思右想,總想不出一個妥善的辦法,而買方又以“前屋房主催問甚急”為由不斷來電要求中介早早回話,否則應立即退回斡旋金。局麵就這樣陷於僵局之中。

經過幾十分鍾的“深思熟慮”,房主終於賭博性地同意以買方價格出售,若買方拒絕,則可順理成章地將這100萬元台幣“納入私囊”。

中介人把這一決定轉告買方,買方表麵上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申辯著:我其實比較喜歡的還是前屋,但後屋的賣方又同意了自己的開價,如果不接受這項交易,將立刻損失掉100萬元台幣。

經過中介人在中間不斷地周旋,買賣雙方終於勉強成交,達成協議。

就本案高價位住宅成交的整個過程來看,似乎“水到渠成”,其實是買方運用“圍魏救趙”的談判策略延伸出來的高明殺價手法,以100萬元台幣斡旋金為誘餌,又以“前屋”之事相威脅,使對方陷入進退維穀的局麵,最終,落入買方所設的圈套,實現了買方削價的最終目的。

智慧寶庫:

“圍魏救趙”用於現代化經商賺錢中,企業經營者必須要具備一定條件,需要有過人的眼光和超群的才智,有廣博的知識,善於觀察周圍的環境變化,發現和尋找機遇;抓住對方的實質,采取避實擊虛,後發製人的經營技巧;要有敢冒風險的膽魄,有機遇出現時一定要緊緊抓住,以達到趨利避害,贏得最終賺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