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記憶的三種可行途徑(1 / 1)

2記憶的三種可行途徑

(1)意義化——讓記憶久存不失的奧秘

如果剛剛讀完一本書,你能夠講出其中許多細節。但時隔幾個月,甚至一年之後,你會發現,你所記住的隻是這本書大概寫的什麼,讀這本書你的感受如何等抽象、概括的信息,而對其中的細節,能記住的很少,由此說明了一個簡單而重要的規則:我們的大腦更容易記住經過歸納、總結的東西,即意義化了的信息。越是將信息變成有意義的東西,它就越能進入長時記憶係統。

當然,就我們所學的內容,或是需要記憶的信息,有些是具有直接意義的,比如一篇文章,一部電影等;有些則並沒有直接的意義,比如人名、數字、地址等。不過,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方法,將無意義材料轉換成有意義材料,人為地將其“意義化”,從而達到長久記住的目的。

(2)喬治·米勒的魔數七——記憶塊

你記東西時,是從頭到尾一塊記呢,還是先分成幾組,記住一組再記另一組呢?人一次能記住多少呢?哈佛大學的喬治·米勒對瞬間記憶的廣度進行了研究。他讓人們看一個表,然後要他們立即盡量回憶。他發現,無論數字、單詞、顏色、音調或其他項目,大多數人不能正確地回憶7個以上數量。米勒認為瞬間記憶廣度不受每個項目中信息量的限製,但受到了“記憶塊”數量的限製,一次隻能記憶7個獨立的“塊”。想想我們是怎樣記住電話號碼的?比如朋友在電話中告訴你一個號碼66749217,你是一個一個地記嗎?很可能不是。我們一般把它分為兩部分6674和9217來記。記前四個的時候,是四個塊6、6、7、4;記住以後,6674就成了一個塊,合起來是兩個塊,所以比分別記8個數字容易。

(3)表象——保持長久記憶的奧秘

如果你一時忘記鑰匙放在何處了,你會怎麼辦呢?漫無頭緒地到處亂翻,很可能白費力氣。但是如果你靜下心來,仔細回想自己先去了哪兒,做了什麼事,和什麼人說過話,然後又去了什麼地方等等,再把放鑰匙前後的經過像放電影一樣在頭腦中過一遍。這時你可能會眼前一亮,想起來了。在過去的記憶經驗中,我們對看過的電影、做過的事很可能記得清楚,但對抽象一些的內容,比如單詞、書上的東西則容易忘記。事實上,在我們的總體記憶中,表象記憶,即在頭腦中的形象、聲音、氣體等占90%,抽象記憶隻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