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健康的標準與評估(1 / 3)

二、心理健康的標準與評估

由於人的心理狀態時刻在變化著,所以衡量一個人心理是否健康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然而為了有效地進行心理保健又必須有一衡量手段,國內外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提出了許多可行的標準與方法。

1心理健康的表現與特征

不同的人,心理健康可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呈現出不同的特征,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期中,心理健康的表現與特征也可能是不同的。所以這裏隻能給出一般情況下的心理健康的表現及其呈現的特征供心理健康狀況評估參照。(1)心理健康的基本表現

有關專家指出,一個人的心理健康,其基本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 有足夠的自我安全感。

§ 能充分了解自己,對自己的能力做出適當的估價。

§ 生活理想切合實際。

§ 不脫離周圍現實環境。

§ 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 善於從經驗中學習。

§ 能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 能適度地發泄和控製情緒。

§ 在符合集體要求、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發揮個性。

§ 不違反社會規範前提下,能恰當地滿足個人的基本要求。(2)心理健康的基本特征

①智力正常

智力是以思維為核心的一種綜合能力,包括感知力、記憶力、注意力、觀察力和思維力。智力正常是人生活、學習、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條件,也是心理健康的首要條件,可以通過智力測驗來判定。

②情緒穩定、心境樂觀

心理健康的人情緒反應與客觀情緒相一致,當喜則喜,當憂則憂,且強度適中。而且能夠較好地控製、調節、轉移、宣泄消極情緒,保持良好的心境,善於避免消極情緒對自身的傷害。

③意思健全、行為協調

心理健康的人擁有健全的意誌品質並通過行為表現出自覺性、果斷性、頑強性和自製力,其意誌與行為統一而協調,有較強的挫折耐受力及對行為目標的調整能力。

④人格統一完整

心理健康的人持有相對正確的信念體係及世界觀和人生觀,以此為核心,把動機、需要、態度、理想、目標和行為方式統一起來,在人格的行為特征上表現出行為的穩定性、一貫性以及行為與其年齡相符和行為與其所承擔角色的一致性。

⑤自我意識清晰正確

心理健康的人有清晰的自我體驗、較客觀的自我認識和自我評價,對自我目前所處狀態和環境以及自我未來的發展方向有清醒的認識,持有較積極的自我觀念和自我形象設計並樂於接納自我。

⑥人際關係和諧

心理健康的人能客觀地了解和認識他人的心理特點和優缺點,善待他人,與他人交往時積極的態度多於消極的態度,接納別人同時被別人接納。

⑦社會適應良好

心理健康的人能客觀真實地認識現實,積極接受現實,對現實的期望既可望又可及;能較好地承擔各種責任;生活的和社會的,並從中尋找自身的價值;不僅表現出被社會認可的行為,同時通過自身的努力,積極有效地改變環境,提高自身。

⑧富有創造性和成就感

心理健康的人關注自身的發展和理想的實現,無論天資如何都會努力發揮自身的創造力,力爭取得一定的成就,盡其所能成為自己理想中的人,達到自我實現。

2心理健康的十二條標準

根據國內外心理學界專家們提出的心理健康的標準,這裏歸納為以下十二條:

①有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

熱愛生活和工作,能盡情適應和進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角色。②保持完整和諧的人格

人格是個人心理品質的總和。完整人格包括氣質、能力、性格、理想、信念、動機、興趣、道德和人生觀。和諧就是全麵、平衡發展,切忌台上握手、台下踢腳。

③適當地發泄和控製情緒

能協調與控製自己的情緒,喜不狂、憂不絕、勝不驕、敗不餒。對人有禮、不卑不亢、充滿自信和安全感。④能充分地了解和恰當估價自己

有自知之明,永遠不自責、不自怨、不自卑,從不自己給自己製造心理危機。

⑤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對人同情、和解、友善、信任、尊重,從不製造人與人之間的緊張情緒。⑥有切合實際的生活目標

正視現實,接受現實。從不怨天尤人,從不埋怨“生不逢時”。⑦不斷學習完善自己的能力

心理健康要有物質的保障,也要靠精神的哺育。堅持“活到老學到老”的習慣,才能永葆青春。認清挫折帶來的有利效應,善於從失敗中尋覓成功之道。

⑧生活必須誠實和富於正義

在不違背國家和集體利益的前提下,發揮特長、體現個性,誠實勞動;在不違背社會道德規範的前提下,適當滿足個人基本需求。幫助別人不是為了回報,而是助人為樂。⑨保持和創造良好的心理環境

自己的情緒就是別人的心理環境,要保持自身完好的心理境界,永不汙染他人的心理環境。⑩保持正常的智力水平

正常的智力是最基本的心理條件,也是正常生活的基本保障。智力是人的觀察力、記憶力、想像力、思考力、控製和堅持力、表達力以及操作能力的綜合。因此,必須保持正常智力水平。心理行為符合生理年齡特征

生命有不同的生理年齡階段,隨之有不同的心理需要的特征。如果兩者有嚴重的偏離,則屬於變態心理行為。有一種符合憲法的信仰

忠於信仰則心境平和,追求不止。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奉公守法,多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