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經常:自覺有該項症狀,經常發生,4分。
⑤總是:自覺有該項症狀,總是存在,5分。
(2)評分方法
仔細閱讀心理健康表每個序號的項目內容,然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等級高低中的一項等級,並相應地畫上圈,要盡快回答,不必過多思索,隻能選一項。
把選出80個序號中等級高低的級別列出,按照無是1,偶爾是2,有時是3,經常是4,總是是5,加在一起所得之和被80除,得出的分數便是檢測者心理健康狀況分數。
2分~299分為輕度的心理健康問題;3分~399分為中等程度的心理健康問題;4分~499分為較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如果是5分則是非常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
建議檢測者的心理健康分數在2分以上,應找心理醫生谘詢,及時進行治療。
4正常心理與異常心理的判別
判別心理活動的正常和異常是相當困難的。原因在於,首先,異常心理活動和正常心理活動的區別是相對而言的,企圖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固定不變、普遍適用的分界線或絕對標準是極難做到的;其次,異常心理活動的表現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它包括客觀環境、主觀經驗和心理狀態等,而判別的標準又受到判別者對這些因素所起作用的認識及其所采用的差別方法的影響,因而在這些因素所起作用的認識及其所采用的判別方法的影響,因而在這一問題上較難有統一的為人們公認的判別標準。盡管如此,但這並不是說心理活動的常態(正常)與變態(異常)就無法鑒別了。事實上,在有些情況下,兩者確實存在著實質的差異,因而不能一概而論。
判別心理正常和異常的具體標準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1)經驗作為標準
所謂經驗的標準有兩種含義:
其一是指病人自己的主觀經驗。他們自己感到憂鬱、不愉快、心理不適,或自己不能自我控製某些行為等等,因而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這種判斷標準在某些神經症病人身上常有運用,但是,也有某些病人堅決否認自己在身心方麵確實存在著的異常現象,而這恰好構成了判定其心理與行為異常的標準,這實際上也是運用了主觀經驗的標準。
其二是指旁觀者以自身的經驗作為參照來判別正常和異常。這種標準可因人而異,主觀性甚大。
這裏必須指出的是,上述以自身經驗為標準來判別他人行為正常或異常的作法,與醫生利用臨床經驗來對病人進行心理診斷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2)以個人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作為標準
這是以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來劃分常態和變態的。凡是符合社會規範、為社會所接受者,即為正常;否則即為異常。這種判別標準雖然符合一般常識的看法,但不能作為普遍適宜的原則。因為社會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且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階段、階層的人對於行為也有不同的規範和標準。例如20世紀70年代在我國若看到男青年留長發、穿花襯衣,人們恐怕會將其視為異常,但到了80年代中期以後則對此就習以為常了。又如,我國旅店通常是將同性客人安排在一室住宿,若在西方國家這類旅客將會被視為同性戀者。因此,任何有關異常或變態的定義都不能僅僅根據個體對某個社會的順從性來界定。
(3)以個人對環境順應與否作為標準
順應(adjustment)是指良好的適應(adaptation)過程及其效果。如果適應的後果沒有成效就稱為順應不良(maladjustment)。按照這個標準,如果一種行為對個人或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那麼它便是變態。例如,剛剛步入對個人或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那麼它便是變態。例如,剛剛步入大學的新生,因難以全麵獨立應付新生活而導致輟學或退學;一位男子在遭受挫折後,以酗酒、吸毒、自殺或製造事端來對待自己和他人。所以這些行為如果伴有痛苦和功能紊亂的話,都可認為是變態。(4)統計學標準
這是以統計學上常態分配的概念來區分常態與變態。在取大樣統計中,一般心理特征的人數頻率多為常態分配,居中間的大多數人為正常,居兩端者為異常。因此,確定一個人的行為正常與否就是以其心理特是否偏離平均值為依據。這就是說,異常是相對而言的,其程度要根據其與全體的平均差異來確定。
統計學標準應用到心理測驗中心,所提供的數據較為客觀,而且作為一種規範化的檢查方法也容易為大家所掌握。但是,這種以純數量為根據的判別方法也有局限性。例如,有些行為的分配則不一定是常態曲線;有些雖呈常態分配,但僅有一端是異常,而另一端則是超常或優秀的狀態。
(5)以病因與症狀是否存在作為標準
有些異常心理現象或致病因素在正常人身上是一定不存在的。若在某人身上發現這些致病因素或疾病的症狀則被判別為異常。如麻痹性癡呆、藥物中毒性心理障礙等不是人人都有的,此時物理、化學檢查,心理生理測定等就有較強的鑒別力。這一標準比較客觀,但適用的範圍比較狹窄,例如它對神經症、人格障礙等的判別上就無能為力。
如上所述,在心理正常與異常的劃分上,實在難以找出一個通用、客觀的標準。上列五種標準中,幾乎沒有一個能在單獨使用時完全解決問題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心理活動的正常與異常就無法判別了。事實上,在患嚴重精神病時,以上所有標準都是適用的。但是從心理正常範圍過渡到心理異常範圍的臨界狀態(邊緣狀態)時,則哪一個標準都難以判定,隻有具備更為豐富的臨床經驗和實踐知識,通過對量與質的辯證分析才能正確作出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