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名之法,一曰尊王攘夷。春秋戰國時代,諸侯爭霸,紛爭不息,兵連禍結,民不聊生。鬥爭中,五霸崛起,皆盜用“尊王”旗號,以號召天下。戰國時,周天子權力衰落,無力統治人民,但他仍是天下共主,誰也不能公開反對,而且一個新國君即位,必須得周天子的承認,否則就無法取得統治一個侯國的合法權力。所以周天子至高無上權力,成為諸侯爭霸鬥爭的一麵旗幟,隻有盜用這麵旗幟,才能有力地控製其他諸侯國。
②君權神授。君主專製最基本特征是:君主掌握全部的國家權力,是統治者最高的政治代表。因此,愚民之術最高水準在於使臣民對君主達到迷信程度。由於凡人之間很難產生迷信,所以愚民之術重要途徑,即在人民心中將君主加以神化,借助“神”的權威,以懾大眾。古代人工“造神”的基本手法大致有三種,即君主人種神異化、人身神秘化、人格神聖化。
君主人種神異化。早在奴隸時代,統治者即利用“君權神授”的觀點,將君權與神權相結合。宣揚君主與上帝具有同樣的職能,它們共同支配著人間的一切,作為現實統治者的君王,則成為代天行令的執行者。周人改革商人的崇教觀念,改稱“上帝”為“天”,周王就成了執行天命的“天子”。周朝樂歌中所唱“時邁其邦,昊天其子之,實右序有周”(《詩·周頌·時邁》),說的就是神是天上帝,君主是地下的“下帝”。君主的統治,就是神的統治。如此這般,誰還敢藐視神的權威?此種神權謊言,即奴隸製時代最早出現的一種愚民之術。
③假借天命。帝王統治權既然得之於天,其統治就當獲得天神的保佑。每當舊王朝覆滅時,奪權者總要宣稱舊朝氣數已盡,天命已經轉移。商湯代夏,誓師時告示眾人:夏王罪惡滔天,上天命我討伐之;武王伐紂,亦告示軍民:商王罪惡滿盈,上帝將其嚴懲,我隻得順從天命,執行上天意旨。隨著時代的演進,光憑奪權者自己口說,已無法懾取眾人,於是他們又從古代巫術中,撿出符命與圖讖等護身符,為自己服務。符命與圖讖均帶有神秘色彩,所不同者,符命有種種征兆,圖讖則類似謎語暗示。符命與圖讖均被視為上帝表示意向的手段。誰能身膺符命或圖讖,誰就得天命的憑證,具有謀取帝位的資格。
④借人成事。矛盾利用,在中國古代封建政治格局中,原屬於腐朽封建官僚之間相互利用、爾虞我詐的一種政治權術。將其用於政治、軍事與外交上,就是強調要善於利用第三者力量,包括製造與利用敵人營壘內部矛盾,如借人成事,借刀殺人,坐山觀鬥,黃雀步後,兩麵開弓,均是古代政治鬥爭中一種詐術。
己所難措,假手於人,不必親行,坐享其利;甚且以敵借敵,借敵之借,使敵不知而為借,使敵既知而不得不為我借,則為巧借。
在封建社會裏,統治階級的“借人成事”之策略,即利用甲之力量打倒乙,然後從乙手裏奪取政權。所以“借人成事”乃篡權的一種過渡方法。在奪權鬥爭中,所以采用“借人成事”,而不直接進行奪權,一是由於力量不足,必須暫時借用他人力量;二是直接奪權輿論壓力太大,必須借用他人進行過渡。中國封建社會如善於玩弄此陰謀者,則費力小而成功大。因為此法含有詭計,亦為現代陰謀家所喜用,其手段多種多樣。
一曰挾詐。使用訛詐與恫嚇手段,從被利用者手中奪取權力。由於此法是用挾詐而取之,故曰偷權。戰國時代,蔡公棄疾,奪取楚靈王之位,即采用此法。史稱蔡公棄疾首先推翻楚靈王,擁立子幹為王,對楚靈王部下進行恫嚇,曰:“新王即位,先歸者複其田裏,後歸者則劓之。”以離散楚王軍士,旋又利用人不知楚靈王下落,使人假稱兵敗。楚靈王兵至,以恐嚇子幹。子幹懦弱,畏罪自殺。然後蔡公棄疾徐徐整旅而歸,坐享其成,一轉手,攫取楚國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