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的決心、妥善的措施及禁戒並重的仁心是林則徐禁煙肅毒思想的三種突出體現。國際社會選擇林則徐銷煙結束、禁煙運動勝利的第二天——6月26日定為世界肅毒日,充分證明林則徐作為世界禁煙肅毒先驅者的地位已為世界所共同承認。我們更應以擁有這樣一位民族英雄而感到自豪。當此全世界毒品泛濫,毒氛彌漫之際,我國繼承曆來的嚴禁態度,堅持“全民動員,三禁(禁販、禁種、禁吸)並舉,堵源截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的方針,實行“有毒必肅,販毒必懲,種毒必究,吸毒必戒”的嚴厲措施,並已取得巨大的成效。
全世界純潔而正義的人們理當高舉林則徐的禁煙肅毒旗幟,進行堅持不懈的肅毒鬥爭!
(本文係1996年6月26日在北京禁煙肅毒研討會上的發言)
一百多年前,廣東一位通達外情的知識分子梁廷枏所寫的《夷氛聞記》卷一中收錄了林則徐道光十九年擬寫的致英王照會一件,照會中允許大黃、茶葉和湖絲的合法出口,嚴格禁止鴉片流毒,並且非常策略地把英國政府與鴉片販子區別開來,把正當貿易的各國與走私販毒的各國區別開來。當時一些講外情的名作如《中西記事》和《鴉片事略》等書中都稱林則徐兩次照會英王,而《鴉片事略》還收錄了這份二月擬稿。但是在林則徐的奏稿和《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中都隻有六月擬稿(七月審準,十二月發出),而未言二月擬稿。道光帝在三月十九日上諭中曾對頒發檄英王文書事批示說,須等到嚴禁鴉片煙條例頒布後再議,而條例是五月頒發的,所以六月擬稿似較合理。不過二月擬稿也並非無稽之談,在《原藏故宮大高殿軍機處檔案》中有十月二十二日林則徐所上《審擬刊賣假捏照會外國公文之翁亞隆》一折內說,有順德縣人翁亞隆在南海開設六經堂書鋪,曾從一位陳姓文童手中見到一份由林則徐、鄧廷楨和怡良會銜的行知英吉利國禁造鴉片文稿一紙,因見內容與禁煙有關,遂借抄存留。後來翁又刊印發賣,被察覺後,這個熱心禁煙的書販被以“詐傳一二品官言語,杖一百,徒三年”。
這個印本當時可能流傳很廣,連《澳門月報》都加以采登,梁廷枏也可能見到此印本而後據以入《夷氛聞記》。這個印本的來源很可能就是二月擬稿而且極可能是林則徐擬定的一個草稿被流傳出來。林則徐似乎也知道此事,他在四月十八日給豫坤函中還閃爍其詞說:“外間所傳仆之諭貼告示,往往任意增減,閱之須加別白,並有偽刻檄諭國王之文,則又摭拾為之。”則確有二月擬稿之文,隻不過文字有所變動,但肯定沒有上奏過,更沒有正式頒布過。據外人著作,二月擬稿似曾在民間流傳,但未傳至英國。據《彼得·柏駕與中國門戶的打開》第六章中說:“第一封起草於鴉片危機時期的三至四月間,曾在廣州流傳。欽差曾希望有哪位船長會同意將它捎給女王,但落空了。”張馨保的《林欽差與鴉片戰爭》第五章中也說:“一封簽署時期為陰曆二月(三月十五日至四月三日)的信經過一番準備,在林則徐四月十日動身要去虎門接收英國人的鴉片時發表了。這封信像其他許多文件那樣在民間散發,有許多抄件分發給英國和別國船上,要求船上的官員送到英國去。……沒有記載說明是否有哪一艘船的船長同意替林則徐遞送這封信。”所以二月擬稿很可能流傳過,但沒有成為官方文件,林則徐也不好承認此事,但他也沒有堅決否認過。
直到這年十二月十四日,林則徐才借英船彎喇號回國之機,托其船長帶去致英吉利國王書一道。這道照會六月擬定,七月奏呈,由道光帝審定認為“得體周到”而待發。這道照會在了解外情,運用策略等方麵,都比二月擬稿前進了一步。林則徐已從對資本主義侵略者唯利是圖本質的認識出發,反複闡述與中國維持正常通商關係的有利方麵。照會中還區別了英王與不法商人,並重申禁煙法令,要求外人遵行。19世紀40年代前後,林則徐能較好地運用對外策略,已屬難能可貴,可惜由於清廷虛驕庸懦,搖擺不定,終定城下之盟,喪失了香港。當今之際,有些人論及香港史事,竟有歸咎於林則徐之盲目抵抗者。讀林公當年致英女王文書,功過是非,當可無庸贅言。
在香港即將回歸祖國的時候,一代偉人林則徐的事跡備受關注。林則徐是中國近代史上論述其生平與事跡較多的一位曆史人物。過去的許多誤記和訛傳都相繼被訂正,如他卒於道光三十年是一致肯定的,但卒月在史傳和金安清、李元度等人所撰傳略中都作十一月卒,實為誤記。清廷對林則徐的悼恤諭標明十一月十二日發,以當時從福建至北京的路程計,即使林則徐卒於十一月初一日,十二日也不可能因收到訃訊而頒悼恤諭,若作卒於十一月十九日,則十一月十二日何能先事悼恤。所以各傳所稱十一月卒當據清廷頒悼恤諭時間而言。林則徐《遺折》日期為十月十九日,可證十一月卒之說為誤。近年在林則徐文藻山舊宅內的木主牌裏麵(內主)載其生卒年為“生於乾隆乙巳年七月廿六日子時,卒於道光庚戌年十月十九日辰時”,尤可作確證,是其卒月已正前人之誤而得到確定。
但是,林則徐的死因仍是一個“史謎”,至今尚難確論。關於林則徐的死因有兩種說法,而對林則徐臨死前大呼“星鬥南”又有不同的解釋。林則徐死因的一種說法是傳聞被廣東洋商所暗害。我曾為此函詢廈門大學教授、《林則徐傳》的作者楊國楨先生。據函複當地傳說及筆記資料雲:
關於林則徐之死,福建和廣東均有被廣州十三行洋商所暗害的傳說。張幼珊《果庵隨筆》雲:“禁煙事起,廣州之十三行食夷利者,恨林公則徐刺骨。……後公再起督師粵西,彼輩懼其重來,將大不利,則又預以重金賄其廚人某,謀施毒。公次潮陽(按:應為普寧。林則徐卒地經調查即今普寧縣洪陽鎮一家糖果加工廠),廚人進糜,而以巴豆湯投入。巴豆能泄瀉,因病泄不已,委頓而卒。或勸其公子窮究其事。清例:凡毒死者,須開棺驗視,家人忍而不請。其時疆吏微有所聞,亦不欲多事。餘六姑丈林蘭嶺秀才,字梵宣,為公曾孫,生時曾為餘道此事。”
今福州林氏後裔中亦有如上說法,廣東普寧民間傳說亦與此相同。廣東《東莞縣誌·逸事餘錄》則稱謀害者為十三行總商伍氏:“相傳則徐抵粵,即鎖拿洋商伍到粵秀(應為越華)書院。……鹹豐初(應為道光三十年),則徐起為廣西巡撫,伍憂其複督粵也,遣親信攜巨金賄其廚人,以夷藥鴆之,使泄瀉不止,行至潮州遂委頓而卒。”平如衡在《林則徐家書·著者小史》中還說:“傳聞被奸徒以黃蠟毒死者。”這些傳聞和記載都肯定了暗害說,但終嫌牽強。我過去出於對林則徐的崇敬之情,亦深信被內外敵人暗害之說;後來讀到多篇持異議的文章,我又尚難提出被暗害的確證,為免魯莽失實,也視暗害說為謎團而存疑。
作為暗害說的主要依據是林則徐臨死時大呼“星鬥南”,有一種解釋說福建方言中,“星鬥南”與廣州洋人聚居之地“新豆欄”發音相同,以此證實林則徐在臨死前已發覺受洋商暗害,所以大呼“新豆欄”,而訛傳為“星鬥南”。我也曾在近人王逸塘的《今傳是樓詩話》中見其引錄張之洞族侄張祖繼詩集《民詩草》中《拜林文忠小像》詩及自注說:“民以布衣從族祖文襄公遊粵、遊楚,老於記室,以詩自娛。光緒末年,年八十餘矣。所著《民詩草》,文襄為選入《思舊集》中。《拜林文忠小像》雲:‘為謝金人罷李綱,英姿想見□重洋。傷心新豆欄猶在,竟死奸民一寸香。’自注:‘新豆欄,廣東要地。公臨歿連呼之,人訛為星鬥南。孝達公蒞此,始悟其語,恐世不知,告予記之’,此亦可備史料者。”近年對“星鬥南”又有不同的解釋,如林氏後裔林楨墉先生就不同意“新豆欄”的解釋而認為“星鬥南”是福州話“心頭疼”的誤傳,因為林則徐是有心肺舊疾的。1996年第2期《福建論壇》刊載雲南張一鳴先生所撰《“星鬥南”為佛語訛音——試釋林則徐臨終一語》一文中認為“星鬥南”係一種省略語“心(金)大南(那)”的訛音。“心(金)”即《心經》或《金剛經》,“大”即《大悲咒》,“南(那)”即“南無”(讀為“那麼”),念佛聲。“心(金)大南(那)”也即誦經念佛之意。其主要論據是:(1)林則徐篤信佛教,是一位虔誠的佛門弟子,早年曾恭楷手書《心經》,《金剛經》、《彌陀經》、《大悲咒》、《往生咒》等五種經咒,並親題“行輿日課”、“淨土資糧”八個字,貯於一匣,隨身攜帶,便於誦讀。從政後,雖在日理萬機,戎馬倥傯中,仍堅持日課,不廢誦經念佛。(2)在林則徐靈柩被護送回原籍時,他的老友楊慶琛前往迎接,有《林少穆節使歸櫬南來詩以哭之》七律一首,中有注雲:“公疾革,隨侍公子揮淚默禱,公回顧曰:‘星鬥南。’”這說明“星鬥南”三字是針對“隨侍公子”林聰彝“揮淚默禱”而說的。林則徐在病危難於堅持“日課”的情況下,希望其子誦經默禱,代父完成“日課”。病危之人,神衰氣促,隻能斷斷續續地說出幾個單音字,又因語言蹇澀,聽之不甚了了,故訛為“星鬥南”。張氏主要根據林則徐的宗教信仰而對“星鬥南”作如上的解釋,但推測成分較大,尚難稱完全妥帖,姑備一說。
林則徐死因的另一說是因病重醫治無效而死。這是上海複旦大學吳格先生根據新發現的林氏《訃文》所述林則徐臨終情況而對被暗害說表示懷疑。吳氏認為:“林則徐之死,是因久患未治的脾肺諸症之迸發及用藥未能生效,並不隻是腹瀉的緣故。林則徐並非僅因腹瀉而死,其被洋商投毒害死的說法即難以成立。”(吳格《林則徐死因考辨》,見《華東師範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按《訃文》中對林則徐臨終前的病情確有較詳細的記載:
(十月)十二日,途中顛簸勞頓,脾瀉舊症複作。次日,瀉未止。……至夜吐瀉交作,亟赴郡延醫。比曙,不及待醫,複勉就道。十七日,午後痰喘發厥,醫謂積勞脈伏,元氣大虧,投以參桂重劑,未能奏效。十八日,連進藥劑,吐止而喘轉劇。不得已,恭折奏明病情,請假調理。至夜,兩脈俱空,上喘下墜。呼筆硯至,欲作字而不能搦管,口授遺折,以未及出師仰副委托為憾。迨漏盡,喘急愈甚。……遽回顧曰:“星鬥南!”語畢,舌蹇氣促。延至十九日晨刻,竟爾棄養。
1996年2月18日《港台信息報》發表唐井肖氏所撰《林則徐是被洋商謀害而死嗎?》一文,主要也是根據《訃文》內容,並結合林則徐曆年病情而加以分析論定其為久病不治而死之說。林則徐後裔林楨墉等也同意此說。吳、唐、林之說於情理及文獻根據上比被洋商暗害說更為近實。
一代偉人林則徐,以其深厚的文學底蘊,豐富的宦海閱曆,坦誠的高尚情懷,發之為詩作,確與一般寫景抒情之作有所不同。林則徐的詩作,描繪了時代的色彩,吐露了內心的隱衷,這正是中國傳統詩文化中詩以言誌的絕好例證。
我在研究林則徐一生事跡的同時,誦讀了他為數不少的詩作。這些詩作抨擊時代的種種弊端,同情下層的遭遇,非議吏治的腐敗,痛快淋漓地宣泄著個人的義憤與激情。他詩篇中的某些名句,如“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和“中原果得銷金革,兩叟何妨老戍邊”等等,都體現出一位正直的封建官員以國事為重,不計個人得失的憂患意識,這些名句一直閃爍著亮光,照耀著後人。通讀了林則徐的全部詩作之後,就會使人感到是可作憑證的史詩,也為知人論世提供了足備征考的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