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與人》爭論
1988年7月24日,第15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評選現場。
有位評委發言:
今天,我仔細又仔細,認真又認真地審視《太陽與人》,認為它確實是張佳作。首先我感到作品的主題是積極向上、十分嚴肅的,毫無淫穢消極因素。作者謳歌光明,讚美人類的生命力、創造力。這次來稿中的人體照片不少,但大多隻是表現形體美,表現曲線的韻律,而這幅照片高人一籌,將人體作為一種造型語言,表現出意境和深刻的內涵。此外這幅照片在藝術處理上也獨具匠心,畫麵人體虛實結合,藏露相宜, 色彩和構圖富有浪漫主義色彩。
他的提議引起了評委們熱烈的爭論,有的讚同,有的反對,最後經過投票確定,《太陽與人》以8比5票通過,獲得了單幅彩色作品金牌獎。
這是全國影展舉辦以來,人體攝影作品第一次獲得金牌獎。
金牌獎是產生了,但評委們的顧慮並沒有消除。有人提出不同意見:“給它金獎,是否適合中國國情?會不會觸怒一部分群眾,說我們有傷風化?”“會不會產生副作用,導致明年在全國出現拍攝人體熱?”大家擔心,是否“闖了一個禍”,“開放過頭了”。
果然,評選結果公布後,輿論大嘩。不過,爭論的焦點,不在人體題材,而是作者的創作手法。《太陽與人》是一幅攝影特技作品。作者先在台燈的圓形燈罩上,蒙上紅色玻璃紙和紅綢布,拍攝成功“太陽”,然後將太陽與從畫冊上翻拍下來的人體照片加以合成,創作出這幅作品。
有一位人士在《新民晚報》上著文指出:
《太陽與人》係剽竊美國畫家大衛·格羅夫的白色粉筆畫的人體中段。
……如果大家都去翻拍現成的資料,那何必有勞攝影家背著器材去跋山涉水呢?據行家分析,翻拍這樣的作品並非難事,隻需加一隻濾光鏡造成光環效果即可。
另一家攝影專業報,對此更是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太陽與人》奪得金牌,作者褻瀆了攝影藝術,欺騙了虔誠和認真的評委,並為全國攝影界寄以厚望的“十五屆”蒙上了陰影。像這類以翻拍、挪用進行後期加工的“特技作品”,作者不該寄投有影響的全國影展,而作為金牌推崇,更為不妥。這裏不談它將中國攝影藝術引向何方(不包括題材),僅以作者挪用國外作品一事,即可構成版權糾紛。
《太陽與人》在中國攝影界引發了一場沸沸揚揚的風波。1988年10月27日,在第15屆全國影展開幕式上,中國攝影家協會新聞發言人尚進,不得不出麵予以澄清,他說:
任何一種藝術都不可能有評價其藝術創作與藝術成果的統一標準,百花齊放和百家爭鳴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由此而出。
但是,由於這場議論中涉及了《太陽與人》是假照片的問題,因而引起了各界重視。為此,中國攝影家協會於9月30日邀集在京的評委開會。
與會評委認為,《太陽與人》這種創作手法在攝影藝術創作中是允許的,正像各種藝術風格和藝術流派的攝影作品共存於第15屆全國影展一樣。《太陽與人》的藝術價值可以肯定,藝術創作可以互為借鑒。
至此,因《太陽與人》而引起的爭論,終於塵埃落定。
客觀地說,《太陽與人》的創作手法它是改革開放初期不成熟的探索,在今天看來,甚至顯得有些幼稚。但即使如此,《太陽與人》的獲獎,對打破當時創作思想的禁錮,鼓勵藝術攝影多元化發展,及確立創意攝影的藝術地位,還是起到了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