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3隱轉喻解釋(2 / 2)

采納動詞的隱轉喻觀點,使得“吃”後的名詞的語義角色在分析上可以細化成一個層級係統。章婷(2006)根據“是否必須在句法結構中出現”條件,界定了強製性語義角色和非強製性語義角色兩種情況。動詞“吃”的後置非強製性語義成分,有些是現代漢語動詞的特有現象,非強製性語義角色在“吃”後的語法位置上出現的頻率高低,依次為“結果> 時間> 處所> 工具> 感受> 來源”,語用時語言使用者可在語言和語用雙重合適性條件的製約下,對這些論元做出選擇。時間、工具、結果、處所等“可有論元”一般不作為句子顯性語義成分出現, 它們的結構地位低於“必有論元”或必需的情景參與者, 可有論元較少獲得凸顯和焦點化。在“吃”的事件中, 語言使用者為了表達的需要, 可采用凸顯手段將這些非強製性語義成分焦點化,即映射到句法焦點位置(主語和賓語位置), 使其得到非常規的句法實現, 獲得按常規映射不能獲取的句法功能。

然而非常規的句法實現仍然依賴動詞,動詞義可以在使用中延伸, 名詞所指事物的本質特征, 也可以與名詞所代表的概念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與常識聯係起來,這種常識帶有文化色彩而不是嚴格科學意義上凸顯特征,因此要從認知角度即“認知域”出發來劃分賓語的類型(姚紅 2005)。認知因素是製約動賓結構以及理解動賓結構的重要因素。“吃”在“進食”這一義項上與“食物”處於相同的認知域, “吃麵條”和“吃大碗”兩種表達的不同之處在於,“麵條”是“食物”的下位概念, 而“大碗”屬於另一(鄰近)概念領域{吃的工具},“吃”和“麵條”受事有部分重合的認知域, 而“吃”和“大碗”(工具)、“食堂” (處所)等隻具有相鄰的認知域。配位選擇模式對動詞和賓語的認知域的全部重合或包容、部分重合、相鄰等關係進行識別和判定,按判定的結果分別把賓語分為虛體、常體和代體三種類型。“吃食堂”屬於代體賓語, 因為“吃”和“食堂”二者之間隻存在相鄰的認知域。

相鄰性在不同的文化還有不同的體現形式,傳統中國文化中“子女—父母”的相鄰程度比英美文化高,可能這是產生“吃父母”等表達的緣由,這種表達在英美文化中沒有。此外,文化對“吃”的“溺愛”,還導致“吃”後麵可以跟隨任何名詞,或者說“吃”與任何名詞組合都可能。無論其後出現什麼名詞,都可以通過“投射相關語境”的做法進行解釋而使其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