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部分
瑪雅人的風情習俗
瑪雅人同所有的印第安人一樣,食用的糧食,主要是玉米。在長期的實踐摸索中,他們已經領會了一套獨特的加工方法。瑪雅的婦女,常常要在頭天的夜裏,就把整個的玉米棒子(帶著包緊玉米葉子)放到石灰水中浸泡。待早晨醒來,玉米經過一宿的浸泡,已經被泡軟,甚至已經被燒得半熟。這時候,她們便要剝去玉米葉子,把玉米粒從玉米棒上弄下來,用石磨輾碎成漿後,再煮成粥當早餐。把早餐剩下的,再加上水,當飲料喝。他們也把這玉米漿,製成團塊的餅子。吃的時候,把它先放到一個瓢形的果子殼裏,用水化開,就可以吃了。這種團塊,易於保存,而且能保存很久。在出外勞動、打獵、旅行的時候,誰都可以帶上當幹糧。她們還把玉米用不同的方法處理後,做成不同的各種食品:她們把玉米漿,加進一種從可可中提取的油質的東西,可製成一種香醇的飲料;還把玉米漿和磨碎的可可加在一起,製或一種發泡的飲料。燉蔬菜加鹿片肉,是瑪雅人的家常菜。
瑪雅人吃飯的時候,要男人先吃,然後婦女和小孩再吃。諾加布(烏斯馬爾遺址附丘)的瑪雅人聚居點,吃飯實行集體分配製度,飯菜做好後,每家都要派人去領,先男人,後婦女,最後是孩子。
瑪雅人喝酒瘋狂,凶得很,常喝得酩酊大醉。他們的酒,是瑪雅人一種特製的酒,酒味濃烈,是用蜜和水,再加上一種專門釀酒用的樹根釀製而成。喝酒的時候,幾個人(一般是2到4人)坐在一起,待酒喝到濃時,便開始跳舞助興。有專門斟酒的人,大家喝酒的時候,他隻能斟酒但不能喝酒,隻能是在大家全都喝完之後,他才能喝。一個人自斟自飲,直到爛醉如泥。
瑪雅人的婚喪嫁娶,也有著自己獨特的習俗:
瑪雅的女兒,從小就受到家庭(父母,特別是母親)的教育,並有嚴格的行為約束:走路時若是遇到男人在經過他的身邊時,便要側轉過身體,避讓到路邊,等待那男人過去。若是女人在給男人斟酒的時候,斟完了酒,也要扭轉過身體,等人喝完。女兒要循規蹈矩,往往母親便是女兒的榜樣。如果女兒的行為稍有不端,母親便進行責罵懲罰,有時候拿鞭子抽打,打得女兒羞愧難當,淚水漣漣,求饒不止。如果出現通奸,奸婦則要被人綁上當街示眾,使其羞辱不堪,丈夫也會將她拋棄。奸夫則要交給奸婦的丈夫來懲罰(如果能夠得到饒恕,還可以得到自由),由奸婦的丈夫,舉一塊大石頭,在很高的地方砸爛他的頭,將他活活砸死。
瑪雅的女人極注重貞潔,即是被俘,也堅決守身如玉。西班牙人入侵後,抓了很多漂亮女子,她們都以死相威脅,決不允許任何人玷汙自己。
瑪雅人有早婚的習慣,一般是男子18歲、女子14歲就要結婚,一夫一妻。婚事都是由父母包辦,由男子一方托媒人前去提親(由女方父母主動提親被認為是不體麵;若是男子自己求婚,也被視為有失尊嚴)。如果雙方都同意,男子一方要付聘金,而女方的父母,則要為女兒準備嫁妝。
結婚要實行“婚役”。婚禮要在女方家舉行,人們都聚集在女方家裏,舉行盛宴,婚宴熱鬧非凡。婚後,新郎便要住到女方家(5年)勞動生活。如果男子表現不好(不愛幹活等),嶽父看不上,便會被趕出門去,不再承認這門婚事。如果生活了5年,丈人家滿意了,才允許丈夫把妻子領回家去。
瑪雅人都盼望兒女成行,多子多福。沒有兒女的,或少兒缺女的,都向神供奉祭品,求神靈賜給兒女。
瑪雅人若是死了,人們往往要在死者的身邊放些石子,當作陰錢;但死的若是貴族,就要以東西和人作為殉葬。埋葬在帕倫金字塔的是個酋長,戴著玉石的麵具,頭戴王冠,身佩胸飾、項鏈、玉珠兒,手戴著玉戒指、玉珠手鐲。
瑪雅人的宗教信仰
瑪雅人最崇拜的神,有天神、地神、玉米神、雨神和戰神。這些神,都主宰著人的農事和現世的幸福。天神“伊察姆納”,是瑪雅人崇拜的最高神,也是祭司的保護神,他創造了瑪雅的文字和科學知識,地力之神“伊什切爾”是他的妻子。土地是瑪雅人的命根子,所以他們非常崇拜土地的保護神“恰克”。東、西、南、北,都有恰克神,方位不同的恰克,顏色也不同。東方的恰克神是紅色的,西方的恰克神是黑色的,南方的恰克神是黃色的,而北方的恰克神則是白色的。
玉米神玉米神是農人最崇拜的神,他是一位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形象的“尤姆卡什”;死神“阿赫·普契”,則是一具令人恐懼的骷髏;戰神“卡庫帕卡特”,是軍事貴族們的保護神。瑪雅人的商業非常發達,還有很多的可可種植場,他們都崇拜商人的保護神“埃克楚亞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