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除了歐洲之外的地區,大概是兩河流域的人們最先發明了複合弓。據皮特·裏費斯的考證,時間是在前3000年代。後來複合弓製作技術就傳到了埃及。從前我看過一種說法:最早的複合弓實物是在埃及出土的,時間是前23世紀,可惜我已經找不到這種說法的出處了。複合弓繼續向外傳播,遊牧民族高興的學會了這種弓的製作和使用技術,並把它發揚光大,騎在馬上使用複合弓射箭的輕騎兵,簡直成了遊牧民族的招牌形象。前16世紀左右,複合弓製造技術傳到中國,到戰國時期,完成了其取代單體弓的曆史過程,從此以後中國的弓主要是複合弓。
在使用弓的國家中,有的把弓視為極重要的武器,如中國和印度。中國唐朝的軍隊,人人帶弓。印度吠陀時代軍事藝術的代名詞就是“弓箭學”。自然的,這些國家弓箭也都製作得非常精良。遊牧民族喜愛弓,跟他們強調機動性有關。因為遊牧民族的經濟基礎薄弱,武器不精,加上遊牧生活造成的散漫性,他們顯然很難在“以堂堂之陣對堂堂之陣”的大會戰中戰勝農耕民族對手,這樣,通過馬匹帶來的高度機動性和弓箭帶來的遠程打擊力量,就可以在很多場合,回避肉搏戰,進行高機動的弓箭戰。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戰況有利,遊牧民族可以通過射擊嚴重的削弱對手,並給其帶來很大的恐懼感;如果戰況不利,他們也可以高速退走,不給對手以殲滅自己的機會。在馬鐙發明之後,弓箭與馬匹的配合還提供了另一個好處:如果對手是步兵,為了懼怕騎兵的衝擊,他們不得不縮成密集的陣型,這時弓箭射擊他們,命中率會很大,若騎射手相互之間距離較大,步弓手很難命中,這就抵消了步弓手的射速和射程優勢;而步弓手的數量卻難以達到騎射手的水平——因為騎兵具有機動性優勢,可以快速集中優勢兵力。並且,步兵陣型外圍密集的長兵器兵種,必然要多於圈內比較疏散的步弓手。這樣的射擊戰無疑對騎射手是有利的。以上就是遊牧民族喜愛騎射的主要原因。
正當弓箭大行其道的時候,它的危機也來臨了。這個危機就是金屬盔甲的出現。當弓箭射擊沒有防護或者防護很差的人的時候,對方由於害怕受害,心裏的恐懼非常大。但對於穿著良好防護服的士兵,弓箭對他的危害就大大降低了,下麵再簡要說說為什麼古代的弓箭地位為什麼不能跟近戰兵器相比。
首先,弓因其作用機理所限,命中率很差。身管火器由於有身管給予彈丸初始方向,能夠保持一定的精度。而箭前進的方向是不受身管製約的,雖然有尾羽作為穩定舵,但是箭比彈丸大,受風麵積也就大,而且箭的初速慢,一般角弓為55~80米/秒。還有就是人必須用很大的力氣才能張開弓,在這個用力過程中,手臂必然產生大的顫動,因此綜合各種因素,弓箭的精度無法跟火槍相比,尤其不能跟線膛槍相比;其次,箭的傷害力小,箭的飛行速度衰減快,而且箭頭麵積大,刺入人體後速度衰減也快。原始社會中被箭擊中的人,箭鏃基本上都嵌在骨頭中,絕大多數都沒有被擊穿骨頭,而燧發槍槍彈一般射擊距離上都可以打穿骨頭,更不用說後來的線膛槍子彈了。
經過不斷改進後,如果對付沒有防護或者防護較差的人,弓箭的這個缺點還不明顯。但是麵對穿著重甲的敵人,由於箭鏃要麼不能穿透盔甲,要麼在穿透過程中,其速度大減,箭鏃結構遭到破壞,從而使威力大大減少;再次,弓的射程有限,比較可信的弓的最大射程是英格蘭長弓的360米,中國唐代的角弓為180步,其他很多弓都在200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