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曆史沿革1(1 / 3)

一、教育曆史沿革1

夏代學校

中國在史前文化時期,就已孕育了學校的胚胎。從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遺址所見的由老人與兒童合居的大房屋,便是最早的教育場所。與半坡大房屋相似的氏族聚落布局在陝西臨潼薑寨母係親族居住區域、洛陽王灣、甘肅大地灣等母係親族居住區域,均有完整的遺存,並與近世部分少數民族的公房製度相近。它是母係氏族社會晚期普那路亞式族外婚向對偶婚姻過渡時期的民居定式。在摩爾根所描繪的母係家庭公社中,對這類公房製度的生活細節有較多的介紹。從《詩·豳風·七月》描述周族公劉時代的公堂生活可以推知,這種以養老慈幼為主旨的原始教育形式,至少在夏代的中原區域,仍然普遍存在於農居獵居氏族群落之中,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對此也有簡略的介紹。如《禮記·王製》、《明堂位》所載虞夏時代的上庠、下庠及米稟,就是這類可以稱作“公堂”的大房屋,這種原始教育的形式一直延續至殷商西周,才逐步消失。

另外,由於原始宗教的產生和發展,逐步出現了卜史巫覡等神道設教人員。而在整個夏、商、西周的曆史時期,禮拜自然神靈及祖先靈魂等宗教祭祀活動,都被當作教育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王室及所屬邦國部落的重要國事活動。卜史巫覡等神道設教人員不僅是氏族部落的宗教領袖,同時也是最初的有閑文化階層,他們不僅專司文化教育方麵的知識,並有較多的時間精力從事天文、曆法、卜算、農業、醫術等方麵的研究,從而為學校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師資和知識準備。

見於古代文獻記載的夏代學校,有序、校等稱謂。《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庠”字下解:“禮官養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漢書·儒林傳序》也引孔臧等議:“聞三代之道,鄉裏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據此可知,三代學校名稱雖有出入,但養老職能相通,這與《禮記·王製》有關三代居學養老的記載相符。夏代學校除養老之外,兼行習射、視學、合樂、釋奠、擇士、講武、訊馘諸典,並有望氣治曆之事。

《禮記·王製》所記夏代學校的東序與西序,其建製有堂無室,也即《爾雅·釋宮》之“無室曰榭”,序與榭通。《國語·楚語》:“先王之為台榭也,榭不過講軍實,台不過望氛祥。”台榭對舉連文,是因其相鄰而其處明堂澤宮之內。所以,清代學者金鍔《求古錄禮說·明堂考》認為明堂為“洵大教之宮”,並考遠古之靈台辟雍俱在明堂範圍之內,夏學之東序居世室東門這外,世室即為夏代明堂之名。惠棟《明堂大道錄·明堂靈台》也謂夏學東序與辟雍、靈台、靈囿同處明堂四門之外,故蒙明堂之名。以此可證夏代學校既是政治、軍事、宗教祭典等項活動的中心場所,同時也是文化教育的活動中心。這反映了夏代學校教育的設置,尚未從一般的社會部門中分離出來。

夏代稱為“校”的教育機構,據《說文》解釋,為“木囚”、“交聲”。原意為木製刑具,在於匡正人為,交與教諧音,即含有教化之意。正人、教化意義的延伸、演變,使“校”逐漸成為專門化的教育形態。從夏代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狀況來看,已具備了學校產生的一般條件。以文字為例,從殷商甲骨文的成熟程度來看,夏代至少已有了原始的漢字。文字作為教育的媒介,使傳授知識、技能的教材有可能產生。但是,由於有關夏代學校的記載,迄今未得到考古出土文物的實證,所以我們至今無法詳細追述夏代教育的細節。

商代學校

見於文獻記載的殷商學校除有庠、序、學外,又有“瞽宗”這一新型的教育機構。

商代的“庠”在文獻和卜辭中均有記載,同夏代一樣以養老為主要職能。按照《禮記·王製》的記載:“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鄭玄注此“左學”即為下庠、小學,位在國中王宮之中。孔疏以養老在學,是為了宣揚孝悌之道。殷人舉行養老之禮,先要進行隆重的祭典,屆時參祭者服素白縞衣,其後一為禮食,以飯觳款待老人而不設酒;二為燕食,即在養老宴會結束後,文武百官與賓客徹夜共飲以合歡。這種養老之禮,一方麵是顯示尊師敬老之意,另一方麵也在顯示王室的恩澤。庠的教學內容如何,文獻記載很少。商代的序也是講武習禮的場所,目前也沒有具體的史料說明序的教學情況,但從《孟子·滕文公上》、《禮記·王製》等文獻記載來看,商的序與夏學之序沒有多少區別,均兼有養老、習射等職能。

所謂“殷學瞽宗”,原為樂師的宗廟,用作祭祀的場所。祭祀中禮樂相附,瞽宗便逐步變為對貴族子弟進行禮樂教育的機構。商代頗重禮樂教育,故有“殷人以樂造士,其學為瞽宗”說法。按照先秦文獻的記載,商學瞽宗位於國都南郊明堂西門之外,故也稱為“西學”,《禮記·文王世子》謂周承殷製,世子求學,“禮在瞽宗,書在上庠”。《周禮·夏官·大司樂》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為樂祖祭於瞽宗。”鄭玄注:“祭於瞽宗,祭於廟中。”根據周人祖述商製而立四學的曆史,可以窺見商學瞽宗大體有三個特征:其一,以禮樂教育為宗。禮的教育傳授有關宗教祭典方麵的禮儀知識,禮樂一體,而非分科設教。其二,瞽宗依附於商代宗廟重屋陽館之側,也是宗廟群落的組成部分。因此,文獻中“樂祖祭於瞽宗”也即“祭於廟中”。樂祖配食於廟中,則是因為典樂為宗祀、告朔、朝覲等宗廟大禮必備的設置,故而不僅作為宗廟祭典活動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尊祀先祖神靈的象征。商代之樂教作為宗教教育的組成部分,這種樂教是以宗教敬祖觀念為主旨的。其三,商代崇尚天命,教育之中雖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純粹意義上的倫理學教育。殷商置瞽宗,祀先賢於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這種“德”也隻在於強化順從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觀念行為。在《尚書·盤庚》、《高宗肜日》、《微子》等有關商代曆史文獻中雖屢有“德”及“厥德”,但其旨意也基本限於上述範圍。

卜辭的發現,證實商代學校已有某種意義上的教學活動。但目前還不能證實卜辭中的殷“學”及其教學活動與文獻中的序庠瞽宗等教育機構是否屬於同一範疇。惟卜辭中的“囤”,經考證即《說文》之“洩”假借為養或庠,是習射的場所,這與文獻記載基本相同。按照清代學者的考證,先秦文獻中之“學”、“大學”為殷代學校的總名,發而言之則有庠序瞽宗等稱。但無論名稱如何,文獻所記殷商學校的教學活動內容與卜辭所記殷學教學活動內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卜辭中有這樣一段文字:“丙子卜,多子其祉學,版不冓大雨?”說的是丙子日卜問上天:子弟們上學回來,會不會碰上大雨?還有一片記載商王命盃伊負責教育王族成員的文字:“乎多盃伊自於教王族。”另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講殷時學校已有“多方”子弟來學“戒”。“戒”字在卜辭中象人手持戈之形。“教戒”是教授持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屬於軍事技術和武術訓練方麵的教育。“多方”一辭在卜辭中屢有出現,經學術界多年研究證明即《易·既濟》爻辭“高宗伐鬼方”之“鬼方”,也就是後世之昆夷、獯鬻、儼狁、匈奴,在商代卜辭中有舌方、土方、羌方、鬼方、危方諸稱,通指殷商西北相鄰的遊牧部落民族。商代同西北邊陲的遊牧民族頻繁征戰,軍事技術也相應發達起來。這些“多方小子”既稱“小臣”,當屬於已臣服於商朝的那些遊牧部族,商王朝對這些已臣服的方國子弟(或戰俘)進行軍事技術教育,參加對外征伐戰爭,成為殷商重要的軍事力量。

殷人已有典冊可作教材,《尚書·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冊”。筆冊工具的出現,標明商代學校已有讀書習字的教學條件。商代教育活動充滿神秘的宗教色彩,幾乎無事不占不卜。由此,與宗教有密切關係的數術,就成為殷人教育的重要內容。從卜辭中看,商代最大的數字已達8萬,數術的發達及其一般運算形式的出現,與商代盛行占筮活動直接相關,商代之數術教育實際是宗教占筮活動的附產品。

從卜辭中還可看到商代已有事教的老師,“學多口父師於教”,清代學者王引之考證:父師即《周官》之“師氏之屬,掌以美教國子以三德三行。父與大通,父師即大師”,也即《禮記·文王世子》之“父師司成”,主持大學教學事宜。是說雖為周初之製,但正如《尚書·洛浩》屢言“王肇稱殷禮”,“大悼典殷獻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遺多士”,周公製禮也大體沿用殷禮而略有損益。故西周之父師與卜辭中殷商父師竟名稱職責完全相同。陳祥道《禮書》卷四十九也引《尚書大傳》謂大師主大學之事,論學在東序。東序為夏商周三代學校之共稱。就《史記·周本紀》記商末太師、少師主掌禮器而言,商代“父師”身兼雙職:或讚掌國家宗法祭典大禮,或以禮樂執教於學校。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師合一的特征。

卜辭中所見殷商“大學”,是用於獻俘祭祖的場所,並且與宗廟之神壇並列連舉,這說明商代大學也是宗廟聚落的組成部分,兼有祭祖、獻俘、訊馘、養老等職能,以教授有關宗教祭典等方麵的禮儀知識為主要內容,這與夏代學校的性質基本相同,與鄭玄考證《禮記·王製》所言殷人“右學”為“虞殷大學”的結論,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學”絕非現代意義上的高等教育機構,與敘利亞境內發掘的埃伯拉大學相比,也非同類文化遺存。正如清代學者金鍔所言:“所謂大學在郊者,即郊學,對小學而言大矣。”不能因獻中片斷零散的“大學”字樣,貿然推斷商代已有完整意義上的大學教育機構。

西周學校製度

西周學校製度是典型的官師合一類型,其教育內容主要包括禮、樂、射、禦、書、數的六藝知識。與商代相比,西周學校有較大的發展,其官學已有國學與鄉學之分,國學之中已有大學與小學之分,這在先秦文獻及銘文中均有具體的記錄。

西周國學專為貴族子弟設立,國學中之“大學”,“天子曰辟雍,諸侯日泮宮”。辟雍又分作“五學”,居中為明堂,外雍以水,故也稱為“澤宮”、“大池”。環水四周為“四學”,南學為“成均”,北學為上庠,東學為“東序”、“東膠”,西學為瞽宗、西雍。四學與森林水澤相擁,魚遊鳥棲、野獸集居,故成為貴族子弟禦車圍攻射獵野獸的場所,同時也進行射禦方麵的軍事技術訓練。辟雍雖承大學之名,並有天子承師問道,“行禮樂,宣德化,教導天下之人”等職,但同時也是王室舉行稀嚐大祭、朝覲、養老、饗射、獻俘、治曆望氣、告朔、布政等國事活動的場所。這是西周國家“官師合一”在學校設置及其職能方麵的典型例證。辟雍中之“四學”,成均習樂,上庠學書,東序習幹戈羽龠,瞽宗習禮。四學之製,也有分科設教的含義。但四學中的教師仍是政府官吏兼教導之責,而非專門意義上的教師職責。

諸侯泮宮取辟雍半製,東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宮的性質職能與辟雍相同,是諸侯國政教活動的中心。《詩·魯頌·泮水》記魯僖公“既作泮宮”,在那裏觀飲酒,宣講治國善道,獻馘獻囚,並宣揚明德,處理政務。這是有關周代泮宮最詳實的記載。

西周小學或稱“外傅”、“幼學”,《禮記·曲禮》及《內則》記小學就學年齡是10歲。俞正燮《癸已存稿·學解》考《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即出居門塾之學,因其居於門學,故稱“門子”。《爾雅·釋宮》謂門側之堂為塾,《尚書·顧命》有左塾右塾之分,這個左塾右塾為西周諸侯的外傅之學,是諸侯貴族弟子的初學場所。按照《禮記·學記》的記載,西周貴族子弟因出身等級差別不同,其小學設置也不同製,諸侯小學立於公宮南側門闈,天子小學立於王宮四門,師氏守王門,保氏守王圍,擔任王宮小學的教導之職。西周的王宮、公宮也即明堂宗廟,學校也在明堂宗廟的範圍之內。鄭玄注《禮器》“魯人將有事於泮宮”,即引《逸書》“祀馘於周廟是也”。將魯學泮宮與周廟劃同。門塾之學也在宗廟範圍之內。這一點,已被20世紀70年代後期西周岐邑甲組宮室宗廟遺址的發掘初步證實。在甲組宗廟的布局中有東西兩塾,與《尚書·顧命》的記載相符,在與西塾相鄰相通的西廂第二室藏有甲骨卜辭,這與《儀禮·士冠禮》“筮於廟門……具饌於西塾”的情況相符,可證西周門塾之學同時也是占筮的場所。小學依附於筮史諸職,其教學內容自當以學習有關占筮數術方麵的初步知識為主,這與卜辭金文中“學”字教門下子識爻而會意的構形相通,而小學的師氏保氏諸官也同時兼有掌管占筮卜問的職責。鳳雛枝岐邑甲組宗廟遺址的H11窯卜辭中,有祭禮殷先王帝乙,求祜於殷先王太甲的內容,說明這個宗廟始建於武王伐紂之前,並且是諸侯一級的宗廟建製,由此推斷殷時王室門塾小學為四門之學,也即《禮記·祭義》之“天子立四學”。西周王室小學立四學,實際上也是繼承了殷商舊製。

西周的“鄉學”設置,依據地方行政區域而定,閭設塾,黨設庠,術設序,鄉設校。就一般情況而言,上述西周地方行政區域的設置情況是否屬實尚無定論,而西周的地方學校當有兩種類型,一為鄉校,這是地方上普通貴族及致仕退居鄉裏的紳士鄉官,於餘暇時聚會論談的場所,這種場所在春秋時期仍然存在,類如鄭國子產不毀的那種鄉校,它很可能是早周“公堂”的孑遺。這類鄉校於農閑之時,也對一般的平民子弟進行一些有關道德禮儀及農事方麵的教育。《尚書大傳·略說》:“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裏,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覆鋤已藏;祀樂已人,歲時已畢,餘子皆入學。”何休《春秋公羊經傳解詁》卷七所記父老裏正“十月事訖”,“教於校室”,當即這種情況。二為閭塾,這實際上並不是所謂學校,而是對勞動者進行監督管製的場所。《尚書大傳·略說》“上老平明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餘子畢出,然後皆歸。反亦如之”。上述何休《公羊傳解詁》也記父老裏正平旦開門坐塾上監視勞動者:晏出後時者不出,暮不持樵者不得人。這類鄉學其實並不具備任何學校教育的特征,也與西周貴族的門塾之學完全不同。

內宮教育是西周王室設立的女子教育形式,主要對後妃、公宮及宮人進行一些有關宮廷禮儀和婦職的教育。《周禮·天宮·內宰》記“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禦”。《禮記·昏義》並記周代天子諸侯娶妾,婦人先嫁三月,要由女師教以婦德、婦容、婦功等“四德”及有關祭祀方麵的知識,並以魚藻等水中“陰物”作為祭品,以標示婦女的“陰德”,強調“天子聽男教,後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外內和順,國家治理,此之謂盛德”。顯然,後宮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培養後婦“陰德”,維護王室禮儀,穩定後宮秩序。

西周國學教育內容以禮樂為中心,附以射、禦、書、數。

禮教是有關政治、宗法、人倫道德規範禮儀等方麵的知識教育。禮是西周立國的準繩,涉及的內容也十分廣泛,《禮記·經解》謂“禮之於正國”,猶如衡之於輕重,繩墨之於曲直,規矩之於方圓,所以禮的教育在西周六藝教育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西周的禮教除了規範祭神祭祖等宗教觀念和禮節之外,還在於灌輸尊卑上下的等級觀念和宗法王觀念,以強化西周王權的政治地位。西周國學教禮包括吉、凶、軍、賓、嘉五個方麵,文獻記載中的鄉學有冠、婚、喪、祭、饗、相見等“六禮”。禮教在國學中由師氏主掌,鄉學中由大司徒主掌。

樂教主要是學習有關宗教祭祀樂舞的知識,包括音樂、舞蹈、詩歌及雛形的戲劇、作文,概言之為樂德、樂語、樂舞的教育。樂教是國學主課之一,由大司樂總其責。“樂德”教育內容包括中和祗庸孝友六個方麵,也是政治宗教和人倫道德的綜合教育,其核心也是張揚等級名分的觀念,所謂聲音之道,與政相通,西周各種重要的國事活動,如:嚐大祭,宗廟朝覲、會同、鄉飲酒禮等活動都配以樂,並通過不同的樂舞表達現實世界的尊卑名分觀念。所以,《祀記·樂記》注重“樂觀”,認為“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於樂”。西周之樂稱德也有廣泛的社會含義。《詩·周頌·清廟之什》稱頌文王之功烈德澤,稱頌內容就包括文王之德在天,而為濟濟多士的楷模;《烈文》稱頌成王即政,諸侯助祭,審明刑典,勤明王德;《天作》稱頌文王在岐邦推行文明之政,廢除狄夷舊俗;《時邁》稱武王“載戢幹戈,載橐弓矢”,征服天下,又能惟才是舉;《臣工》則反映了西周諸侯朝覲天子,參加宗廟祭祀的情景。《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季劄使魯,稱《小雅》之樂,“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反映了“周德之衰”;《大雅》“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體現了文王之德;稱韶箭之舞,“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顯然,音樂所表現的廣泛深奧的哲理不僅深入人的內心世界,而且反映了社會政治文化生活的各種觀念,因而成為西周學校教育必不可缺的內容。所以,後代學者認為:“通檢三代之書,樂之外無所謂學”。而西周樂德之理的精微,“也必得大學始可教授,而學者亦必知此,可與於祭射之列,故學者之學樂,亦為用世之具。”西周的樂語教育包括興、導、諷、誦、言、語六個方麵,而樂舞教育又分作大舞和小舞,其中“大舞”有“六樂”之稱,分別為《雲門大卷》、《大鹹》、《大磬》、《大夏》、《大》、《大武》,相傳是黃帝、唐堯、虞舜,禹、湯、文武6代史詩性配樂舞蹈,分別頌揚了上述曆史人物的豐功偉績。通過樂舞教育,使學生了解到民族的創業曆程和社會的滄桑有變,增加愛國的情感,並通過舞的動作和韻律,使學生活動血脈,陶冶性情,提高藝術欣賞和藝術創作的能力。

禮教與樂教互為表裏,相輔而行:“樂所以修內”,“禮所以修外”,“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移俗,莫善於樂”。禮教配合樂教,可以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調和尊卑貴賤之間的衝突,有利於鞏固西周的王權統治,這也是西周重視禮樂教育的根本原因。

六藝中的射禦是培養武土的教育,西周禮法中規定士子要習“五射”: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學“五禦”:鳴和鸞、逐水曲、過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射禦教育不僅僅是一種體力或技藝的練習,而是一種綜合性的教育,其中包括道德情操和內心誌向的培養。在射禦二教中,以射最受重視,在西周銘文中屢有王室貴族子弟在辟雍、學宮習射的記載。如:周康王時的《麥尊》:“若日竭,在壁,王乘於舟為大豐,王射大奔禽。”穆王時的《靜嗣》:“王命靜嗣射學宮……射於大池。”射藝的高下常作為士子被獎勵、提升的標準,諸侯貢士也要經過射禮的考核,以定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