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曆史沿革4
教會學校的類型及辦學特色
教會學校的類型及辦學章程,也隨著時間的推移,日趨多樣化、正規化和係統化,這反映了教會學校在華滋生、發展及趨於成熟的主要過程。
在1840年前後,教會學校主要是蒙學或小學類的初級教育機構,且數量極少,學生人數也不過若幹名而已。19世紀40年代後期,開始出現了中等教育性質的學校。在同、光二朝,普通中小學之外,又陸續出現了實業學校、工藝學校以及師範、法律、醫學、護理、盲童、聾啞等專門學校。
19世紀90年代以後,由於教會學校的教育宗旨趨向於培養少數基督化的領袖人才,以期駕馭引導民眾,控製中國的社會政治、經濟及文化生活,因而高等教育性質的教會學校開始醞釀並逐步發展起來。最早創辦的教會大學,多在中等教會學校的基礎上擴展而來。諸如美國聖公會主辦的聖約翰大學前身是分別於1865年創辦的培雅學堂和1866年創辦的度恩學堂,這兩個學堂在1879年合並後,遂於1892年增設大學課程;1896年擴建大學校舍,1906年在美國華盛頓立案。又如廣州的嶺南大學前身為1888年廣州長老會香便文牧部創辦的格致書院,1893年在美國紐約大學注冊;東吳大學的前身則為上海中西書院,至1907年遷至蘇州天賜莊,名稱東吳大學。也有一些大學是幾家差會協同創辦的,如1905年開始籌辦的成都華西協合大學,是由英美、美以美、公誼、浸禮四個差會合辦,並且也是先設華西協合中學,進而擴升為大學,1918年英國聖公會也參加襄理學務。1909年成立的南京金陵大學,則是由基督會、長老會、美以美會三家合辦的,此後又陸續有浸禮會、南長老會等參預協辦。
在19世紀90年代至20世紀20年代,教會大學有長足的發展。其中,綜合大學除上述學校之外,尚有1909年創設於武昌的文華大學、1908年創設於上海的滬江大學、1911年創設於上海的震旦大學、1911年創設於杭州的之江大學、1915年創設於南京的金陵女子大學、1916年創設於福州的協和大學、1917年創設於濟南的齊魯大學以及1919年創設於北京的燕京大學,在綜合大學之外,尚有若幹醫科學院,如1905年創設於廣州的夏葛醫科大學、1914年設於長沙的湘雅醫學院、1906年創設於北京的協和醫學校(1915年定名為協和醫學院)以及創設於1911年的上海哈佛醫學校。文理學院及法律、商業等專科教育則多附設於綜合大學之係科,或由綜合大學改立出來。如:之江文理學院由之江大學改設而來,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由金陵女子大學改設而來,協和文理學院由協和大學改設而來,著名的東吳法律學院則由東吳大學原設於上海的法科改擴而成,滬江大學則分設出商學院。
這些大學經費充足,教學設備齊整,並有相當雄厚的師資和圖書,因而教學水平較高,同時逐步形成了各自辦學的專長和特色。譬如:金陵大學的農林科,華西協和大學的醫科、牙科,滬江大學的教育係、地理係與地質係,燕京大學的家政科、教育科、農科,東吳大學的法科等等,均在國內達到一流的水平。
教會學校的辦學方式,還注意采用中國原有的學校模式或名稱,以期迎合中國士儒的心理。譬如:書院及義學作為中國故有的學校稱謂,便被教會學校所沿用。據1868年第三期的《教會新報》統計:1866年天主教在華創辦的書院已達12所。基督教1905年時已在華創辦的大書院、書院也達12所。而《教會新報》1868年第一期統計的1866年耶穌教義學,在華總數也達19所。這類義學,實際與傳統教育中的蒙學、幼學性質相似;這類書院則相當於普通中學教育。
教會學校在行政上,多歸屬於各宗教差會管理經營。此外在美國還有由各差會的幹事與代表組成的托事部,托事部為差會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選聘校長、教授,批準經濟預算,並授權在華董事會經營學務。董事會主要由各差會在華傳教士組成,間有一二華人,也無實權。差會是西方教會特派宣傳與進行某種使命的一種臨時團體,一旦使命完成,便無繼續存在的理由。因此,教會學校在行政歸屬方麵,尚沒有形成穩定的體製,其惟一的出路就是逐步脫離教會的管束,轉化為中國教育係統的一部分。這一點導致教會學校在管理和課程設置方麵加強了中國化的因素,並且注重迎合中國現實的需求。
教會學校的學製和組織形式,大多抄襲本國學校的模式。英國人辦的學校,多類似於英國的公學;美國人辦的學校則多類似於美國的預備學校。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講,教會學校是西方教育的一種移植形式。辦一般的中小學,無需任何許可證。但創辦教會大學,則需要本國政府注冊,取得給以學位的許可證。教會大學生由此可以獲得與外國大學生同等的學曆資格,就此而論,在華的教會大學也屬西方大學模式的移植形式,僅在課程的設置和確定辦學宗旨、手段方麵,需要因地製宜,以適應中國的國情。
教會學校的經費,主要由教會捐集撥款,也得到少數金融集團的資助。除此之外,學校自己也經常捐集資金,在某些貴族化的教會學校中,學生所付學費高昂,成為學校財政的重要收入之一。例如:著名的上海中西女塾,每月須交修洋、膳洋及琴修洋共達10元,徐彙公學所收教外學生每年學費達120元,上海德文醫學校每年的學費則高達150元,這樣高昂的費用對於一般中下層家庭來講,是無力承受的。即使學費交納較低的學校,一般家庭也不易承擔。所以許多教會學校逐步嚐試半工半讀的方法,解決學費問題。到1910年,一般男校工讀學生已占學生總數的40%,女校則為50%。實行工讀製,以緩解學生的經濟困難,也使一般中等家庭出身的學生有可能入校學習,並有助於改造學生中普遍存在的輕視勞動的積習,但實行起來困難很多,據中華三育神學實行工讀製後的介結:學生種菜每小時付大洋七八分或一角,但菜熟了所賣的萊價還不抵工資之半數;在工廠農場做工,僅機器設備的資金就需數萬大洋,方能供給一百個學生工讀的機會,這在一般的中小學校是無力實施的。
還需要指出的一點是:由於教會學校歸屬各個差會經營,因此教會學校的經營方針或宗旨,必須要與所屬差會的政策互為表裏。又由於各個差會大多各自行事,零散辦學,這就導致教會學校一度存在體製混亂、管理不便等諸多弊病。為了統一協調教會學校的辦學方針,並集中財力辦好重點大學或中學,除了各個差會協作辦學(如齊魯大學由13個差會合辦)外,也需要在廣泛的教育領域中協調學務、解決各種教會學校共同麵臨的難題。在這一前提下,19世紀90年代以後陸續出現了全國性的宗教教育團體。這些團體在調整辦學方針、編寫教科書及推進教會教育事業方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例如:醞釀於1877年,創力於1890年的中華基督教育會,便以增進教會在華的教育利益、推廣學務為宗旨,並聲稱要“灌輸吾人之學說於中國教育界”。建會後謀求在下列三個方麵發揮主導作用:一、編輯教科書以應教會學校的需求;二、謀教授的互助;三、探求及解決中國教育的一般問題。1896年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年會(原名中國基督教幼徒會,或稱公教青年會),則旨在聯絡教會學校學生、推進半工半讀製度,並進而向教外的學校生徒灌輸宗教教義。由李提摩太主持的廣學會則力圖在編譯出牘圖書、教科書,影響並進而控製中國官僚紳士及生徒方麵發揮作用。在圖書編印方麵,廣學會是讚助編譯西洋哲學、宗教、社會、曆史等類著作的主要機構,這個機構1893年的出版收入僅為800美元,到1898年激增至18000美元,5年內增加了22倍之多。廣學會出版的刊物《萬國公報》及麥肯齊·林樂知的著作,深受維新派的歡迎,並成為1896年維新派主政的湖南鄉試舉子的必讀書。據統計:僅上海一地基督教中學所用的33種主要宗教課本中,就有17種係廣學會編輯出版。可見廣學會在教會學校全國性的教材建設方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李提摩太公然聲稱:廣學會刊行書刊是為係統指導中國未來官員的思想。為此,他羅列了一個包括文武官七品以上、教師自府學教授及大學教習以上,以及各省候補官、科舉出身的文人和書香門第出身的婦孺在內的總數為44036人的施加影響的對象,建議“把這些人看作是我們的學生,對他們進行係統的教育”。他認為:隻要這些上層社會的中國人“深悉各國養民善法,然後愚民辦可漸開門徑”。作為一個宗教文化團體,廣學會的作用已不限於教會學校內部,而是將教育手段施展到廣泛的社會領域,這一點也正好說明:一些宗教文化教育團體的成立,不僅在於解決各個教會學校所麵臨的共同問題,或協調各個差會及教會學校之間的一般關係,也在於將宗教教育的影響範圍由教會學校擴大到社會各個政治文化階層,有係統、有步驟地開展教會學校之外的社會教育。這一點實際可視為教會教育的一種新的類型。
總之,教會學校在華創辦的成就是顯著的,教會學校的辦學經驗、管理模式及章程,為中國近代教育所取鑒;教會學校的課程教材,在外語、自然科學及婦女教育方麵所做的工作,也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教會學校也為中國培養出一大批優秀的人才。需要指出的是:盡管傳教士期望通過教育,來控製中國的主權,支配中國的教育,並使中國徹底基督化、殖民化,但實際的後果卻完全背離了這個初衷。在這一點上,中國根深蒂固的文化傳統和愛國主義傳統,最終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
洋務教育
洋務教育是較教會學校起步稍晚的西學性質的近代教育形式,也是19世紀60年代至1895年之間、由少數開明的上層官僚主辦的中國官方或半官方性質的近代教育形式;在改良主義教育尚未實施之前,洋務教育始終在推動中國教育近代化的運動中,發揮著主導作用,並且一度成為“同治中興”的象征性政績。
同文館的創建與早期洋務教育
清末官方的教育改革以洋務教育的實施為主體,而洋務教育的實施則以同文館的創建為開端。洋務教育的產生,有著眾所周知的特定背景:對外戰爭的屢屢失利,對外交涉的屢屢失誤,以及喪權辱國條約的簽訂,使清廷痛感西洋“船堅炮利”的威力及中國軍事、外語、機械人材短缺的弊病,並決心借興學謀求自強。
1861年1月13日,長期主持外交事務的恭親王奕伝,在一篇陳述“禦夷之策”的奏折中,備論“夷禍之烈極”,主張揆時度勢,權宜辦理夷務,並提出“以救目前之急”的六條章程。在這個章程的第五條中,主張在原設的俄羅斯文館的基礎上,選各省的八旗子弟十三四歲以下之天資聰慧者各四人,學習英法美三國文字。1862年8月,在奕伝等人的大力倡議下,同文館正式成立。
同文館的創建,標誌著中國近代學校的萌生。但早期同文館辦學的六條章程,全部是仿照俄羅斯文館的舊例。學生的名額照俄羅斯文館舊額不得逾24名,館中的月課、季考、歲試也一切仿照舊例。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廷曾規定俄羅斯文館五年館試一次,考一等授八品官,二等授九品官;同文館除改為三年一試外,其他也一切照舊。至於該館的管理體製及有關教習、經費的製度,也大體不出舊學的範疇。因此,早期的同文館除教學內容之外,與清代舊有的官學並無實質性的區別。
同文館的教習,原擬從廣東、上海兩地挑選諳解外語的中國人擔任,但此二地或稱“無人可派”,或“雖有其人而藝不甚精”,因而不得不聘請英國傳教士包爾騰為英文教習,另聘候補八旗官學教習作澍琳充漢文教習。1863年,又增設法文館、俄文館,並分聘法國傳教士司默靈、俄國人柏林擔任法、俄文教習。
1866年12月,(同治五年十一月),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奕伝,在總結同文館五年來的辦學經驗時認為:同文館所收八旗幼童經五年的學習,雖於洋文洋語尚能領略,但年幼學淺,於漢文文義尚難貫穿,以期功力所限,難期速效。洋人製造的機器、火器等件,無一不從天文、算學中來,中國若幹“舉凡推算格致之理,製器尚象之法,鉤河摘洛之方”,但能“專精務實,盡得其妙,則中國自強之道在此矣”。因此,奕伝提出下列三條建議:第一,在同文館內增設天文、算學館,講求天文算學等格致原理,以克服,“以往不從根本上有著實功夫,學習皮毛,無裨於實用”的弊病。第二,提高學生的檔次,從滿漢舉人及“五貢”正途生員中挑選20歲以外者,入館肄業。第三,聘請洋人在館教習,務期天文,算學,均能洞徹根源,斯道成於下,即藝成於下,數年以後必有成效。
奕伝所提出的上述三條建議,即可提高同文館的聲望,又有利於在舊學製內推廣自然科學教育,並可縮小新學的反對麵,擴大選擇生員的範圍,也有助於折衷調和中西學問的衝突,這在當時應該說是富於見識的主張。可是,事實上,除第一條增設天文算學的建議很快得到朝廷的批準外,他的後兩條建議卻遭到朝野守舊勢力的強烈反對。盡管奕伝逐條反駁,並在所擬的天文、算學館章程中,將該館招收生員的對象進一步擴大到翰林院庶吉士、編修、檢討及五品以下京外各官,但最終因受舊勢力的頑強抵製及浮言所惑,無複有科舉出身及五貢正途者投考。
自天文算學館在1866年創設以後,同文館才由一個初級的外語學校,變為一個具有近代化意義的實用科學的學校。擴充後的同文館課程在原先的中文、外語之外,逐步增設了算學、化學、萬國公法、醫學生理、天文、物理等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課程。1867年初,以“老成望重,足為士林矜式”的太仆寺卿徐繼佘擔任首任總管同文館事務大臣,同年經廣東撫巡郭嵩燾推薦,任命“淹通算術,尤精西法”的海寧學者李善蘭擔任算學館總教習;同治七年(1868)任命原在館內擔任英文教習的丁韙良為同文館首任總教習,並陸續增聘了化學教習畢利幹、醫學教習德貞及法文教習華必樂等中外學者。同文館至此逐步走向了正規發展的道路。
同文館在19世紀60年代,是早期洋務教育的主要設施,它的創置為洋務教育的進一步擴展開辟了道路。在同文館的帶動下,洋務派的其他重要人物也紛紛效仿,興辦洋務學堂,使洋務教育在19世紀60年代形成了初步的聲勢。諸如:李鴻章於1863年創辦的上海同文館(又稱廣方言館)、1864年創廣州同文館,左宗棠於1867年創辦福建船政學堂(原名求是堂藝局),均在當時的教育領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也都屬於早期洋務教育的重要設施。這些學校為中國培養了最早的一批近代的外語、軍事技術人材和外交骨幹。像著名的翻譯家嚴複(福建船政學堂)、曾任首屆駐日本大使的汪鳳藻。駐法大使慶常、出使英國參讚張德彝、民國農商總長周自齊、駐荷蘭大使唐在複、駐日、比大使楊樞、駐俄大使劉鏡人、駐法公使胡維德、駐意大利公使吳宗濂,等等皆畢業於上述學校。在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推動中國近代化、介紹西方先進的自然,社會科學方麵發揮了骨幹作用。早年畢業於福建船政學堂的鄧世昌、林永升、劉步蟾及畢業於上海廣方言館的黃祖蓮等北洋水師將領,在甲午海戰中英勇抵抗日軍侵犯、壯烈犧牲,尤為國人所敬仰。僅此而論,早期洋務教育的成果也是不宜一概抹煞的。洋務教育同舊學觀念的衝突
在創建和擴展同文館的過程中,洋務派一開始就遇到了以文淵閣大學士倭仁為首的朝中守舊勢力的堅決抵製。雙方圍繞著是否聘任洋人為教習和錄用科甲、五貢正途出身者為生徒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1867年(同治六年)正月,倭仁支使掌山東道監察禦史張盛藻首先發難。張盛藻在一折指責同文館的奏文中,闡述了反對洋務教育的種種理由。首先,他認為:同文館設置算學館,學習西洋天文算術,在《尚書》以來的任何古籍中均找不到先例,可謂名實不正。其次,中國傳統文化已屬完美無缺,諸如清朝所頒行的憲書(天文、曆法之類誌書),“一遵禦製數理精蘊,不爽毫厘,可謂超軼前古”,無須再學西人技藝,最多也不過是參用洋人算術,借西法以印證中法而已。第三,正途科甲人員當讀孔孟之書、學堯舜之道,明體達用,規模宏遠,“何必令其習為機巧,專明製造輪船、洋槍之理乎”?若圖謀自強,也應以整頓朝綱、嚴明刑政賞罰、求賢養民、崇尚氣誌為本,而不可借助機巧之事物。第四,科學技術之類的知識可由工部選精巧工匠或武弁之有心計者專心演習,不必由科甲正途官員肄習,更不必列入官學課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