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教研活動;

⑦管理評審;

⑧其他。

管理評審

(1)總則。

每年召開一次管理評審會議,以確保質量管理體係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係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具體要求參見《管理評審程序》。

(2)管理評審的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包括以下信息:

①內部審核結果;

②顧客的反饋(包括意見、建議和投訴);

③對顧客滿意度的測量結果;

④對教育/培訓過程進行常規的檢查和評估的結果;

⑤對學生/學員進行常規的考核和考試的結果;

⑥對以往管理評審的決議和落實措施的驗證;

⑦對質量管理體係的改進建議。

(3)管理評審的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以下方麵有關的決定和措施:

①對質量管理體係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的決議;

②對顧客要求有關的學生/學員質量的改進的決議;

③對人員、設施、環境等資源的新的需求措施和組織結構的調整;

④對質量手冊修改的決議。

3.質量管理體係的資源管理

資源提供

學校確保滿足實施和保持質量管理體係以及持續改進所需的資源要求,包括合格的師資及管理人員、符合要求的教學/培訓設施、設備、科學的教學手段和優良的校園環境。

人力資源

(1)總則

學校製定並實施《教職工管理程序》,基於其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曆,選擇聘用教師及管理人員,並通過培訓、提供進修機會、開展專項活動等確保從事教學/培訓、管理的人員是能夠勝任的。

(2)能力、意識和培訓

①師資力量滿足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顧客的要求;

②學校確定各崗位任職條件,並按相應的條件實行全員聘任;

③新教師實行一年見習期製度,並實行新老教師結對指導;

④教職工充分意識到本職工作的重要性、協作性,明確認識到應該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而努力。

⑤對全體教職工進行質量培訓(包括質量意識、質量體係等)和專業知識培訓(包括學曆進修、知識更新、業務進修等);

⑥對用人單位提出的特殊要求,學校根據需要和可能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特殊培訓;

⑦學校對教職工培訓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培訓檔案,包括教職工的教育、技能和經曆的記錄。

與此相關的程序文件:《教職工管理程序》

基礎設施

學校確定、提供並維護教學/培訓所需設施。包括:

(1)辦公樓、教室、實驗室、活動場館、學生宿舍等建築物;

(2)滿足教學/培訓要求的教材、設備,包括硬件和軟件;

(3)必要的運輸和通訊等支持。

具體要求參見《教學物品管理程序》和《圖書管理程序》。

工作環境

學校積極創造條件,確保教職工、學生擁有合格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1)確保校園各場所衛生整潔、采光良好、無汙染、無噪聲;

(2)實行衛生值周包幹製度,保持整潔的辦公環境;

(3)提供適當的體育鍛煉和活動場所,確保教職工、學生勞逸結合,保護他們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