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3月19日,印第安納州裏森桑,早晨7點30分,正當喬治·凱澤穿越一個農院走向自己的拖拉機時,他看到一隻樣子奇怪的動物站在25英尺遠的地方。他盯著它看足有兩分鍾,直到它也看到了他。凱澤描述這個動物為“直立大約5英尺至8英寸高,非常強壯。”他補充道:“它沒有脖子,頭直接安在肩膀上,臉是黑的。它的兩隻眼睛靠得很近,前額很短。除手背與麵部,它周身是毛。它的手看起來與人的差不多,沒有利爪。”看到凱澤後,這隻動物發出呼嚕呼嚕的低吼,轉過身去,跳過一條溝,以極快的速度衝向路的盡頭。從它留下的腳印中澆出的石膏模型可以看出它有三個小腳趾與一個大腳趾。

1972年8月,印第安納州普將納姆縣,蘭迪·羅格斯與盧·羅傑斯是一對年輕夫婦,居住在印第安納波利斯以西40英裏外的一個名叫洛克代爾的隻有950人的小鎮上。他們的家經常在深夜裏被一個影子般的不速之客造訪。那是一隻體形碩大、身上長滿毛的“大猩猩”。絕大多數時間它用兩隻腳走路,在跑的時候則四腳著地。羅傑斯夫人報告說,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們從未能發現它留下的足跡,甚至當它走過泥地時也沒有。它確實連跑帶跳,但似乎不會觸及任何東西。即使它在雜草中行進,你也聽不到任何聲息。有時當你對著它看時,目光似乎可以穿過它。”

然而,當地的農夫卡特·伯丁卻聲稱這隻動物使他損失了30隻雞,它把它們全撕碎了。伯丁、他的父親與叔父三人都看到了這隻在雞舍中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並把它趕到了穀倉中。他的叔叔向它開了一槍,它逃到了附近的空地上。“我用一支氣槍向它連開4槍,”比爾·伯丁說,“這個東西離我隻有約100英尺遠。我一定打中它了。在這個距離內我打死過許多兔子。”然而,這個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並未被傷到!之後的一個月內,至少又有40人聲稱看到過這個動物,直到後來有一天它突然消失了。

1987年10月,新罕布什爾小塞爾斯博裏,傍晚時分,兩個十幾歲的女孩去查看一下那些身體不適的馬匹。在距離她們200碼和離樹林25碼的地方,她們發現了一個“巨人”,身高約7.5英尺,體寬有一男子的2倍。為了嚇跑它,一個女孩舉起來複槍向空中放了一槍。這一槍並沒有發揮作用,於是她又放了一槍,這次這隻動物四腳著地,走了一段距離,然後又站了起來。兩個女孩決定逃跑。其中一個回頭看時,隻見又有三四個類似的動物與先前那隻一起走向叢林。有關法律官員曾要求兩個女孩接受測謊器的檢查,她們都通過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目擊、耳聞或足跡的報告陸續在蒙大拿州出現。

沃爾特·鮑爾斯在米爾·布魯克地區狩獵時,曾幾次聽說過這裏有兩隻奇怪的動物在遊蕩。不久後,在兩片樹叢間,他自己也看到了一個“至少有9英尺高的東西,披著灰色的毛發。”因為正好迎著太陽光,鮑爾斯看不清這隻動物的臉,但他注意到“它的手就像你我的一樣,隻不過有3倍大。它看起來像一隻大猩猩,但絕不是一隻大猩猩。”這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跑進了沼澤,鮑爾斯也趕緊跑進汽車逃走了。有人證實鮑爾斯是一個“頭腦敏銳、精神冷靜的人”。然而,一個護林員說鮑爾斯看到的隻不過是一隻駝鹿而已。

下麵是表明長有毛發的物體與不明飛行物有某種聯係的事件。在印第安納州普特納姆縣的羅克代爾所發現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是與另外一個奇怪事件相聯係的。1972年8月的一個晚上,羅克代爾的一名目擊者看到一個發光的物體在玉米地上方盤旋,然後它看來似乎是“爆炸”了。緊接著,住在玉米地另一邊的盧·羅傑斯就看到了一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