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目擊者看到的可能隻不過是一個偶然劃過的流星,然而確實有許多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與UFO(不明飛行物)相聯係。一些調查人員,特別是斯坦·戈登與唐·沃利,認為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可能是不明飛行物上來的不速之客。盡管絕大多數此類事件缺乏一定證據——一般來說,同一地區有關不明飛行物與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報告都隻有一份——但確實有一些事件是令人震驚的。請看下麵一個例子:

1973年10月2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聯合城,當一個22歲的青年與兩個10歲的男孩看到一道紅光在城外的一片田地上盤旋過後,他們就搭上一輛卡車趕往出事地點。到達後他們看到了一個像圓屋頂樣子的白色不明飛行物停在地麵上,發出像割草機一樣的聲音,靠近後能聽到“尖叫聲”。兩個體形巨大的像猿一樣的動物閃動著綠色的眼睛,正沿著一條籬笆行走著。那個高一些的約有8英尺高,左手順著籬笆往前捋,右手則幾乎著地;後麵一個個頭小些,約有7英尺高,正努力跟上前麵的動物。它們發出的嘶叫聲似乎是一種溝通聯絡方式。那個青年身上帶有來福槍,向那個大一些的動物開了三槍,它呼叫著離開了同伴。與此同時那個不明飛行物突然不見了,兩隻動物也都消失在樹林中。一會兒,一名警察被叫到出事現場,他發現在不明飛行物停留過的地方有一條長達150英尺的發光帶。他也聽到了從樹林中發出的響亮的叫聲,這叫聲明顯是由某種體形巨大強壯的人或什麼東西發出的。這時那名22歲的青年目擊者的神經都快要崩潰了。

接下來有更多的奇異事件發生,1987年3月28日深夜11點45分,家住科羅拉多州格林蒙田瀑布附近的丹·莫塞斯把眼光不經意地轉向窗外時,卻看到“那些動物們就在我房子前的路上跑著,這條路離我的前窗隻有30英尺遠。當時路上覆蓋著大約1.25英寸厚的積雪。當它們跑著的時候,胳膊還像鍾擺似地前後擺動。我得到的第一印象就是它們身上長滿了毛。這是我一生中所見到的最不可思議的事。”

莫塞斯目擊案在報紙上被報道出來之後,這個位於派克國家森林公園的地區又有一些居民講出了自己的遭遇,之前他們因為怕被人嘲笑而一直保持沉默。目擊與耳聞案接踵而來,一些曾跟蹤過這些長有毛發兩足動物足跡的人發誓說它們在中途突然消失了。

如果說,這些像猿似的動物能夠在像印第安納州與新罕布什爾州這樣的地方秘密存活下來,在生物學上似乎是不可能的,那麼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所具備的特性在生物學上也是講不通的。有時,在那些該留下足跡的地方它們卻沒有留下,而當它們留下足跡時,卻可能有著兩個、三個、四個、五個甚至六個腳趾!在一些案件中,我們被告知說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被子彈擊中或擊斃,但目擊者們更經常堅持說子彈對它們來說隻不過是隔靴搔癢。有時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像鬼魂一樣突然間消失了,但它們還是留下了一些見證,比如掛在籬笆上的一撮毛發等。

更不可思議的是,遠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和南達科他州的一些“目擊”者甚至報告了“看不見”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1977年11月3日,南達科他州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地內,從下午到夜晚,一直有人看到過一隻該類動物。當地居民與警察對這個地區進行了嚴密監視。一個名叫萊爾·麥克森的牛仔報告了下麵這個神秘事件:

“我們在黑暗中走著,我非常清楚地聽到了一種動物由於正在跑步而發出的沉重喘息聲。我把手電筒轉向發出聲息的地方,肯定是這個地方,但看不到任何東西。我感到奇怪的是,是不是當外來物體靠近時,這種東西可以使自己隱身?”

可以肯定地說,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中,至少一部分是惡作劇,它們或者是謊言,或者是有些人真的被穿著道具服裝的惡作劇人捉弄了。一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如1971年2月在俄克拉荷馬州洛頓被許多居民看到的那隻“動物”)最後證明是身體肮髒、滿臉胡須、患有精神病的“人”,19世紀許多有關“野人”的報告就是這樣。在另一些事件中,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很可能是熊。但是,我們也不能以偏蓋全,這些解釋不能測蓋所有的目擊案,特別是現在的一些目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