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改革後的儒略曆,變成了以太陽為準的太陽曆,徹底結束過去曆法的混亂局麵,因此凱撒改曆是有很大功績的。但是,在改曆中他卻塞進了自己的私貨,把七月的名字改為儒略。儒略曆是當今世界通用的“公曆”的最早雛形。
公元前44年,儒略曆頒行後兩年,儒略·凱撒被刺殺而死,時年58歲。凱撒的義子,18歲的渥大維趕回羅馬,登上了權力的寶座,忙於清除政權,鞏固統治地位。
儒略曆實施不久,那些昏庸的僧侶把曆法中規定的“每隔3年”當作“每3年”閏年一次。當這個錯誤被發現時,已經過去了36年。這樣,在36年中,原來隻應當有9個閏年,實際上卻有12個閏年;前42年,原來隻應當有9個閏年,實際上卻過了12個閏年。
於是,羅馬的統治者渥大維進行了一次較大的曆法改革,決定從公元前8年到公元4年的12年中,不再設置閏年,這樣正好扣除了過去多出的3個閏日(當年中的2月30日)。從公元8年開始恢複每4年置閏年的辦法。
在渥大維統治時期,羅馬進入了和平繁榮的黃金時代。公元前31年,羅馬共和國改為羅馬帝國。不久,元老院特地授予渥大維一個光榮稱號:“奧古斯都”,它的意思是:“神聖”和“祖國之父”。
渥大維恢複了儒略曆置閏的辦法,卻仿效凱撒的做法,下令把自己出生的8月份改稱為“奧古斯都”(Augustus)。在原來的儒略曆中,8月是小月,為30天,渥大維為了要顯示自己同凱撒一樣尊貴,於是又將8月改為大月31天,就同凱撒並駕齊驅了。這樣,9月、11月就從大月的地位降為小月,而10月、12月升為大月。問題來了,經過這麼一改,一年就多出了一天,應該扣除一天才行。他就從2月中減去一天,當年的2月是處決犯人的月份,誰也不喜歡。從此2月份隻剩下28天,閏年也隻有29天了,2月30日也隻是在曆史上才有的日期。
儒略曆每4年一閏,因此不是每年有2月29日,隻有逢閏年的這一年才有。這在世界上曾引起不少有趣的事。世界上那些在2月29日誕生的人,要每隔4年才能慶祝自己的生日。70年代,電子表風行世界,那時表上沒有2月29日這一天。每碰到閏年,閏日那天,表上顯示了3月1日,29日輕易地溜走了。電子表隻有除去幹電池,停擺後才能得以調整日期。
不過,也有人喜歡閏年。2月份多了一天,商店和工廠的老板就可以多賺一筆錢。歐洲的習俗是,閏日是青年向戀人求婚的吉日,這一天使許多有情人結成了美滿的姻緣。
儒略曆是比較準確的曆法。經過幾百年的施行,逐漸得到人們廣泛的承認。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正式把儒略曆作為基督教世界的曆法,並以此為根據計算基督教節日的日期,並規定春分日必須是3月21日。
儒略曆還沒有同天文周期完全吻合,平均每個曆製年,比太陽年長約12分鍾,即每128年便多出一天。
到13世紀時,差額已達8天,當年的天文學家向教會指出,曆法需要改革。可是,這個改曆問題卻使教會為難了整整3個世紀,都沒有解決。
到了16世紀,改曆問題才有了端倪。意大利的醫生兼天文學家李利厄斯花了10年時間研究出了新曆,他在1576年將改革方案提交羅馬教廷,經過許多學者(有天文學家、數學家,還有一些僧侶)討論,終於獲得教皇格裏戈裏十三世批準。
1582年2月24日,格裏戈裏發布改曆的命令:從1582年10月15日起,所有基督教徒必須使用新曆——格裏曆。這就是今天世界各國通行的“公曆”。
公曆是以一個“回歸年”作為單位的。計365天5小時48分46秒。為了使用方便,就將365天定為一年,這就是“平年”。
回歸年比平年多5小時48分46秒,這樣積上4年就有23小時15分4秒,約等於一天。所以每4年就要閏一天,這一天放在2月份,成為29天,這樣,那一年就有366天,叫做“閏年”。
但是,4年中累積起來的時間,經過4年閏一天後,就多閏了44分56秒,400年以後就會使曆年比回歸年的時間多上3天。因此,在400年中應少閏3次。它規定:一個平年是365天,閏年是366天;凡是公元紀年數能被4除盡的是閏年;對於每世紀的第一年,雖能被4除盡,但不能被400整除的仍不作閏年。如1600~2000年間400年中,1700、1800、1900年等,就不算閏年;而1600、2000年就是閏年。這樣,在每400年中,原來該閏100次,減少了3次,共有97次閏年。
用這種辦法補救以後,每隔3000年,還有一天之差,就隻要在3200年中減少一個閏年就行了。
在改曆時,在1582年中扣除已提前的10天,即把這年10月4日(星期四)的第2天(本應是10月5日),改為10月15日(星期五)。這樣一來,格裏曆再次同太陽年相符,春分再次回到了3月21日。中國的農曆
七天為周期的循環記日製,今天已經十分普遍:學校的教育計劃是按星期安排的,工礦企業的輪休也以星期為序交叉,有些西方國家甚至連工資、房租、稅收都常以星期為單位,它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可能有人會問,陰曆偏愛月亮,丟了太陽,使日子與季節脫節,但陽曆又隻管太陽,不顧月亮,月份變得沒有意義,能否想辦法來個“兩全其美”,使得一種曆既照顧到季節的關係,又能使月初總在朔日呢?
這種能統籌兼顧的曆當然既不是陰曆,又不是陽曆,科學家們稱之為“陰陽曆”。我國曆代所使用的農曆,就是這種陰陽曆的最好代表之一。農曆又稱夏曆、中曆、舊曆。我國民間一直不恰當地稱它為“陰曆”,這很容易與“太陰曆”的簡稱“陰曆”相混淆。實際上兩者有原則上的不同。我國的農曆與季節大體相符,可以很好地指導農業生產。
農曆既要觀測太陽,又要觀測月亮,使兩者有機地統一起來。它的基礎是朔望月,一年的長度有較大的變化:一般的平年包括12個月,長353到355天,閏年則包含13個月(多一個閏月),可長達383或384日。這樣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它的正月~三月為春季,四月~六月為夏季,七月~九月為秋季,十月~十二月為冬季。
農曆中的月大致就是朔望月的長度,所以小月為29日,大月為30天。為保證每月的頭一天(初一)必須是新月(朔日),所以大小月的安排並不固定,需要通過觀測及推算來確定,因此連續兩個月為大月或小月是常有的事,有時甚至出現連續三四個月為大月的現象。例如公曆的1981—1982年,即辛酉年十一月、十二月和壬戌年一月,接連三個月均是30天的大月,1982年-1983年還出現了四個大月相連的罕見特例。這是因為朔望月的長度比295日還長一些,積累多了就會出現這種看來不合理的現象。
為了使農曆能指導農業生產,必須使月份與季節相符,所以早在公元前3世紀秦朝的“顓項曆”中,就已提出了“十九年七閏”的原則,這比西方至少早了160年。這樣加進閏月後的平均曆年正好是3652502天,與儒略曆的值大致相同,但比它早了兩個世紀。
正因為有了閏月的關係,使農曆的年首正月初一(春節),總是固定在冬季,最早為1月23日(如1993年、2012年),最遲不超過2月20日(如1985年、2004年)。決不會像伊斯蘭的回曆那樣,有時在冬天過年,有時卻在夏天迎接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