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8
幹支紀日
幹支紀日與幹支紀年的方法一樣,每天用一對於支來表示,六十日為一周,循環記錄。
幹支紀日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在發掘的殷代甲骨片上發現了完整的幹支表,例如,甲骨文中有一條關於日食的記載,稱:“癸酉貞日夕又(有)食佳若”,意思是癸酉日這天傍晚有日食。有人猜想這或許就是當時人們所使用的一種“日曆”。
據考證,比較確切地知道,我國從春秋魯隱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起,使用於支連續紀日一直到清代宣統三年(即公元1911年止),在這2600餘年的漫長歲月中,既沒有間斷又沒有發生錯亂,這是世界上現今知道的最長的紀日史料。這一史料對於曆史學,尤其是對科學技術發展史的考證和研究,都是不可多得的原始資料,因而我國保存下來的幹支紀日資料,不僅是我國,同時也是世界上一份珍貴的科學文化遺產。
幹支紀月
相傳古代很早就用幹支來紀月了,如在《史記·律書》中有這樣的記載:“以十二月配十二子十母十二律……”,這裏的“子”是指“支”、“母”是指“幹”。在《史記·曆書》中對此有著更為詳細的記述。
在幹支紀月法中,每年各個月的紀月地支是固定的,這就是:正月為寅,二月為卯,三月為辰,四月為巳,五月為午,六月為未,七月為申,八月為酉,九月為戌,十月為亥,十一月為子,十二月為醜。在各月固定地支的前提下,再配上天幹,就是幹支紀月法。幹支紀月法以5年為一周(農曆的閏月沒有幹支),循環往複。
幹支紀月法中既然各個月的地支已經固定了,那麼天幹又是如何搭配呢?其實,幹支紀月中的天幹和當年幹支紀年中的天幹之間,也有一個固定的規律,這就是:
年的天幹為甲或己時,則正月的天幹為丙
年的天幹為乙或庚時,則正月的天幹為戊
年的天幹為丙或辛時,則正月的天幹為庚
年的天幹為丁或壬時,則正月的天幹為壬
年的天幹為戊或癸時,則正月的天幹為甲
幹支紀時
除了以上講的幹支紀日、紀年、紀月法之外,我國古代還用幹支紀時。不過這種方法究竟產生和運用在什麼時代,已經無從查考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即幹支紀時法是在古代十二辰製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我國古代曾經將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並用子、醜、寅、卯等十二地支來表示,同時又規定子時的正中為夜半。宋代以後又將每個時辰均分成初、正兩部分。
清代初期,將西方使用的二十四小時製引人中國,這樣,我國固有的十二辰製和二十四時製的關係就是,一辰等於兩小時,而且又規定下午11時0分至第二日1時0分為子時,子初為23時,子正為0時;1時0分至3時0分為醜時,醜初為1時,醜正為2時,依此類推,全部的對應關係是:
子時:23~1時,醜時:1~3時,
寅時:3~5時,卯時:5~7時,
辰時:7~9時,巳時二9~11時,
午時:11~13時,未時二13~15,
申時:15~17時,酉時二17~19時,
戌時:19~21時,亥時:21~23時。
從以上的對應關係知道,每天十二辰的地支,類似於十二月的地支,也是固定的,再在辰的地支上配上一個天幹,就是幹支紀辰了。我們把這種幹支紀辰法就稱作幹支紀時法。顯然幹支紀辰法是以5天為一個周期的。
幹支紀時中的天幹和當天幹支紀日的天幹有如下的對應關係,
日的天幹為甲或己時,則子時的天幹為甲
日的天幹為乙或庚時,則子時的天幹為丙
日的天幹為丙或辛時,則子時的天幹為戊
日的天幹為丁或壬時,則子時的天幹為庚
日的大幹為戊或癸時,則子時的天幹為壬
最後順便指出,中國古代還使用過多種時段製度,比如十時製、更點製和十六時製等。
十時製大概行用於春秋戰國時代。這種時段製是晝夜各為5個時段,按《隋書·天文誌》的記載是:“晝: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應當指出,這種十時製是不均勻的,因為四季中晝夜的長短是變化的,比如夏季晝長;夜短,而白天和黑夜同樣是5個時段,那麼白天的一個時段必然要長於夜間的一個時段;冬季則正好相反。
十時製行用到秦漢就廢棄不用了,但夜間的5個時段一直被沿用下來,並且演變成了更點製度,即將一夜分為五更,一更又分為五點。關於更點和現代二十四小時製的對應關係,看來不會是固定的。五更的計算方法,按東漢以後常用的方法是,日落後三刻(我國古代多采用一百刻製,即一晝夜為100刻,一刻合現代二十四時製的144分)為昏,日出前三刻為旦。由於在不同季節日出、日落的時間是不同的,所以在不同的季節,某更某點的起止時刻也是不同的。
在西漢廢棄十時製之後,曾經使用過十六時製,這十六時製的全部名稱是:夜半、雞鳴、晨時、平旦、日出、蚤食、食時、夜食、人定。縱觀這16個時段,晨時大概相當於現在所說的拂曉,這時天上開始出現曙光;到平旦天就已經大亮,人們可以在戶外從事各種活動了;夜食,顧名思義是指晚飯而言;人定應該是指人們已經入睡、夜深人靜了。農曆的節日
我們中華民族在中國這塊富饒的土地上勞動生息,配合農業生產的節奏和氣候變化,形成了許多傳統的民族節日。這些節日均以農曆紀時。現在選擇幾個略述如下:
春節
這是大家最熟悉的一個節日。它也是我國曆史最悠久、規模最盛大的一個節日。
春節為農曆正月初一,俗稱“過年”。這種叫法大概起源於周代。因為對於“年”,堯稱“載”,夏曰“歲”,商曰“祀”,到了周代才稱“年”。“過年”是農業收獲後的一個大慶祝日。古書載:“年,穀熟也;從禾、幹聲。春秋傳曰:大有年。”又說:“五穀皆熟曰有年,大熟曰大有年。”五穀豐登,俗稱“好年冬”或“好年景”。
我國民間慣用農曆,代代相傳,未易轉移。
春節期間的慶祝活動,不同地區也有不同的形式。因為曆時久遠,深入人心,所以形成為固定的習俗。其中主要有:
(1)春聯
春聯究竟始於何時,雖傳說不一,文獻難證,但其曆史久遠,卻是毫無疑問的。直至到今天,每逢春節,張貼春聯,仍為一項曆久不衰的慶祝形式。
(2)春酒
新春飲春酒,由來已久。遠在我國戰國時代,就有此風。如《莊子》中說:“春月毗巷,飲酒茹蔥,以通五髒。”《詩經》中也說:“為此春酒以介眉壽。”張衡賦中還說:“致飲芹於春酒。”由此可見,春節期間飲春酒,不但是歡慶中一大樂事,且有益於身體。
古時所飲的春酒是一種延年祛病的“屠蘇酒”或“椒柏酒”,多用中藥調製。據說,屠蘇酒係華陀所配藥方,飲之可以“辟疲癘一切不正之氣”。早年我國醫學多“寓醫藥於飲食,以收預防之效”。
(3)迎春接福
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廣大農村特別重視。《禮記·月令》說:“先立春三日,太史謁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傳在木,天子乃齋。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至今有些農村仍有“迎春”之俗。就是在紅紙上寫“迎春接福”四字,貼於中堂,並陳設果品、五穀,以祀勾芒之神;敲鑼打鼓以迎“春牛”。當然這都是古俗了。
燈節
農曆正月十五日為燈節,又稱“元宵節”,俗稱“十三點燈起,十五上元冥”。燈節前幾日為“放燈”,最後一天為“謝燈”。此日家家懸燈結彩,競放花火;夜間舉行燈會,鼓樂齊鳴,龍獅並舞,一派喜樂景象。
關於燈節的起源,北史上有這樣記載:“隋柳或見都邑百姓正月十五日作觚戲,上奏曰:‘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階塞陌,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帶獸麵,男為女服,竭資破產,競此一時,請並禁斷’。上可其奏。”這裏所說的觚戲,就是一種摔跤遊戲。
《漢書·武帝紀》中說:“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戲,三百裏內皆來觀。”
隋朝也同漢代一樣,在春節期間舉行摔跤遊戲,隻是隋人選在元宵之夜舉行,並且擴大範圍,將摔跤遊戲演變為“人帶獸麵,男為女服”,好像現代的化裝遊行。照柳或奏折所述,“竭資破產,競此一時”,可謂十分熱鬧。但“禁斷”並未能遏止民間習尚。到了唐代,元宵晚會更發展為盛大的燈節。
另據《明皇雜錄》載:“上在東都遇正月望夜,移仗上陽宮,大陳燈彩,設庭燎,自禁中至於殿庭,皆設燭炬,連屬不絕。時有京都匠毛順、巧思結創,繪成燈樓十二間,高一百五十尺,懸珠珍金銀,微風一至,鏗然成能。其燈為龍鳳虎豹之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