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密謀和勒索(3 / 3)

一刻鍾後,西姆考耶艦長接到了這樣一份照會:

“海軍大將愛德華·考林森爵士麾下參謀長兼先驅號艦長特奈爾要求立刻會見模範島主席。”

島主席立刻在一間會客室接見了特奈爾。雙方按照常例,互相致意,彼此十分冷淡。然後,特奈爾艦長像念一段流行文學作品似的,一字一字地說出了下麵這番長得沒完沒了的話:

“我榮幸地通知模範島島主席閣下:在12月31日到1月1日夜裏,排水量3500噸、裝著價值很大的貨物,包括燕麥、藍靛、大米和葡萄酒的格侖號輪船,從格拉斯哥港出發後,在東經177度13分、南緯16度54分,受到屬於設在美利堅合眾國下加格尼亞馬格達利那灣的模範島有限公司的模範島的撞擊。被撞以前,該船前桅點有白燈,右舷點有綠燈,左舷點有紅燈,完全合乎航海法規定。撞後第二天,它出現在距出事地點35英裏的地方。當時由於右舷尾端漏水將沉,後來,當船長和船員幸運地被救上由海軍大將愛德華·考林森爵士指揮的英王陛下的頭等巡洋艦先驅號的甲板後,格侖號輪船就沉沒了。現在,愛德華·考林森爵士把事實經過通知島類比的寫法。主席西呂斯·比克斯塔夫閣下,要求他以模範島全體居民的名義向格侖號船主保證,模範島公司將負責賠償全部損失,共計120萬英鎊,合600萬美金。此項賠款應交付海軍大將愛德華·考林森爵士,否則,他將向模範島訴諸武力。”

這長篇大論,僅稍有幾次停頓,便一口氣說出!一氣嗬成,毫無遺漏!同意與否,島執政官是否會接受海軍上將愛德華·考林森爵士的要求呢?他的要求是:

一、公司承擔全部責任;二、承擔因格侖號輪船沉船事故造成的120萬英鎊的損失。這能同意嗎?

按照慣例,比克斯塔夫對撞船事故作了如下解釋:

“事故發生時,西部海域曾有火山爆發,當時天色非常昏暗。如果說格侖號點著燈的話,那麼模範島的燈也是亮著的,所以雙方都不能看見對方。按航海法規定,這種情況下,雙方損失應由自己擔負,不應該談到賠償問題和責任問題。當然,如果法庭經過核證,判定模範島對於這次事故的發生及引起的嚴重損失應當負責的話,模範島一定償付一切應付的損失費。”

艦長的回應是:

“如果這是關於正常航行的兩艘船的話,總督閣下說的或許沒錯,但是格侖號是一艘船,而模範島卻不是。它不能被當成船隻。它的巨大身體在航線上移動,本身就構成一種持久的危險,它等同於一座移動的島嶼或是礁石。它在地圖上的位置不固定,英國一貫反對這個不能用勘測方法來定位的障礙物。所以,模範島公司應該對由於自身的特點造成的事故負責。”

很明顯,英國艦長的話不無道理,比克斯塔夫也承認這一點。然而,他一個人做不了主,他隻能把英國艦隊的要求向“模範島有限公司”報告。幸運的一點是,這起事故中沒有人員傷亡。

“是非常幸運,”特奈爾艦長回答,“可是船沉沒了,而且是因為模範島的過失,價值幾百萬的財產也沉入了海底。總督同意將賠償的款項交給愛德華·考林森爵士嗎?”

島主席怎麼會同意呢?不管怎樣,模範島公司作出了足夠的保證。如果法庭經過調查,判決模範島公司應該對損失負責的話,他們才會賠償。

於是雙方的談判不歡而散。當名人委員會得知比克斯塔夫所作的答複後,都一致表示讚同。全體島民也表示支持,他們可不能屈服於英國的代表們提出的蠻橫無理的條件。

事情就這麼決定了。西姆考耶艦長下令機器島全速前進。

可是,愛德華·考林森上將要是不肯罷休,模範島能擺脫他的追逐嗎?他們的艦艇速度很快,不是嗎?如果他們用麥寧式炮彈來逼迫索賠,模範島能抵禦得了嗎?他們的每一發炮彈都能擊中目標,而模範島的炮台所發的炮彈至少有一半會落空,因為它們的射擊目標太小了,而且還是運動的!

眼下隻好等待著,看海軍上將愛德華·考林森的下一步棋怎麼走。

沒等多長時間,在9點45分時,先驅號的桅杆頂上升起聯合王國的國旗。就在同時,中央炮樓上放出了一發空炮。

在島主席和助理的主持下,名人委員會立即在市政大廈的會議室裏商議對策。這一次,詹姆·托克登和南特·考弗蘭的意見是一致的。這兩個講實際的美國人一點兒也沒有抵抗的意思,他們知道,要是抵抗,一定會使模範島遭殃,無論財產還是人員的損傷都是不可避免的。

不多時,第二發炮彈響起。這次,那發炮彈呼嘯而來,落在半錨遠的海中,猛烈地炸開了,並掀起巨大的浪柱。

西姆考耶艦長接到了島主席的命令,把剛才為了對抗先驅號升起的那麵旗子降了下來。於是,特奈爾艦長又來到模範島,他在那兒收到一遝由比克斯塔夫簽字而由名人們支付的價值120萬英鎊的期票。

三小時後,艦隊最後幾縷煙霧終於在東麵消失。模範島繼續向湯加群島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