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當性”是指滿足語境的一些條件,而這些條件是根據交際準則,如認真準則、禮貌準則等製定出來。話語隻有滿足這些語境條件才是恰當的,否則,就是不恰當的。如何才能使表達恰當呢?關鍵是從語境出發靈活運用語言。一個意思可以用不同的話語、不同的語氣來表達,可以委婉,也可以直敘,靈活運用表達方式,才能取得最佳的交際效果。又如:
瘦弱的英國著名作家蕭伯納在一次聚會上碰到了一位大腹便便、腦滿腸肥的商人。商人譏諷道:“一見到你,人們必然以為英國發生了饑荒!”蕭伯納微著道答道:“不錯,但要是人們見到了你,就會馬上明白饑荒的原因!”
針對商人的譏諷,蕭伯納沒有與之爭辯,也沒有怒斥,而是不失風度和禮貌,表達了社會上的饑荒是由於資本家的剝削而造成的觀點。表達方式委婉,但非常有力,與語境十分協調。又如:
一地方官謁見上司。上司問:
“聽說貴地山村有狗熊,不知都有多大?”
“大的有大人那麼大,”地方官自覺不妥,隨即補充道:“小的有卑職那麼大。”
地方官想表達的意思是狗熊有成年人那麼大,但“大人”一詞古時也常指上司,是個多義詞,因此在該語境中說這句話不恰當,它會引起上司的不悅,影響交際效果。地方官想通過修正語列來說明,結果弄巧成拙,使得表達出來的意思與他想要表達的意思相悖,狗熊究竟有多大還是沒使人明白。
表達的準確性要求與恰當性要求是從不同方麵提出的。表達的準確性指的m2與m1的關係,恰當性指的是m2與語境的關係。或者說,準確性是與語旨行為有關,而恰當性是與語效行為有關,這是它們的區別之一。其次,準確的表達不一定都是恰當的,而恰當的表達一般都是準確的。前者實際上是指說話人想表達的意思不一定都是恰當的,這類情況是常見的,恰當的表達總是與說話人認真把握語境各要素分不開的,因而一般都是準確的。
B已知信息與新信息
說話人的思想感情是借助話語來表達的。思想感情是一種信息,話語是傳達這類信息的物質載體,它包括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兩部分。這裏,我們先介紹兩個與此有關的概念:預設和斷言。
簡單地說,預設就是從語句S和它的否定式S中都可以推導出來的語句。例如:
S:老王的兒子今年考上了大學。
S:老王的兒子今年沒考上大學。
S與S互相否定,不能同真,但從它們都可以推出:
S:老王的兒子今年考了大學。
S是S的預設,同時也是S的預設。預設的真值條件為:S預設S′,當且僅當S真S′真,S假S′也真。
一個語句常常不止一個預設。如上例的預設“老王的兒子今年考了大學”又預設“老王有兒子”,它還預設存在老王其人。語句的多重預設之間具有傳遞性,即S1預設S2,S2預設S3,可推出S1預設S3。
斷言指語句中對事物情況作出斷定的部分。如上例S中,對“老王的兒子”作出斷定“今年考上了大學”,這就是斷言。斷言的真值條件為:S斷言S′,當且僅當S真S′真,並且S假S′也假。
話語的預設是談話雙方都能接受的內容,亦即雙方有共同的背景知識。因為談話雙方不論對話語是肯定還是否定,其預設都是成立的,都為雙方認可。人與人之間(不論觀點分歧多大)所以能夠進行談話,因為有著預設。所以,對談話雙方來說,話語的預設是已知信息,是明確的內容。假如一方不知道老王其人或老王有個兒子,那就不可能談論老王的兒子今年是否考上大學這件事。斷言則不同,斷言的內容是聽話人原先不知道的,是說話人要提供給聽話人的,因而,它是話語中的新信息。
話語所包含的已知信息是談話的基礎,如果包含的已知信息越豐富,則話語越容易為對方理解。話語所包含的新信息是談話的客觀要求,亦即談話成為必要的前提。如果話語包含的全是已知信息,則為廢話,反之,如果全是新信息,則對方無法理解。所以,話語總是包括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兩部分。
話語的已知信息與新信息與話語結構相關聯。話語總是由話題和說明兩部分構成。話題指話語所涉及的對象,說明指關於話題的內容。例如:
S:小李去年才入黨。
“小李”是說話人選定的談論對象,因而是話題,“去年才人黨”是關於小李的情況,因而是說明。
從以上不難看出,話語中的話題就是這一話語的預設,即已知信息;而說明則是它的斷言,即新信息,它們之間存在對應關係。由於談話中話題隻起到指向作用,而說明則提供了所需信息,因此,從交際價值上說,說明大於話題,表達過程中應注重新信息的傳遞。
C隱含意義的傳達。
談話過程中,說話者想表達的意思不外乎通過兩種方式傳達給聽話者,一是直陳己見,二是通過言外之意,讓聽話者去領會。後者就是話語的隱含意義。
談話過程不論是簡單的還是複雜的,要使之順利進行,參加者都必須遵守一些基本規則,其中最主要的是合作原則。下麵介紹合作原則的一些內容。
合作原則是一條總的原則,它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條準則和次準則:
a量的準則。指提供適當的信息量。
(a)所說的話應包含談話主題所需要的信息;
(b)所說的話不應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b質的準則。指努力使你說的話是真實的。
(a)不要說自知是虛假的話;
(b)不要說缺乏證據的話。
c關係準則。指說話內容扣題。
d方式準則。指表達清楚明白。
(a)避免晦澀;
(b)避免歧義;
(c)簡煉;
(d)井然有序。
e態度準則。指話語必須是有禮貌的。例如:
吉米·卡特競選美國總統時,一位反對派的女記者采訪他的母親:
記者:卡特說過假話嗎?
卡母:說過,但那都是善意。
記者:什麼叫善意的假話?
卡母:比方說,你剛才進門的時候,我說你很漂亮。
針對記者的提問,卡特母親說的是真話,承認卡特說過假話。但她特意說明,那都出於善意,這裏遵守了量的、質的和關係準則;卡特母親的表達清楚明白,盡管知道女記者後來的問話不懷好意,但並沒有怒斥,而是予以禮貌但又有力的回敬,這裏遵守了方式準則和態度準則。
以上五條準則是為保證談話得以進行提出來的,是就談話和話語的不同方麵說的。如果同時遵守了這五條準則,那談話必然是順利的。但合作原則並不要求說話人必須同時遵守這五條準則。事實上,人們在談話過程中也常常違背其中的準則,但談話仍能合作進行。如,說話人為遵守某一準則而不得不違反另一準則,或者說話人有意不去遵守某一準則,但他相信聽話人會覺察出這一點,並會認為他仍然是合作的。例如:
甲:小張最近在忙什麼?
乙:我很長時間沒和他聯係了。
乙的回答沒有為甲提供小張最近在忙什麼的任何的信息,違背了量的準則,但乙確實不知道,為了遵守質的準則和態度準則,他隻有違背量的準則。實際上他還是遵守了合作原則,向乙傳達了“我不知道小張最近在忙什麼”這一意思。又如:
甲:你知道小吳這個人嗎?
乙:我和他哥哥是多年的同學。
乙似乎沒有回答甲的問題,但他相信甲會認為他是遵守合作原則的,至少也遵守關係準則,即這兩句話是有關聯的。多年的同學相互了解比較多,包括家庭情況,因此,甲就可以從中推出“乙知道小吳這個人”。
以上兩例介紹的實際上就是隱含意義。由此可見,隱含意義是由表麵上違背合作準則而產生的言外之意,並且聽話人根據合作原則和語境能夠推導出來。因此,隱含意義的傳遞是談話雙方在更高層次上遵守合作原則的結果。
我們可以這樣來定義隱含意義:一個人的話語p具有隱含意義q,當且僅當,a假定他遵守合作準則,或至少是遵守合作原則;b為了遵守假設a,他意識到當他說p時,q是p中應有之義;c說話者認為(並且希望聽話者認為說話者認為)q為p中應有之義一定是在聽話者能夠理解或自覺把握的範圍內。
運用隱含意義來傳達說話人想要表達的意思,是表達靈活性的一個重要方麵,它能夠使談話曲盡見幽、含蓄風趣,達到成功語言交際的目的。例如:
羅斯福當選美國總統之前,在海軍任過要職。一天,一位朋友向他問及在一個小島上建立潛艇基地的計劃。
羅斯福看了看四周,壓低聲音說:“你能保守機密嗎?”
“當然能。”朋友答道。
羅斯福微笑著說:“我也能。”
羅斯福的問和朋友的答是插入語列,羅斯福後來的回答表麵上看違背了關係準則,因為“我也能保守機密”並不是始發語“在小島上建立潛艇基地的計劃怎樣”的應答語,但在該語境中,羅斯福知道他朋友不會認為他是不合作的,於是這句話就產生了隱含意義“這是機密,不能告訴你”。通過這一隱含意義的傳遞,羅斯福既沒有泄密,也沒使朋友難堪,達到了談話的目的。
話語的隱含意義具有五個基本特征:一是可取消性,即在原始前提上附加某些前提,如說話人作附加說明,則原隱含意義就會被取消;二是不可分離性,指它是依附於話語內容,而不是依附於話語形式,如果話語在特定的語境中產生了語言含義,而無論替換什麼樣的同義結構,隱含意義始終存在;三是非規約性,它雖然依附於話語內容,但既不是話語的字麵意義,也不是字麵意義的一部分;四是可推導性,即聽話人根據合作原則和語境可從話語的字麵意義中推導出來;五是不確定性,即同一話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以產生不同的隱含意義,即使在同一語境中也可能產生幾種不同的隱含意義,有時難以確定究竟是哪一個。這五個基本特征是話語的隱含意義與其他意義,如預設、蘊含等的區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