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包打聽
無論這兩三件事神秘與否,我都必須把它弄明白。因此,我開始去打聽。
我首先要知道女人的衣箱裏裝了些什麼,我花了兩個星期才弄清楚這件事。接著又開始打聽為什麼床墊要用雙層。這種正兒八經的詢問一開始就遭到懷疑,因為聽起來顯得難以啟齒。最後,我總算懂得了,床墊設計成雙層結構是為了減輕理床女人的重量的。我真愚蠢透頂,還要繼續追問,為什麼不作成同樣大小的呢?這個延展的問題令我遭遇無數的尷尬,最後隻好不了了之。
出於求知的欲望,我急於要弄懂第三個問題,“包打聽”都有哪些性格特征?在我的頭腦裏,他的形象簡直模糊得不能再模糊了。弄清任何事情之前,我們總得先有個具體概念,哪怕是個想象的概念也罷。現在,我的腦海中已經有了一幅約翰·多伊的清晰畫麵,清晰得如同銘刻在鋼板上一樣。他的眼睛淺藍,穿著棕色馬甲和磨光了的黑色嗶嘰外套。他一直站在陽光下,口裏嚼著東西;他不停地用拇指把小刀反複地一開一合。如果能找到一個更高級一點的人,我敢肯定,他身材高大,但臉色蒼白,袖口露出藍色的護腕;他老坐在那兒擦皮鞋,伴著滾木球小巷的轟隆聲,周圍全是綠鬆石。
不過,當我要勾勒“包打聽”的形象時,想象的畫布卻變成了一片空白。我設想,他有一種可以拆散的微笑(好似齜牙露齒的笑容),連接的袖口,就這個樣兒。為了弄清楚他的特征,我首先向一位新聞記者請教。
“嗨,”他說,“‘包打聽’界於流浪者和俱樂部成員之間,當然也不完全是,他適合於出席菲什先生的招待會和私人拳擊賽之間的場合。但是,他既不屬於蓮花俱樂部,也不屬於傑裏·麥蓋根馬口鐵工人學徒左鉤雜燴協會。我真不知道該如何確切地描述他。哪裏發生什麼事,你就會在哪兒見到他。是的,包打聽是這種類型的人。每天傍晚,他穿得整整齊齊,熟悉內情,對城裏的警察和侍者直呼其名。不過,他從不伴隨氫化物旅行。通常情況下,他獨自一人,或者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
這位記者朋友告辭離開,我信步走到街上。這時候,麗都街的三千一百二十六顆電燈泡亮了。街道擁擠不通,但沒能擋住我向前。妓女的眼光刺在我身上,對我毫發無傷。就餐人、城市守護神、售貨女郎、騙子、乞丐、演員、強盜、百萬富翁和外地人,他們從我身邊匆匆而過,忙忙碌碌;有的閑逛,有的鬼鬼祟祟,有的昂首闊步,有的急轉而去,可我並沒有留意他們。我熟知他們,早已明察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也不是我尋找的目標,我要找的是“包打聽”。他是一種類型,不找到他——一種活板印刷——將會成為一大過失。不過找起來卻非常困難,但我決不會放棄。
我們以道德方麵的題外話繼續下去吧。目睹一家老小閱讀星期天的報紙令人感到由衷的喜悅,各版分頭閱讀。爸爸向前躬著身子,正熱切地審視那頁印著年輕太太在開著的窗口作操的照片;媽媽正興味十足地竭力猜著填字遊戲中的字母;年紀最大的女兒們正急不可待地仔細閱讀金融報導,因為上星期晚上某個年輕小夥子說他曾搭乘威利航班飛機;而正在紐約上公立學校的十八歲的兒子卻聚精會神於每周一篇講述如何改製舊襯衫的文章,因為他希望在畢業典禮那天獲得縫紉獎。
祖母花了整整兩個小時翻閱喜劇副刊,嬰孩小托蒂盡其所能隨著她那不動產轉讓而搖來搖去。這幅畫麵是用來消除疑慮的,因為幾行故事一滑而過,使你稱心如意。它給人增添一種烈性飲料。
我走進一家咖啡館,要了一杯飲料,當我剛把調製飲料用的蘇格蘭威士忌的熱湯匙放下,有個人就抓起了它。於是,我問他是怎樣理解“包打聽”這個俗語、名稱、描述、稱謂、刻畫或稱號的。
“嗨,”他小心地說,“他是個飛行員,慣於通宵達旦的攻擊——明白嗎?他是你在平頂與脊之間的任何地方都難於碰上的性情激烈的賭徒——懂嗎?我估計就這個意思。”
我對這個人感激不已,然後離開了咖啡館,走上了大街。
在人行道上,一位募捐少女對著我的馬甲兜輕輕搖著募捐盒。
“你是否樂意告訴我,每天你募捐的時候可曾遇到過通常被稱為‘包打聽’那類人呢?”
“我非常清楚你指的是哪種人,”她微笑著答道,“我每天晚上都在同一場合見著他們。他們是魔鬼的衛士,假如任何軍隊的士兵都像他們那麼忠心耿耿的話,他們的長官就會被服侍得周到極了。我在他們中間募捐,他們隻是花幾分錢把自己的邪惡變成為上帝服務的行動。”
她又搖盒子,我投進了一塊銀幣。
在一個燈光閃耀的旅館前,我的一位批評家朋友正悠閑自得地走下馬車。於是,我又問了他。正如我確信的那樣,他認認真真地回答了我的問題。
“在紐約,有‘包打聽’一類人,”他答道,“我十分熟悉這個俗語,但以前還從未有人叫我對此下個定義。要指出確切的標本也很困難。不客氣地說,這類人有種特殊的紐約病,不過對這個絕症我還缺乏了解。每天早晨六點鍾,他伴隨著縷縷晨光開始了生活。他刻板地按習慣穿著,按禮儀行事,但把鼻子伸進與他毫無幹係的事情方麵,他甚至可以給香貓或寒鴉出謀劃策。這種人在城裏一直追逐豪放不羈的生活,從設在地下室的酒吧或飯店到屋頂花園,從赫克托大街到哈萊姆區,而且,你在城裏根本找不到一個地方沒有他們用小刀切割意大利式的細麵條。你所謂的‘包打聽’就擅長這個。他總是追蹤新奇事物,好奇,厚顏無恥,無所不在。雙輪雙座馬車是專為他造的,抽金牌雪茄,正餐時詛咒音樂。他得不到多少人支持,但有關他的謠傳則遍城皆是。
“我非常高興你能提出這樣的問題。我早已感到這種夜間活動的害群之馬對城市所產生的影響,但以前從未想到過要去分析它。現在,是到把你的‘包打聽’歸歸類的時候了。緊跟著他的是酒販子和服裝模特兒。他邀請樂隊為他彈奏《讓我們都上瑪蒂爾達去》,而不是韓德爾的作品。每天晚上,他都要周遊一圈,有如我和你每周看一次大象那樣。當一家煙店遭洗劫的時候,他朝警官丟眼色,他很熟悉警察的地盤,然後他就無聲無息地走開。而我和你則會在總統中找名字、在明星中找地址,以便報告給值班警官。”
我的評論家朋友停下來吸了口氣。我抓住了這個機會。
“你已經把他歸類了,”我高興地叫道,“你已經在這城市畫廊中為他繪出了肖像。不過,我一定要麵對麵地見見他,親自研究‘包打聽’。我到哪兒才能找到他呢?我怎麼才會認出他呢?”
評論家好像根本沒聽見我的話,又繼續他的宏論。盡管他的馬車夫還在那兒等著他付車費。
“他是一種高度升華愛管閑事的精髓,一種內在的精製橡膠蒸餾品,一種高度集中、高度純化,無可辯駁而又不可避讓的好奇和尋根問底的精靈。他的鼻孔能嗅出一次新的轟動事件;當他的閱曆耗盡時,他又以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去開拓新的領域。”
“原諒我,”我打斷了他,“不過,你能讓我見見這樣一個人嗎?對我而言,這可是件新鮮事。我必須研究它。我決心找到,即使找遍全城也無所謂。他的活動區域一定在百老彙這兒。”
“我就要在這兒就餐,”我的朋友說,“進來吧,如果有個‘包打聽’出現,我就指給你看。這兒的絕大部分主顧我都認識。”
“可我現在不要吃飯,”我對他說,“你得原諒我。我今晚一定要找到‘包打聽’,見見他,即使今晚不得不從炮台公園到小小的科尼島,或把紐約搜查一遍。”
我謝過了我的批評家朋友,然後離開旅館,走上了百老彙大街。追尋“包打聽”給我吸入的空氣增添了一種人生和興趣的愉悅動力。生活在如此巨大、如此複雜、如此色彩繽紛的城市裏,真令人感到高興。我沿街閑逛,怡然自得,心裏不停地念叨著:我是偉大的紐約市公民,分享著它的宏偉壯麗和各種享樂,也是它的榮耀和聲望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