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學質量提升
1.質量管理體係的總體要求
按照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係—要求》標準的要求建立形成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係,並予以實施、保持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1)根據學校教育職能,確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2)策劃和實施教學、管理過程。
(3)調整組織結構和職責,以確保這些過程的有效運作和控製。
(4)提供良好的師資、教學設施、培訓設施和校園環境。
(5)通過與主管機關和顧客保持密切的聯係、對顧客滿意的測量、對質量管理體係內部審核、對教育的檢查和評價,確保獲得必要的資源和信息,以支持這些過程的運行和監視。
(6)對測量的數據進行分析,以實現對過程有效性和效率的持續改進。
2.質量管理體係的管理職責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為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係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應:
⑴向內部傳達滿足顧客以及法定和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⑵建立質量方針;
⑶確保質量目標的建立;
⑷實施管理評審;
⑸確保獲得資源。
以顧客為中心
學校最高管理者以增強顧客滿意為目標,確保能準確識別顧客要求,並為滿足其要求而積極采取措施。在學校不斷向全體教職工灌輸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的重要性,確保全校關注顧客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使質量管理體係在充分關注顧客要求的環境中的效運行。
質量方針
學校由校長批準並發布質量方針,並通過會議、張貼等形式在校內進行宣傳,使之被每一名教職工理解並貫徹實施。同時在管理評審時評價其持續的適宜性,必要時予以修訂。
策劃
(1)質量目標。
學校製定質量目標,並由校長批準發布。質量目標是質量方針的具體量化體現,其製定遵循持續改進的原則。並在管理評審會議予以評審,在校行政會議、教師大會等場合予以宣傳、檢查。製定質量目標均須在全校、部門直至個人各個層次展開。
(2)質量管理體係策劃。
最高管理者通過管理評審等手段對質量管理體係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4.1要求,在對質量管理體係的變更進行策劃和實施時,保持質量管理體係的完整性。
職責、權限和溝通
(1)職責和權限。
學校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見附錄。最高管理者規定各部門、各級人員的職責,見“學校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
(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以任命書形式任命管理者代表一名,負責:
①按ISO9001:2000標準要求建立、實施並保持學校質量體係所需的過程;
②向最高管理者彙報質量體係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要;
③確保提高全體教職員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④就質量體係有關事宜與外部的信息交流。
(3)內部溝通。
最高管理者在學校內部建立各種溝通途徑,包括但不局限於:
①各級會議(見《學校會議製度》);
②按各程序文件規定的信息傳遞;
③信訪與谘詢,主動收集的各類信息(見《學校外部溝通管理程序》)包括學校辦公室、教科室編輯的《教育信息》《職教研究》等);
④各級管理者主動與下屬溝通、交談;
⑤家訪,或直接向學生調查滿意程度,並對有關信息予以傳遞;
⑥教研活動;
⑦管理評審;
⑧其他。
管理評審
(1)總則。
每年召開一次管理評審會議,以確保質量管理體係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係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具體要求參見《管理評審程序》。
(2)管理評審的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包括以下信息:
①內部審核結果;
②顧客的反饋(包括意見、建議和投訴);
③對顧客滿意度的測量結果;
④對教育/培訓過程進行常規的檢查和評估的結果;
⑤對學生/學員進行常規的考核和考試的結果;
⑥對以往管理評審的決議和落實措施的驗證;
⑦對質量管理體係的改進建議。
(3)管理評審的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以下方麵有關的決定和措施:
①對質量管理體係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的決議;
②對顧客要求有關的學生/學員質量的改進的決議;
③對人員、設施、環境等資源的新的需求措施和組織結構的調整;
④對質量手冊修改的決議。
3.質量管理體係的資源管理
資源提供
學校確保滿足實施和保持質量管理體係以及持續改進所需的資源要求,包括合格的師資及管理人員、符合要求的教學/培訓設施、設備、科學的教學手段和優良的校園環境。
人力資源
(1)總則
學校製定並實施《教職工管理程序》,基於其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曆,選擇聘用教師及管理人員,並通過培訓、提供進修機會、開展專項活動等確保從事教學/培訓、管理的人員是能夠勝任的。
(2)能力、意識和培訓
①師資力量滿足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顧客的要求;
②學校確定各崗位任職條件,並按相應的條件實行全員聘任;
③新教師實行一年見習期製度,並實行新老教師結對指導;
④教職工充分意識到本職工作的重要性、協作性,明確認識到應該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而努力。
⑤對全體教職工進行質量培訓(包括質量意識、質量體係等)和專業知識培訓(包括學曆進修、知識更新、業務進修等);
⑥對用人單位提出的特殊要求,學校根據需要和可能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特殊培訓;
⑦學校對教職工培訓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培訓檔案,包括教職工的教育、技能和經曆的記錄。
與此相關的程序文件:《教職工管理程序》
基礎設施
學校確定、提供並維護教學/培訓所需設施。包括:
(1)辦公樓、教室、實驗室、活動場館、學生宿舍等建築物;
(2)滿足教學/培訓要求的教材、設備,包括硬件和軟件;
(3)必要的運輸和通訊等支持。
具體要求參見《教學物品管理程序》和《圖書管理程序》。
工作環境
學校積極創造條件,確保教職工、學生擁有合格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1)確保校園各場所衛生整潔、采光良好、無汙染、無噪聲;
(2)實行衛生值周包幹製度,保持整潔的辦公環境;
(3)提供適當的體育鍛煉和活動場所,確保教職工、學生勞逸結合,保護他們的健康和安全。
4.質量管理體係的產品實現
產品實現的策劃
學校對於正常的教學活動形成規範化的策劃流程。包括:
(1)專業和培訓項目的設置與調整;
(2)教學計劃的編製;
(3)教材選編;
(4)組織與展開科研課題,等等。
無論對於正常的教學活動或者特定的教研、培訓服務,其策劃過程均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並注意遵循以下原則:
①明確其質量目標和要求;
②按質量目標和要求,對師資、教材、儀器設備、信息等資源進行規劃;
③確定大綱和計劃,明確過程;
④根據規模要求,確定相應的資源配置;
⑤事先準備所需的記錄。
學校製定並實施《教學準備管理程序》《教育科學研究管理程序》《教學實施管理程序》《實踐性教學管理程序》《培訓工作管理程序》,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各環節進行策劃和控製。
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1)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確定。
①相關人員在與顧客的洽談過程中,應確定顧客的要求;
②如果顧客沒有明確,應根據培養目標予以確定要求;
③根據法定和法規確定要求;
④學校為增強競爭力所確定的要求。
(2)與產品有關要求的評審。
為充分理解學生的質量需求,保證學校具有滿足這些要求的能力,學校應對質
量要求進行評審,並在培養目標和計劃製定前進行。要確保:
①有明確的培養目標和任務;
②專業的設置和調整能滿足顧客的要求;
③師資、設施、時間能滿足培養目標的實現。
具體參見《招生與入學管理程序》《教學準備管理程序》有關要求。
(3)與顧客的溝通。
學校在以下方麵確保與顧客的有效溝通:
①招生專業、畢業生信息等的定期發布;
②定期召開谘詢會、座談會、家長會等征求專業設置、畢業生和教學質量的意見;
③保持對外聯絡的暢通,及時接收顧客的反饋信息和投訴,記錄並按《學校外部溝通管理程序》辦理。
設計和開發
學校教學和培訓的設計和開發工作主要由《教學準備管理程序》《培訓工作管理程序》等規定。
(1)設計和開發策劃。
學校按市場、顧客和上級機關的要求,組織相關科室策劃專業設置和培訓項目,通過必要的評審、驗證和確認活動,編製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專業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由教務處組織相關教研組製定和組織評審。
培訓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由培訓處組織相關教研組製定和組織評審。
(2)設計和開發輸入。
專業設置、培訓項目設計和開發,要根據市場、顧客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要求,參照國家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目錄》的標準,結合學校師資、設備條件等確定專業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參見《教學準備管理程序》。
(3)設計和開發輸出。
根據設計和開發的輸入要求,製定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教學計劃包括:開發依據、培養對象和目標、學製、課程設置等;
教學大綱包括:課時安排、教材選用、課程要求等
(4)設計和開發評審。
教務處(培訓處)組織相關教研組代表、教研人員、教師等參與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評審。評價其達成要求的能力和提出必要的措施。
(5)設計和開發驗證。
學校按市場、顧客和上級機關的要求,對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實施進行驗證,並保持驗證結果的記錄。
(6)設計和開發確認。
學校為確保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滿足培養目標和質量的要求,實施前經校行政會議審批確認後發放。
(7)設計和開發更改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