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4分:
(12)考試成績在班內11~20名。
(13)學科競賽二等獎。
(14)考試成績較上一次進步31~40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5)考試成績在班內1~10名。
(16)學科競賽一等獎。
(17)考試成績較上一次進步40名以上
(18)黑板報在學校評比中獲獎。
(19)衛生沒扣分。
(20)每次考試,單科成績最高者。
(21)宿舍受表揚。
(22)學期末的紀律、禮儀、勞動、體育標兵。(各兩人)
(23)優秀班幹部、宿舍長、小組長、科代表。(各兩人)
(24)運動會獲得精神文明獎。
(25)任課教師用我班上一次公開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0分:
(26)全校大會得到表揚的同學。
(27)每次考試在班內前三名的同學。
說明
(1)團體比賽,每人都加分,按名次記分。第一名記14分,第二名記13分,以此類推。
(2)體育運動會按自己得分進行雙倍積分。
(3)每人原始積分85分,獎勵加分,處罰減分。
(4)連續兩學期積分最高者為本學年三好學生。
(5)打印光榮榜張貼到教室後麵的黑板上。
(6)班主任將該生的出色表現通知家長。
第四條:處罰
(1)紀律處分分全班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幾種。
(2)凡受班級警告處分的學生一個月內確有悔改表現,並有明顯進步;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請,班委會,班主任簽署意見,可撤消處分。
處分原則:
(1)公開公正,情節輕重的原則
(2)實事求是,具體分析的原則
(3)集體討論,慎重處理的原則
(4)治病救人,重在教育的原則
處分界定
(1)班級通報批評處分。受到通報批評處分的同學受到的處罰為:扣1分;寫出200字以上的錯誤認識,上交班主任;蛙跳50個。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通報批評處分:
①偷竊、詐騙、強行索要錢財,十元以下。
②故意損壞、破壞學校、他人財物者,價值十元以下。
③故意破壞草坪、花卉、樹木者,
④采用語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被當事人告狀的。
⑤一學期內遲到累計達3次以上者。
⑥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10節以上者。
⑦在寢室、教學樓、食堂等公共場所,帶頭起哄、喧鬧或采用其它方法,擾亂正常教學秩序、生活秩序。
⑧未經老師許可,私自離校的。
⑨在校內或其它公共場所,酗酒、砸燒物品等擾亂公共秩序的。
⑩凡不按時值日或值日不認真導致扣分的同學。
在教室吃零食。
年級名次較上一次低10-20名。
上課睡覺。
上課間沒有用心聽講(發呆近5分鍾、摳指甲、玩小東西等)
在教學區使用MP3、MP4和手機(第一次)。
作業未交(沒寫完)一學期內累計達3次以上者。
(2)班級警告處分。受到警告處分的同學受到的處罰為:扣3分;寫出400字以上的錯誤認識,上交班主任;蛙跳100個。在全班大會上念《檢討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警告處分:
偷竊、詐騙、強行索要錢財,元。
故意損壞、破壞學校、他人財物者,價值10-50元。
采用語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被其他同學告狀的。
賭博知情不報,圍觀者。
走讀生進入宿管區並留宿於本校、私自留宿者,一次。
一學期內遲到累計達6次以上者。
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20節以上者。
考試作弊者(包括參與作弊者)除該科目以零分計算外。(1科)
沾辱、毀損學校標牌、標誌、塑像等標誌物的
吸煙被查出(第一次)
值日時個人逃跑。
在教室吃瓜子。
年級名次較上一次低20-30名,將考試成績通知家長。
上課看小說等。
.老師當堂批評者。
自習課在教室中來回走動。
作業未交(沒寫完)一學期內累計6次以上者。
(3)班級嚴重警告處分。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同學受到的處罰為:扣5分;寫出600字以上的錯誤認識,上交班主任;蛙跳200個。在黑板上的《表揚與批評》專欄,寫上名字。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嚴重警告處分:
偷竊、詐騙、強行索要錢財,50-100元。
故意損壞、破壞學校、他人財物者,價值50-100元。
采用語言、文字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被同學們選舉產生的。
打架、鬥毆參與者。
為賭博提供條件,通風報信者。
使用電吹風、電熨鬥、電鍋、熱得快等生活電器、及點蠟燭第一次被查出。
走讀生進入宿管區並留宿於本校、私自留宿者,兩次。
凡參與觀看淫書、淫畫、淫穢錄像片等淫穢物品。
一學期內遲到累計達9次以上者。
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30節以上者。
考試作弊者(包括參與作弊者)除該科目以零分計算外(2科以上)
在寢室、教學樓、食堂等公共場所,帶頭起哄、喧鬧或采用其它方法,擾亂正常教學秩序、生活秩序。(由全體同學選出的)
翻牆離校的。
在校內或其它公共場所,酗酒、砸燒物品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造成嚴重影響的。
吸煙被查出(第二次)
不聽教育者,頂撞老師者,影響教學者。
年級名次較上一次低30-40名。將考試成績、退步情況通知家長。認真寫試卷分析(包括今後的目標和措施);
周一參加學校升旗沒有按學校要求統一著裝。
作業未交(沒寫完)一學期內累計達9次以上者。
校內點名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