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文藝天才(3 / 3)

你認為哪一部描寫曆險的小說是最通俗、最受人歡迎的?是《魯濱遜漂流記》,還是《金銀島》呢?當然,每個人的喜愛不盡相同,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三劍客》。

《三劍客》是一本十分暢銷的書,它長時間以來擁有廣大的讀者。也許你祖母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就已經在戲院看過該劇而深受感動呢。至於現在,就在我向你提起這本書時,或許正有不少人在讀它呢。《三劍客》的銷路之廣,可以說世界各國幾乎都有它的譯本。

《三劍客》的作者是法國人大仲馬,他曾經不無炫耀地說,他有500多個孩子。這話有一半的可信度,因為他長得雖然像肥豬一樣怪模怪樣,但他和女人之間浪漫的風流韻事卻不少。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兩次公開宣稱,他一輩子都不娶妻結婚,這使得他的一位家境富有的戀人十分惱火,她最後出高價收買了他欠別人的債券,威嚇他必須和她結婚。根據那個時代的法律,欠債的人會被關入監獄。這使富有浪漫精神的大仲馬不得不慎重考慮:到底是鋃鐺入獄呢?還是和這個女人結婚?結果,他選擇了和她結婚!

說起大仲馬的身世,確實有不平常之處——因為在他身上流動的血液,有3/4是白色的,還有1/4是棕色的。他的祖母叫瑪麗·大仲馬,她是印度人,曾在西印度農場當過奴隸。她不但貧窮,而且也沒有接受過什麼教育,她出生在貧賤之家,又嫁給一個貧賤者,到死還是地位卑賤。可是,誰又會想到她的孫子竟會成為深受那些太子、偉大的詩人,甚至財閥所讚頌擁戴的人呢?

大仲馬的外表有點像他的祖母。他的皮膚白如雪花,眼睛像西印度的天空一樣藍,他的嘴唇很厚,鼻孔扁而寬,頭發雖然像毛草一樣黃,但其卷曲雜亂的樣子又極其酷似他的祖母。

也許你們不會相信,如此醜陋的大仲馬竟然是一位超級“美食家”。他親手烹調的醬油烤鴨,和他的小說一樣有名。他的胃口極佳,但從來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歡抽煙。在他寫作的時候,對飲食並不十分注意,甚至常常會忘了這方麵的需求。如果有朋友在他正工作的時候拜訪他,他往往不願意說話,隻是用左手打手勢招呼一下對方,右手卻毫不停留地寫作。

這位文壇怪傑,連寫作時所用的紙和筆也有些特異之處:他不用藍紙會寫不出小說,不用黃紙就寫不出詩;假如他要為一家雜誌寫一篇短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紙不可;而且所用的筆也各不相同。他從來都不用藍色墨水,而且也不會規規矩矩地坐在寫字台邊上寫劇本。他每次都必須躺在沙發椅上,在肘下放一個柔軟的枕頭,他的文思這才會浪潮般湧來,一部部偉大的劇本就這樣寫成了。

你認為這一切驚奇可笑嗎?不錯,但更讓你感到驚奇的還在後麵。你猜他一共寫過多少部著作?你可能猜不到吧?我告訴你,他一共寫過100部劇本。近年來經過許多作家和曆史學家的考證和搜集,他的作品總共有1200部之多呢!你所知道的知名作家如約翰·高爾沃斯、蕭伯納、史蒂文森、瑪麗羅伯茲·蕾妮哈特、珍尼·格蘭等,他們所有人的作品加起來,才隻有大仲馬所寫作品的1/3。

照這樣看來,大仲馬的稿酬實在太可觀了,事實上他所得到的稿費總共有500萬元之多,與他同時代的任何一位著名作家都望塵莫及,即使有史以來也隻有少數幾個作家能和他相比。不過,當他的處女作劇本搬上舞台表演時,他還窮得沒錢買一條白色領帶呢!

這位體型肥胖的文壇巨子,在家中是一位孝子,對他的母親非常敬重。就在他的處女作劇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親患了嚴重的中風,這使他著急萬分。當大仲馬在巴黎首露鋒芒的那天晚上,他還沒忘了在每一幕戲閉幕的中場休息時間,拚命跑回家趕到母親的病床邊探望老人,問她要什麼東西。也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馬的名字震驚了全巴黎,而他當時卻在母親床前挨到了天亮。

大仲馬作品中的人物都非常形象,栩栩如生,即使我們現在讀了,仍不禁深深地感受到一種親切。有時他在寫作時也會禁不住地哈哈大笑,好像他筆下的人物正出現在他麵前似的。許多小說家都認為寫作是一件可怕的事,而大仲馬卻運用他的生花妙筆,很自然地吐出了如絲一般綿長而燦爛的故事。

大仲馬身體強壯,思想力更是豐富,他每天要為一些報紙雜誌撰寫5篇小說連載稿,以至於實在沒有時間讀他自己的作品,但他卻有時間用劍和手槍參加20次決鬥。

然而,晚年的大仲馬完全墮落了,他沉醉在美酒、女人和歌唱的溫柔之鄉……他和女人們之間確實有一些荒唐之事。當時,巴黎原本就是一個淫蕩場所,也難怪大仲馬會醜態畢露。據說在大仲馬的住所,常有淫蕩婦女陪伴著他。這些女人是真的愛大仲馬嗎?絕對不是!說起來也夠他傷心的,她們所愛的隻不過是他的錢財而已。等他的錢財都被騙光之後,她們就再也不理睬他了,所以,大仲馬的晚年非常窘迫,有時為了房租,甚至不得不將外衣拿去典當。若不是他的兒子替他還債的話,他或許會被餓死。

在他臨死的前幾天,大仲馬還讀著自己的《三劍客》。他的兒子見了之後問他:“父親,你滿意這部書嗎?”他毫不遲疑地說:“不錯,這書真好!”

真好嗎?

不錯,我也說過這本書真好。我希望你能再重讀一遍。繼《三劍客》之後,大仲馬又接連出版了許多小說,但不久都被人們淡忘了,隻有這部《三劍客》,直到今天還常常被許多人提起。

辛克萊——高產作家

卡耐基智慧金言:

1.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去看遠方模糊的事,而要做好手邊清楚的事。

2.辛克萊不想做事則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話,他一定會像哈巴狗追貓一般的執著,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阿波頓·辛克萊一生至少完成了48部巨著,還有500多部小型作品。他雖然是美國人,但他的作品在歐洲所受到歡迎程度反而超過了在他的祖國。據調查,他的作品在俄國的銷售最大,總數已超過了300萬冊,在德國的銷量也至少有200萬冊。有一次,我在法國一家書店裏看書,發現所有英、美作家的作品總數,加起來還沒有辛克萊一個人的多。他是當代最受歡迎的作家,他的著作至少已被翻譯成44個國家的文字了。

辛克萊從16歲就開始寫作,他的作品如果以字來計算的話,一定比《新約》、《舊約》的總字數還要多。

他的父親是一個賣威士忌酒的小商販,而且又嗜酒如命,因此少年時代的辛克萊幾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各家小酒店去尋找父親。等找著父親後,還要扶他回家,然後母親檢查父親的口袋,把剩下的錢拿出來,好留作第二天開支。

他們一家人住在一間陰暗肮髒的屋子裏,由於付不起租金,他們不得不經常搬家。辛克萊極力主張禁酒,因為他受到威士忌酒的刺激實在是太深了。因為正是這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動蕩不安,也曾奪去了他童年的歡樂;而且威士忌酒還使他的兩位知己朋友早亡,因此,他不但不喝酒,不抽煙,連稍有刺激性的茶或咖啡也一點都不沾。

由於家庭經濟困難,辛克萊在10歲以前一直未能進學校讀書,但他卻獨自利用空閑時間努力自學,因此在入學以前,他對於著名作家狄更斯等人的偉大作品早已讀得爛熟,甚至連百科全書也讀熟了一大半。所以,在他進入普通學校兩年之後,就跳級直接接受高等教育了。

辛克萊升入高等學校後,身上窮得連1美元也沒有,可是他還得照顧母親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他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他跑遍了紐約各專門學校和哥倫比亞大學,和他們談定一種投稿協議——以1美元一份的代價,出售他自己寫的滑稽故事。此外,他還以低價替雜誌撰寫小說。他每天晚上可以寫8000字——也就是說,他每個月可以完成兩部10多萬字的小說。可是,他每天還得在哥倫比亞大學上8小時的課。這樣的多產作家確實少見,也許在100萬人中還不一定有這麼一位天才!

辛克萊大學畢業之後,仍然以這種寫作方式為兒童雜誌寫故事,這樣他每星期可以獲得70美元的稿酬。在美國,一個年僅20歲的作家每星期能賺70美元,已經非常了不起了。不過,辛克萊並不純粹是為了錢而寫作,他寫作的最大目的,是和貧窮及不公平做鬥爭。

尤其可貴的是,他後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竟然拋棄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紐傑賽地區,搭了一座帳篷,開始以全新的姿態從事寫作,希望能寫出一些可以改變世界的作品來。他這樣埋頭寫了5年,寫成5部小說,但一共賣了1000美元,也就是說他每年隻賺了200美元,每天還不到60美分。但是他毫不介意,雖然他還有一個身體很差的妻子和一個小孩需要他撫養。

不過,不論辛克萊對於錢財看得如何輕淡,但全家人時常挨餓確是事實。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變得大方起來,花了30美分在一個商店買了一張棋盤格子花紋的台布,結果還是被辛克萊強迫退回去了,因為這點兒錢已夠他們一天的生活開支了。

當他在帳篷裏完成了第六部著作《叢林》後,辛克萊的名聲立刻震驚了全世界,他也由此獲得了至高無上的榮譽,並且得到了3萬美元。你們也許會以為貧窮的辛克萊得到這麼一筆巨款之後,一定會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萊卻沒有這麼做,他把所有的錢都捐給了一個組織,這個組織是由貧困的藝術家、音樂家等組成的。因此,辛克萊可說是一個不愛錢的硬漢。

辛克萊不想做事則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話,他一定會像哈巴狗追貓一般的執著,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例如,有一次他忽然對鋼琴產生了興趣,於是,他連續3年毫不間斷地每天練習8小時。後來,鄰居們受不了他的這種整天騷擾,向他提出了抗議,他什麼也沒說,隻是微笑地提著四弦琴,一個人奔向叢林裏,去給鳥兒和鬆鼠們演奏了。

辛克萊曾經4次入獄,但每次被捕的原因說起來都非常有趣。例如,有一次是因為他在星期天打了網球,結果被送進監獄,在裏麵呆了18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