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把所有的人都召集來,但是沒有人在家。區裏建議我們把你們的胡同改改名稱。它的名稱原來是紀念一位神父的。我想同你們商量一下,共同為胡同起個名字。”
“區裏是如何建議的呢?”傑裏亞賓預感到有點什麼問題,問道,“他們有什麼建議呀?”
“沒什麼建議,隻是讓我們自己想。咱們叫它個什麼好呢?要不,叫溝壑胡同?”
“你怎麼想了個這麼糟糕的名字?”傑裏亞賓生氣了。他情緒大為低落,然後怒氣衝衝地說,“那還不如叫歪斜胡同呢……”
“這個名字很貼切……它的確是歪歪斜斜的,那就這樣叫吧。”
傑裏亞賓還沒來得及說他在開玩笑,應該以一個人的姓名為胡同命名……而村蘇維埃主席,他講話時就一直坐在摩托車上,現在用腳往下一踏,摩托車啦啦地響了起來……主席走了。
“白費勁了,這回換了個糟糕的名字。”傑裏亞賓惡狠狠地又帶有點譏笑地說。他吐了口唾沫便到板棚裏幹活去了。“一群笨蛋!……我偏要寫‘尼古拉什金’!”
他寫信時真的沒有告訴他的孩子們他住的胡同現在叫歪斜胡同,“尼古拉什金胡同一號,傑裏亞賓·阿法納西·依裏奇收。”他的孩子們仍然這樣填寫信封。
誰是罪犯?
——[英國]西·哈爾
一個警官的報告這樣寫道:
局長親啟
先生:
本署接到電話,本月10日晚7時31分,一個姑娘在迪福特·帕爾瓦大街的維卡拉基巷被刺。打電話的人自稱約翰·丹尼森。這個青年人我認識,他住在約伯尼的市屬公寓,曾在馬克漢普敦的約維尼爾法院被指控毆鬥和盜竊罪(1954年卷宗第892號)。
當我趕到出事現場時,發現了克裏斯廷·芭爾京的屍體,時間是晚上8點37分。死者18歲,住迪福特·帕爾瓦大街朱伯尼·特雷斯胡同。屍檢報告表明,被害者的胸部被一把長刃刺入後導致身亡(報告隨信呈上)。
很快約翰·丹尼森由150碼外的公用電話間趕來,情緒十分激動。他告訴我當晚曾約好與死者會麵。意欲陪她參加馬克漢普敦市政廳的舞會。他們要去維卡拉基巷口的汽車站,正好能夠搭乘7點40分的公共汽車進城。這時,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叢中跳出一個男人,此人麵目在黑暗中無法辨認,他從背後襲擊死者後逃走了。
經過進一步詢問,丹尼森認定凶手是查爾斯·帕克。我對這個青年人亦有所聞,他住在迪福特·馬格拉街的河濱巷,在上次大審中,被控犯有蓄意傷害罪(1954年卷宗第493號)。丹尼森聲稱,帕克兩度因他與死者的關係公然對他以武力相威脅。我有理由認為死者稟性怪僻、輕浮放蕩。
事故現場處理妥當後,我邀請丹尼森隨我一同去警署。查爾斯·帕克也在那兒。金帕探長記錄了他的陳述,他要講完時,我們正好到達那裏。
兩人一見麵,都擺出了一副躍躍欲鬥的架式。為了他們的自身安全,隻好把他們分別關進單人牢房。
我們對金帕探長的筆錄做了分析(筆錄一並呈上),帕克是在7點40分到達警署的。(我的實驗結果表明,可以用10分零20秒從犯罪現場跑到警署。)帕克陳述的大意是:當晚,他約死者見麵,準備一起去馬克漢普敦的開羅電影院去看電影。他們在前往維卡拉基巷的汽車站的路上……下麵我也無須再陳述了,先生,兩者的供詞完全相同。
帕克向金帕探長表示,他堅信丹尼森就是凶手,並說丹尼森曾三次毆打過他。
事情進行到這裏,情況有些複雜,於是,我對兩人進行了進一步搜查。
在丹尼森的身上,我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份馬克漢普敦的《每夜新聞》、一包香煙、一盒火柴、一個錢包,錢包內有3先令65便士的現金,一把隨身攜帶的小梳子和一把帶鞘短刀。據他交代,帶刀是為了防身,尤其是為了防備帕克。刀子顯然是剛剛磨過的。他穿的是“無賴青年”式的衣服。我發現在右袖口處有一塊血汙。他坦然承認這很可能是死者的血跡。他說在她負傷倒地時,他曾扶過她。
我在搜查帕克時,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隻打火機、3張淫穢照片(一並附上)、一個錢包,錢包內裝現金2鎊10先令65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條皮帶,上麵掛有個空刀鞘。在他的單間牢房裏,我們發現了一把刀,與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此刀被藏在牢房的通風器裏。經過一番盤問,帕克說那把刀是他的,但是帶刀是為自衛,特別是為了防範丹尼森。
這把刀也有新近磨過的跡象,進一步檢查,發現刀上有血跡。在他的手帕上也發現了血跡。但帕克說,那可能是他流鼻血時弄上的,因為他有流鼻血的毛病。至於刀上血跡,他說是由於在磨刀時劃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確有一道新近愈合的傷口。他的服裝式樣與丹尼森相仿,未在衣服上發現血汙。
在警署的化驗表明(送檢報告隨文呈上),所有的血型均與死者的血型一致,均是O型。不妙的是,帕克也是這種血型。經檢查,丹尼森的血型則是AB型。
11日清晨,我重返維卡拉基巷的現場搜索證據。雖然巷內路麵泥濘,然而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點的腳印還可以分辯出來。我還從巷子的另一端,就是那一片灌木叢裏,發現了一個男人的腳印(附照片)。這腳印在這兒與那一對男女的腳印交錯在一起,我和其他警察的腳印也混雜其中。
我取來死者的鞋,證實了與那女人的腳印相吻合,然後我又找來兩個被拘留者的鞋子,看到兩雙鞋子後,我大吃一驚,它們幾乎一模一樣,都是新的,黃褐色的微孔皮革,皺膠底,鞋碼均為10號。經過詢問查明,兩人先後在馬克漢普敦的高街上的同一家商店裏購買此鞋,時間隻相差幾天。兩雙鞋都沾了泥,不用說每一雙鞋都合適那兩組腳印。
死者的母親和姐姐我也親自走訪了。其母對自己女兒的活動一無所知,不過她姐姐告訴我,死者和這兩個年青人中的每一個都經常外出,兩人都為她與另一個的交往而對她施威,她也說不上妹妹和其中哪一個共度了出事的那個夜晚,可她提到她是個舞迷,經常去市政廳跳舞。對德懷特·拜布爾主演的片子更是酷愛,而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戀歌”那天正好在開羅電影院上映(參見呈上的《每夜新聞》的廣告)。
審訊到此無法向下進行了。兩個年青人都一口認定自己的供詞全是事實,我也無法判定誰在撒謊。要想找到更多的證據,希望十分渺茫,但是兩人之中必定有一個是凶手。我非常遺憾,我沒法在這種情況下對可疑的人犯逮捕歸案。
(警官)B·波特裏斯
這份報告局長仔細看了兩遍,接著在頁邊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認為他的謊話天衣無縫,不過有一點他卻露了餡。如果他是帶著克裏斯廷去舞會的話,那他為什麼竟穿著一雙皺膠底鞋呢?
選擇
——[英國]魯·克·庫克
肖夫人坐在茶幾旁拿起古色古香的精細的銀茶壺倒茶時,心裏在想:有錢是多麼快活!看我身上的穿戴,屋裏的陳設,無不顯示出家財萬貫的氣派。她滿麵春風,得意之情溢於言表。然而,如果你由此認定她是個輕浮貪圖富貴的人,那對她來說就太不公平了。
“你喜歡這幅畫,我很高興,”她對麵前那位正襟危坐的年輕藝術家說,“得到一幅布呂高爾的名作是我的一個心願,這是我丈夫上星期買的。”
“美極了!”年輕人讚許地說,“你真幸運。”
肖夫人揚了揚那兩條動人的柳眉開心地笑了。她的雙手細嫩而白皙,猶如用粉紅色的蠟鑄成似的,白皙的手指把那隻金光燦燦的戒指襯得更加耀人眼目。她舉止優雅,沒有撫發整衣、擺弄小物品的習慣。她深深懂得,優雅的舉止能給予人一種感染力。
“幸運?”她說,“我並不相信這套東西,決定一切的關鍵在於選擇。”
年輕人覺得她的說法有些牽強,但他什麼也沒說,隻是很有分寸地點點頭,並沒有打斷肖夫人的話。
“我的情況就是個明證。”
“這樣說來,當有錢人也是你自己選擇的了?”年輕人多少帶點諷刺的口吻。
“你也可以這樣說,十五年前,我還是一個拙笨的學生……”
肖夫人故意給對方說點恭維話的機會,於是停了一停,但年輕人正在暗暗計算她在學校裏呆的時間。
“你看,”肖夫人繼續說,“我那時很單純,身上有一種叫什麼自然美的東西,但卻有兩個年輕人同時愛上了我,到現在我也搞不清楚我身上的什麼東西吸引了他們。”
年輕人始終沒有說恭維的話,但也沒流露出絲毫煩躁的神色,雖然他一直在考慮如何將談話引到有意義的話題上去。他太固執了,不願隨聲附和。
“喜歡我的兩個人中,一個是窮得叮當響的學藝術的學生,”肖夫人說,“他是個浪漫可愛的青年。他既不會經商,也沒有親戚的接濟,但他愛我,我也愛他。另外的一個是一位財力顯赫的商人的兒子。他處事精明,是一個很有前途的年輕人。如果從體格這個角度去衡量,也可稱得上健美。他也傾心於我,同那位學藝術的學生一樣。”
年輕人靠在扶手椅上,趕忙接住話碴兒,免得自己打嗬欠。
“這選擇是夠難的。”他說。
“是的,要麼是家中一貧如洗,生活拮據,接觸的盡是些蓬頭垢麵的人,但是這種羅曼蒂克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要麼是住宅富麗堂皇,生活無憂無慮,服飾時髦,嘉賓盈門,還可到世界各地旅遊,一切都應有盡有……要是兩者能夠完美地結合就好了。”
肖夫人的聲調漸漸變得有點傷感。
“我當時很猶豫,不知怎樣選擇才好,這樣的日子我整整熬了一年,但始終想不出解決的辦法。很清楚,我必須在兩人當中作出選擇,但不管怎樣,總有些惋惜之處。最後……”肖夫人環視了一下她那曾為一家名叫《雅致居室》的雜誌提供過不少照片的華麗客廳,“最後,我決定了。”
肖夫人正要說出她是如何選擇這戲劇性的時刻時,外麵進來了一位儀表堂堂的先生,談話被打斷了。這位先生神態、氣質、衣著宛如一位時裝展覽的模特兒,而且形象酷似一幅名畫裏的人物,他同這裏的環境十分協調。這個風流倜儻的先生就是肖夫人的丈夫,肖夫人繼而將年輕人介紹給她的丈夫。
他們繼續坐下來,談了大約十五分鍾。談話氣氛十分友好。肖先生說,他今天碰見了“可憐的老迪克·羅傑斯”,還借了錢給他。
“你真好,親愛的。”肖夫人漫不經心地說。
稍坐了一會兒肖先生就借故出去了。
“可憐的迪克·羅傑斯,”肖夫人歎道,“我料你會猜到,那就是另外的一個,我的丈夫常常幫助他。”
“令人欽佩。”年輕人略略地說,他想不出更好的回答。他該走了。
“關照朋友的事,我丈夫經常做,我不明白他哪來這麼多時間。他工作夠忙的,他給海軍上將畫的那幅肖像……”
“肖像?”年輕人十分驚訝,靠在扶手椅上的身子猛然坐直了。
“是的,肖像。”肖夫人說,“哦,我沒有說清楚吧?我丈夫就是那位原來學藝術的窮學生。我們現在喝點東西,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