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著名愛國詩人陸遊八十五歲告別人間時,寫下了有名的《示兒》詩:“死後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島同。王師北定中原日,家寂莫忘告乃翁。”意氣何等豪放?那有半點垂垂老翁滄桑之感?就是這個雄豪的詩人在十年之前,七十五歲時卻寫了一首《沈園》詩,卻哀惋不可名狀,有“傷心橋下春波浪綠”,“夢斷香消四十年”等句。《沈園》一詩是傷憚亡故的棄妻——唐琬的。唐琬是中國曆史上有名的才女。
時間往上推四十年,即公元1162年,唐琬在病榻上奄奄一息,也即“香消”玉殞的前夕,她不甘心就這樣過早地離開人間。她才三十五歲,青春的年華將近不假,可是她享受的青春幸福太少、太少。。本來她是應當十分幸福的,美滿的婚姻讓世人豔羨不已,她自己又何嚐不是沉浸在這巨大的幸福之中,她自己又何嚐不是沉浸在這巨大的幸福之中,一心一意想讓這幸福永恒;然而,這幸福卻像曇花一現,轉瞬即逝,留給她的卻隻是無窮無盡的痛苦。
“唉!”她長歎一口粗氣,“一個人,如果壓根兒就不知道幸福為何物,或許也就不知道幸福與痛苦有著怎樣的反差。他對痛苦的承受可能會更強一些,不至於讓昔日的幸福把今天的痛苦反襯得那麼強烈,讓人柔腸寸斷;一個人如果從未到達過幸福的峰巔,那麼,他一下子掉進了痛苦的深淵,也不至於有那麼強烈的惆悵與悲哀。這種落差令他的心靈格外受到煎熬。因為他在痛苦的深淵裏總是回憶那春光明媚的峰巔。”
是的,她曾有過無比甜蜜的歲月,隻可惜太短,太短,太短暫。
十八歲時,她嫁給了自己的表哥陸遊。這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親上加親”,姑舅姊妹在結縭之前素不相識,直至揭了蓋頭才知道對方是俊是醜。他倆表兄妹是從小在一塊兒長大、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直到唐琬出息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才含羞帶澀地喚一聲“表哥”方男女有別地離開。這是因為唐琬的父親唐閎比較開明,對外甥陸遊喜歡讀書寫詩甚為欣賞。唐琬受父親的影響自幼也通曉詩文,兩人一起在嬉戲之外,也一並讀書談文,堪稱情投意合。唐閎件陸遊一表人才,就有心將他作為乘龍快婿。唐琬自小也經常去姑姑家,陸遊的母親見唐琬溫柔美麗,也心中喜歡。所以這“親上加親”之議是一拍即合,而路由和唐琬很快就有了“花燭之喜”,將童年的“過家家”變成了現實。
婚後那種甜甜蜜蜜簡直不可名狀,是真正地夫唱婦和,花前月下,形影不離,灶間書房,倩影雙雙,他們沉浸在幸福之中,忘掉了麥青麥黃,惟願這種比翼雙飛的歲月能到永遠……
然而,卻引起了一個女人巨大的嫉妒,莫名其妙的嫉妒。
陸遊在與唐琬成婚之前,不曾接觸過任何一位少女,這嫉妒從何而來?說來奇怪,這女人竟是陸遊的母親,唐琬的姑母、婆婆。
也許,因為陸遊和唐琬的夫妻感情太好了,陸母看不慣,她有一種“陌生感”。她隻習慣於那種媒妁撮合的婚姻,丈夫和妻子隻有在滅燈之後才可以親熱,在光天化日之下隻能情同路人。現在,當眾都有會神的交流,媳婦那帶著幸福的眼波次的她難受,她想起了自己的婚姻,直至生兒育女很久了,仍舊沒有這種心心相印的默契,現在兒媳婦得到了,她受不了!
也許,因為陸遊太愛自己的妻子了,他對表妹嗬護備至,問寒噓暖,更令陸母看不慣。她有一種“失落感”,仿佛兒子對她的愛,統統讓這個“狐狸精”奪走了。“娶了媳婦忘了娘”,娘的養育之恩,兒子是個孝子,自然不會忘記,都怨這個侄女,沒人胚子就會令兒子“貪色”,自然忘了母親。
她對賢慧、溫柔而美麗的兒媳婦就是看不慣,一千個、一萬個看不慣!真實的理由是兒媳婦享受到了真正的夫妻美滿的幸福——這在封建禮教、包辦婚姻中是極其難得的,因而被習慣於當“小媳婦”要成為“受氣包”的婆母所不容;但婆婆打出的旗號卻是冠冕堂皇的:不能耽誤了兒子的前程。為了兒子苦讀寒窗,求取功名。絕對不準貪戀閨房之樂。這唐琬自幼就與兒子接觸頻繁,雖大節未虧,但把男女之禮也視為平常了,故婚後沉溺於床底之歡,令陸遊青雲之誌頓衰。如此婦人,實是禍水,不可久留。一定要休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