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園文化的性質與功能 一、校園文化的性質
校園文化的定義是從不同層麵、不同角度、不同側麵來闡述的,由此反映出校園文化的性質也迥然各異,具有各自不同的性質。
1.校園文化的亞文化性
作為社會子係統的學校,無時無刻不處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之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領域的任何變革都會迅速反映到學校文化中來。同時,學校文化也在不斷地批判、選擇、接受、傳遞社會的主流文化。
因此,學校文化與社會主流文化密切相關,與社會主流文化相比,學校文化處於亞文化的地位,學校文化反映了社會主流文化的基本精神。
此外,學校組織的特殊目的和功能及其成員構成的特殊性,都顯現出校園文化與社會文化迥然不同的特點。校園文化的這種特殊性表現在兩個層麵。
一方麵,由於學校教育是為未來社會培養人才,校園文化不可能認同已有的全部社會文化,而必須依據學校教育自身的原則對社會文化做出選擇。
另一方麵,學生是校園文化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群體,作為成長發展中的年輕一代,他們所形成的文化往往具有鮮明特點。例如,它的時尚性、超前性等,這些都不同於成人文化。
2.學校組織文化的綜合性
校園文化包括教師文化、學生文化、行政人員文化、社區文化、學校物質文化、學校製度文化等諸多層麵,從某種意義上講,校園文化是這些文化構成要素的綜合和融合。從文化主體來看,校園文化主要包含三個層麵,即社區文化、教師文化和學生文化。
學校的社區文化來自於學校之外,傳遞著社會的價值與觀念,學校的傳統、教學內容及行政管理無不深受國家和社區價值觀與文化模式的影響。
學校的教師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社會主流文化的代表,同時也是學校傳統以及學校所倡導的主流文化的代表,是學校文化的執行者,同時也是學校文化的創造者。
學校的學生來自於不同的社會階層與群體,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學生文化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各種文化的交融體。
校園文化不是單一類型的,並非所有師生都信守同一價值觀念,或在同一活動中表現同樣的行為方式。校園文化的這種綜合性也決定了它的多樣性。
在學校組織中,既有為大多數人所遵循的“主流文化”,同時也存在為少數人所擁有的“非主流文化”。雖然我們所談論的校園文化,一般是指校園文化中的主流文化,但是,非主流文化的作用和影響也不可忽視。
3.校園文化的整合性
校園文化的整合性是從校園文化形成與發展的動態過程來看待校園文化的,校園文化所表現出的綜合性,即校園文化的形成與發展過程是教師文化與學生之間的衝突與和諧、對立與統一的過程。
教師群體與學生群體是學校中的兩大主要成員,但兩者在價值觀念、行為模式以至內在期望等方麵都有著不小的距離,因此,學校中的文化衝突現象十分普遍。
美國學者華勒在分析這種對立現象時指出:“權威操在教師手中,教師永遠勝利。事實上,教師必須獲勝,否則無法繼續擔任教師。”
華勒指出,教師可以合理而適當地運用權威使文化衝突變為文化整合,但是,每一次文化整合之後,新的文化衝突又會發生,教師仍須運用其權威,實現進一步的整合。
由此,校園文化就是這樣一個不斷衝突與整合的過程,而正是在這樣一個不斷衝突與整合的過程中,校園文化發揮著對年輕一代的教育功能。
4.校園文化的目的性
盡管校園文化客觀上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但學校的領導人和廣大教師總是有意識地維護和改造著校園文化,使之反映學校教育的理想與辦學目標,體現出校園文化的合目的性。
仔細研究校園文化的構成,就會發現,校園文化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自然形成的文化,這類文化既有積極因素也有消極因素;二是學校領導者與廣大教師有意識有目的地努力形成的文化。
換言之,學校的教育者總是努力發揮校園文化中積極因素的作用,而盡量消除那些消極因素之於年輕一代的影響,從而使學校組織成為一個理想的文化環境。
此外,當學校教育的理念發生變化時,學校教育者也總是有意識地改造學校文化,使之符合先進的教育理想。簡而言之,倘若學校文化失去了目的性這一特點,學校組織的教育功能也會隨之消失殆盡。
總之,校園文化作為一種社會組織文化,它總是在選擇和吸收社會組織文化。特別是其中有價值的成分,並根據一定的原則,加以目的性的改造,吸取其精華,剔除其糟粕,並通過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和管理活動,不斷加以融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組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