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印章收藏
印章,是用作印於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它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於書畫題識,後來逐漸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
印章概述
印章的起源
我國的雕刻文字,最古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鍾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銅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稱“金石”。
璽印即包括在金石裏。璽印的起源或說商代,或說殷代,至今尚無定論。根據遺物和曆史記載,至少在春秋戰國時已出現,戰國時代已普遍使用。起初隻是作為商業上交流貨物時的憑證。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印章範圍擴大為證明當權者權益的法物,為當權者掌握,作為統治人民的工具。
先秦的印章
戰國時期,主張合縱的名相蘇秦佩戴過六國相印。近幾年來,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曆史向前推進了數百年。也就是說,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
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出於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戰爭中戰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在戰爭中殉職者遺棄在戰場上的,而當時發動機慣例,凡在戰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而官吏遷職、死後也須脫解印綬上交。
其他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他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製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
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最早的印章大多是戰國古璽。朱文古璽大都配上寬邊。印文筆畫細如毫發,都出於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官璽的印文內容有“司馬”、“司徒”等名稱外,還有各種不規則的形狀,內容還刻有吉語和生動的物圖案。朱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
隋唐的印章
隋代繼秦代之後,開啟了我國古代印章製度與風格的又一新的曆史階段。這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麵:
首先,由於簡牘早巳全麵退出日常生活,紙張在政府公文等方麵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於簡牘上所能取得的狹小平麵,邊長從0023米左右猛然增大至0054米左右。由於印體加大,公印不像秦漢時代那樣刊刻職官名而發給官吏本人佩帶,而是轉為發給以官吏為代表的官署,完成了由職官印向官署印的轉變。公印不再佩帶而變為匣裝,置諸衙署。
其次,由於印章不再鈐抑封泥而轉為鈐於紙帛,封泥時代結束,鈐朱時代到來。印泥出現了。同樣出於追求醒目的實用目的,公印也由秦漢的陰文轉為陽文。
再次,秦漢印主要分鑄、鑿兩種,故所用繆篆平正謹嚴。隋代公印是用薄銅片盤曲成印文再焊於印麵上,故又稱蟠條印。其印文盤曲,多為圓曲筆道。後世為將寬大的印麵填滿,更將文字筆畫任意重疊折繞,發展為九疊文。
第四,秦漢時代,官印從不署款。從隋代開始,官署印有了刻款的習慣。有印款隋公印凡見三例,皆刻鑄造時間,如“觀陽縣印”,背部鑿款“開皇十六年十月十五日造”。
宋代的印章
宋初百廢待興,官印一度襲用五代舊印。不久重鑄公印時,印文多嵌“新”或“新鑄”字樣,以區別於五代公印,如北宋太平興國五年“東關縣新鑄印”等。百官印一律用銅鑄造,大小依官階高低而有所區別。
宋早期公印印文與印邊粗細相若,以後印邊逐漸加寬,如989年鑄“拱聖七都虞侯朱記”印邊已比印文寬近一倍,。至南宋景定元年鑄“嘉興府金山防海水軍統領印”,印邊已寬達0003米。
宋公印印文不再如隋印那樣用蟠條法製造,而是直接鑄造,印文筆畫間已不似隋唐印疏闊。方長形柄鈕已不見穿孔。與隋唐公印偶有背款不同,北宋早期公印多刻有年款,標明鑄印年月,如“東關縣新鑄印”背鑿“太平興國五年九月鑄”。中期以後,在刻鑿年款的同時,還鑿有兼管頒發鑄造的機構“少府監”的名稱。如“保捷弟一百三弟六指揮使朱記”。南宋公印轉由文思院統管,背款中“少府監”遂為“文思院”取代。
夏遼金的印章
兩宋時期,與中原漢族政權對峙的皆為少數民族政權,北方有遼,西北有夏,東北有金。後來遼為金滅,後來居上的蒙古人又毫不客氣地收拾了西夏、金,最後滅宋建立了元朝。
這四個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和朝代,在公印製度上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宋朝公印製度的影響,但又創造了自己一些別具一格的特點,在印文上出現了有趣的現象。西夏公印用西夏文,遼、元公印有的用漢文;有的用契丹文或八思巴文,金公印則全用漢文。
(1)西夏公印
西夏,1038年至1227年,是由黨項族建立的政權,其文字吸收了漢字筆畫的一些特點,但與漢字完全不同。西夏公印有以下幾個特色。
我國古代公印基本上皆為正方形,宋遼金元也莫能外,西夏公印卻獨用圓角形式。
隋唐以來,朱文公印已流行了400年,但西夏公印皆為滿白文,筆畫極粗,而且使用邊框。其印文吸收了宋朝流行的九疊文特點,印麵安排勻整飽滿。
印文從兩字到6字不等。其中兩字的“首領”印最多,占現存西夏公印的9成。“首領”兩字西夏文為上下安排,與漢人兩字印多作左右安排不同。
兩宋公印一般背款中隻刻鑄印年月和機構。西夏公印卻在印背左邊刻鑄印年代,不記月日,更不見鑄印機構。而在鈕右印背刻執印者姓名,這在漢人公印製度上是從來不見的。有時西夏公印在背鈕頂端還用西夏文刻“上”字,這顯然是受到宋印的影響。
(2)遼印
遼,916年至1125年,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權。其子民分為以農業為主的漢人和渤海人,以及以畜牧業為主的契丹和奚等族人。為此,遼本著因地製宜,“以國製治契丹,以漢製待漢人”的原則,實行南麵官、北麵官並行的製度。公印也分別采用漢篆文和契丹文。契丹文又分為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
契丹文為遼神冊五年根據漢字隸書之半增損得之。1125年金滅遼後,仍繼續使用,直至1191年才廢止。明清以來已無人認識,成了真正的“絕學”。
(3)金朝公印
金朝,1115年至1234年,是由我國東北曆史悠久的少數民族女真族所建,曾與南宋、西夏鼎足而立,對峙百餘年。
金建國之初,使用在征遼伐宋過程中掠去的遼、宋官印。1156年海陵王改革金朝官印,追繳襲用之遼、宋舊印。1149年至1189年成為金代公印的典範時期,公印鑄造精工,外觀平整光滑,很少見到氣孔和毛刺。
金印一般印背左側刻造印機構名稱,如少府監、禮部、尚書禮部、行宮禮部等,右側刻鑄印年及月。印台側麵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編號。如1200年的金“庫普裏根必刺謀克印”,印台左側麵刻“庫普裏根必刺謀克印”,印背右側刻鑄印年月“永安五年閏二月”,左側刻造印機構“禮部造”。
金朝晚期內憂外患,金廷隻好擴大軍隊,增設軍官,致使同—軍職和同一級軍事機構的公印數量激增,同一名稱公印隻好按順序編號。編號有兩個係統,即五行係統和千字文係統。這種編號印主要流行於1209年至1234年。
元朝的印章
元朝,1271年至1368年,是蒙古族建立的政權。其公印有漢文印和八思巴文印兩類。前者行用於八思巴文頒行以前的遼元代早期,如內蒙古昭烏達盟寧城縣遼中京大名城遺址出土的1265年“武平縣尉司印”,印文即為標準漢文九疊篆。
1269年,忽必烈命令國師八思巴創立拚音文字八思巴文,即所謂“蒙古新字”,以後漢字九疊文公印就越來越少了。八思巴原為西藏喇嘛教薩遜派法王,他創立的新字不像遼、金、夏文字皆與漢字有一定淵源,而是從藏文發展而來。其八思巴文印吸收了宋印九疊文的特點,極為勻稱整齊,棱角分明。元八思巴文公印的一大特點就是背款皆為漢字,這也是今天我們識別八思巴文的最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