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從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拾起一張紙片,上麵有兩個用鋼筆寫的大寫字母V·V,字母下邊的數目字是341。字跡很潦草。

警官舉起紙片問:“這是什麼?”

“我還沒發現有這麼個小玩藝兒,這可能是凶手留下來的。”巴克好奇地盯著紙片說,“V·V·341,這是什麼意思?”

“V·V,可能是人名的縮寫。醫生,你找到了什麼嗎?”警官用粗壯的手指把紙片轉來轉去,問道。

“我在壁爐前的地毯上找到一把鐵錘。這是一把堅固耐用,做工精細的鐵錘。”

巴克指著壁爐台上的一盒銅頭釘子說:“我昨天看見道格拉斯先生站在椅子上掛牆上那幅油畫,鐵錘是他釘釘子用的。”

警官的頭腦轉不過來了,他不時用手搔著腦袋:“把鐵錘放回原處吧。我是束手無策了,我們還是等倫敦的人來了再說吧。”

警官舉著油燈,不停地在屋子裏踱步繞圈。突然,他像想起了什麼似的,興奮地把窗簾拉向一旁,大聲問道:“喂,窗簾是什麼時候拉上的?”

管家艾姆:“點燈時拉上的,那時四點剛過。”

警官放低油燈,查看著牆角。那裏有很明顯的長統靴留下的泥汙印:“巴克先生,你的推測現在可以證實了。凶手是躲在這裏的。我想,凶手是四點到六點之前溜進這裏的,那時吊橋還沒吊起,而窗簾已經拉上。他之所以選中這間屋子,是因為這是他潛入城堡後看到的第一間屋子。他發現沒地方藏身,便躲到了窗簾後麵,這一切看起來很明顯。依我看,他是來偷金銀財寶的,但他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所以他下了毒手,然後逃之夭夭。”

巴克:“我也這麼認為,不過我想我們別浪費寶貴的時間了,我們應該趁凶手還沒逃遠,把伯爾斯通村的遠遠近近都搜一遍。”

警官想了想說:“早晨六點之前是沒火車的,所以他不可能坐火車逃走,他也不敢從大路逃跑,因為他一身濕漉漉的,很容易引起別人注意。在沒有人來和我交接之前,我是不能離開現場的,而且我得申明,在案子還沒查清之前,你們誰也不要離開這裏。”

伍德醫生還舉著油燈,仔細檢查屍體。“這是什麼記號?它會不會和案子有什麼關係呢?”

死者的右臂手腕到臂肘那截是裸著的,上麵烙著一個奇特的圖案,一個圓環,裏麵套著個三角形——圖案的線條都是凸起的,褐色的圖案在灰色的皮膚上十分醒目。

伍德醫生把近視鏡戴上,重新察看這個圖案:“這不是針刺的紋身,這種圖案我也沒見過。這可能是那種燙在牲口身上的烙印烙的。這是怎麼回事呢?”

巴克說:“我也不知道,不過他手臂上的這個標誌我十多年前就看到有了。”

管家艾姆說:“我也看見過。以前主人每挽起衣袖,我就看見了這個標誌,我一直不知道這標誌的來曆。”

警官說:“那麼,它可能和本案沒什麼關係。不過,它有點怪怪的。這個案子有很多地方都怪怪的。”

管家艾姆突然指著死者的手驚訝地說:“看那,這是怎麼回事,先生的結婚戒指被凶手拿走了!”艾姆說話時上氣不接下氣。

“你說什麼?”

“真奇怪!先生的左手小指上總戴著他的結婚戒指,結婚戒指上麵再戴著枚天然金塊戒指,中指上戴著盤蛇形戒指,這兩個戒指都還在,惟獨結婚戒指被拿走了!”

巴克說:“管家說的沒錯。”

警官:“你的意思是那隻結婚戒指原來一直是戴在另一隻戒指下麵的嗎?”

管家艾姆:“是的,是這樣的。”

“那就是說,凶手或者別的什麼人,他先把那個天然金塊戒指取下,然後拿走了那個結婚戒指,再把這個天然金塊戒指套回原處?”

“是的,是這樣。”

這位忠於職守的警官搖了搖頭:“看來,我們必須盡快把案子移交給倫敦方麵,越快越好。我看梅森警官能接手這個案子,他對地方警所上交的案子從來都全力以赴。他很快就會來了。我把案子全盤移交給他算了。說老實話,這個案子我還辦不了。”

3黑暗

淩晨三點,蘇塞克斯郡警察署的偵探長梅森,在接到伯爾斯通村警察所威爾遜的緊急電報後,快馬加鞭地趕到了案發地,然後他通過早晨五點十分的那趟火車把報告送到了倫敦警察廳。中午十二點,偵探長梅森在伯爾斯通車站接到了我們一行三人。

梅森穿著件寬鬆的花呢外套,剛刮過臉,神情文靜、和藹,他有些發福,個子矮小,不怎麼像一個專門負責刑事重案組的警官。

我們去旅店的路上梅森一直嘮叨:“麥多納,這案子非常複雜。報社的記者知道消息後,會像蒼蠅一樣蜂擁過來的,但願他們不要把現場給破壞了。我們得全力以赴。這樣的案子我還是頭一回接手呢。福爾摩斯先生,不是我拍您馬屁,這案子,我們警方還得多聽聽您的高見。我給你們訂的是本地最好的旅店,阿姆茲旅店,非常幹淨。你們把行李交給旅店的夥計吧。先生們,請跟我來,好嗎?”

梅森真是位風趣健談、善解人意的警官。

走了不到十分鍾,我們就到了阿姆茲旅店。大家在阿姆茲旅店的會議室裏坐好,聽案情報告。

聽完案情彙報後,福爾摩斯情不自禁地說:“這案子真不尋常!我也是頭一回碰到這樣的案子。”

梅森一聽,高興了:“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你會這麼說的!這回我們可以在伯爾斯通大幹一場了!我淩晨三點接到這個案子後快馬加鞭地趕到了案發現場,其實我不用那麼急匆匆,因為警官威爾遜已經掌握了全部情況,我隻要核實一下就可以了,當然,現在我多少有了些自己的看法。”

福爾摩斯好像急於要知道:“你的看法是……”

“我首先仔細地檢查了那把鐵錘,我原以為死者有可能使用過那把錘子進行自衛,結果,我並沒有在鐵錘上找到施用過暴力的痕跡。”

警官麥多納插言道:“沒有痕跡並不能證明什麼,有很多案子裏的鐵錘盡管確確實實是凶器,但都沒發現有什麼痕跡。”

“你說得對,我的意思是:沒有痕跡並不能證明它沒被使用過,但有痕跡的話,就會有助於我們的偵破工作。接著,我又檢查了那把火槍。那是一把大號鉛彈火槍,它的雙發扳機綁到一塊了,所以,隻需把扳機扣動一次,雙筒槍管就會同時發射。看來,凶手這麼改裝火槍,為的是確保謀殺萬無一失。這支被鋸短的火槍隻兩英尺長,可以很好地藏在上衣裏,槍上沒標生產廠家,隻在槍管的凹槽裏發現了‘PEN’這三個字母,其它的字母看來是在被鋸掉的那截槍管上麵。”

“它的生產廠家是美國一家很有名的公司,公司全稱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小型武器製造公司。”

梅森很感激而又很驚奇地看了福爾摩斯一眼,說:“對,應該是這個公司,我記起來了,先生,你的記性真好,難道世界上所有兵工廠的名字你都記住了嗎?”

福爾摩斯打了個手勢,表示別把話題扯遠了。

梅森繼續說道:“顯然,這槍是美國貨,我從有關報道上了解到,美國正流行這種鋸短了的火槍,我想,凶手很有可能是美國人。”

麥多納不讚成他的看法:“兄弟,你的結論下得太早了,目前還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這個案子是外人闖入城堡幹的。”

“窗戶被人推開、窗台上又有血跡、奇怪的名片、牆角的長筒靴印和這支火槍,證據多著呢!”

“這些證據都可以偽造!道格拉斯先生是個美國人,或者說他曾長期居住美國。巴克先生也一樣。火槍很有可能是他們哪一位的,他們都有嫌疑。”

“至少管家艾姆——”

“他怎麼樣,他可靠嗎?”

“他曾經在查多斯爵士手下幹過十年,為人可靠。他是五年前來城堡供職的,當時道格拉斯先生剛剛買下這座城堡。他說他從未在城堡裏見過這枝火槍。”

“這枝火槍就是為了便於隱藏而改裝的,這麼短的槍任何箱子都可以裝得下,他沒見過並不表明這枝槍不是城堡裏的。”

“他確實說他沒見過這枝槍。”

麥多納那股蘇格蘭人特有的強脾氣又來了,他用他那南方口音說:“你並不能擺出足夠的證據讓我相信凶手是城堡外的。你說槍是從外麵進來的,作案的是城堡外的人,但我奉勸你再好好考慮一下,我想你的推論不符合邏輯。福爾摩斯先生,你來裁判吧,看我們誰對。”

“行,麥多納,現在你說說你的見解吧。”福爾摩斯真的擺出要公正裁決的架式。

“假定凶手存在的話,那他絕不是普通的盜竊犯,那枚戒指和那張紙都說明這是出於報複目的的蓄意謀殺案。好,就假設凶手存在,起碼的一點,他肯定知道城堡周圍全是水,他逃跑起來是很困難的,再說,他會選擇什麼樣的武器呢?他肯定會選世界上聲音最小的武器,這樣,事成後,他能夠不慌不忙地跳窗,趟河,從容逃脫,他絕不會選擇這種響聲最大的武器,槍一響,全城堡的人就會蜂擁而來,他還來不及跳到河裏就會被逮住。是這樣的嗎?福爾摩斯先生?”

“嗯,你的話很有道理。”福爾摩斯若有所思地說道,“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到實地去驗證。梅森警官,我想問你,你當時到護城河的對岸去查過有沒有人趟水上岸的痕跡嗎?”

“我查過,福爾摩斯先生,沒有痕跡。不過河岸是石砌的,即使有也看不出來。”

“連一點足跡或手印都沒找到嗎?那麼,梅森警官,我想我們應該立刻到城堡去,說不定我們能找到些新線索,得到些新啟示。”

“福爾摩斯先生,你說得對,我這麼做是想讓你到現場前先把所有的細節都了解清楚,如果你認為這樣……”梅森猶豫起來,沒繼續往下說。

麥多納警官把話接了過去:“我和福爾摩斯辦過好幾起案,他一向都是公事公辦的。”

福爾摩斯微笑著說:“公事公辦是我的原則。我協助警方辦案是為了申張正義,如果我不跟警方合作的話,那一定是因為他們首先不與我合作。我從來不與人爭功。所以梅森警官,我要求有權完全按我自己的思路去辦案,並且有權隻在我認為是適當的時候交出我的成績。這一原則要貫穿辦案的始終,而不隻是辦案的某個階段。”

梅森警官很熱誠地回答道:“能與你一起辦案,我深感榮幸,我保證與你通力合作。華生醫生,也請您和我們一塊去城堡。我們都希望將來能在您的大作裏占有一席之地哩!”

我們沿著古樸的小鎮街道往前走,街兩邊是剪過枝的銅錢榆。街盡頭有兩根年代久遠的石柱,它們經過很多年的風吹雨打,如今斑斑駁駁,長滿了苔蘚。據說,石柱上頭以前各蹲著頭石獅子,但現在隻能看見兩個線條模糊的石球了,街上的車轍歪歪斜斜,沿街往前走不遠,就看見一片長滿了青草和櫟樹的曠野了,人們隻有在英國的農村才能看到這樣的景致。一個急轉彎把我們帶到了極富17世紀風格的伯爾斯通城堡。我們眼前是一片暗褐色的磚石結構的房屋,寬闊美麗的護城河和木質的老式吊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