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內訌的犧牲品
1621年冬天,對英國來說,一切事情都很不順利。這年冬天,暴風雪肆虐,泰晤士河的河道都結了冰,阻礙了水路交通,商船的貿易往來也被迫停止。城市中到處堆著垃圾,臭氣熏天。
由於政府采取的各種政策都十分乏力,物價猛漲,民眾叫苦不迭,不少人抱怨為了活著不得不債台高築。此時,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平民百姓,大家都在抱怨從未有過的糟糕生活。甚至有人相信,英聯邦體製本身已岌岌可危。
但是詹姆士國王看上去,好像沒把這些狀況放在心上。隻要宮廷裏的奢侈生活沒有改變,巨額開銷保持不變,外麵民眾的抱怨就影響不了國王的心情。
當時,有個國王的寵兒,國王親切地叫他“史迪尼”。他的原名是喬治·維利耶,後來成為白金漢公爵。國王把所有的特權都給了他。詹姆士國王的第一個兒子亨利,是一個很有出息的王儲,但不幸夭折了。亨利的弟弟查爾斯現在成了威爾士王儲。通過交友和刻意逢迎,白金漢公爵博得了這位年輕王儲的喜歡。
白金漢公爵脖頸上繞著全國最有威信的榮譽之物,即鍍金的古老的嘉德勳章。國王的寵愛使他信心倍增,也給他帶來種種特權。如果有人希望國王高興,那隻要讓白金漢公爵高興,就意味著國王也高興。
培根非常希望詹姆士國王能支持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啟蒙運動,但事與願違。啟蒙運動的概念,國王很欣賞,但他更大的興趣是飲酒作樂、狩獵以及在其他方麵。他先是寵愛桑默塞,隨後又寵愛白金漢公爵。
在1621年,培根的政治生涯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官爵、地位、名望、財富他都有了。但是在得意之中,培根也免不了要記起那些為了逢迎旨意、奉承權勢所幹的違背初衷、違背良心的事,維護王室關於專利的特權,聽任白金漢公爵幹涉司法。
培根由於逢迎上意而背離了資產階級的利益。專利權既是保證宮廷朝臣取得利益,又是妨礙和扼殺資本主義發展的一種製度。議會代表資本主義向前發展的要求,從1597年起就開始了反對專利權的鬥爭。
詹姆士一世來自沒有議會民主的蘇格蘭,因此他把議會看作他王權的敵人。他還親自撰寫了《自由君主之真正法律》,宣揚“王權神授”,“自由君主永不受外界的幹預,也不受臣民的要挾約束”。
詹姆士一世反對議會討論他的內政和外交政策,命令議會把國事托付給唯一有權掌握國事的國王樞密院。詹姆士一世聲言,臣民辯論國王所做的任何事等於煽動叛亂。
詹姆士這些倒行逆施的行為,激起了議會的強烈不滿。因而議會斷言說:它有權自由討論一切真正有關臣民及其權利或地位的事務。
因此,1611年議會被解散。1614年的議會也因為批評詹姆士一世的政策,致使議會未及辦理任何事務就被解散了。此後,英國議會一直未曾召集。
培根迫不得已地夾在封建王權、貴族勢力與代表新興資產階級利益的議會的鬥爭之中,思想感情是十分矛盾的。他內心雖然傾向於扶植資本主義的發展,但客觀上卻站在王權一邊,維護王室的利益。正因為如此,培根才能得到國王的賞識和重用,但卻得罪了議會。
到1621年,離最後一次國會開會已經過去了整整7年。其實,詹姆士國王也不想現在就召開國會會議。如果此時召開,那無異於給國會兩院的人對國家大事評頭論足的機會,這可不是他想要的。但資金短缺的壓力太大,如果他還想繼續支持陷入困境的女兒波希米亞王後和她的丈夫腓特烈的話,他就必須告訴國會,自己真的需要很大一筆資金,因而不得不召集議會。然而,這屆議會的頭一個舉動就是要求改革專利權法案。
在開會的這一天,整個倫敦籠罩在一觸即發的氛圍中,民眾怨聲載道,上院貴族與下院議員之間衝突不斷,形成一種劍拔弩張的情形。人們都希望有人掉腦袋。詹姆士也看到了自己所處的境地有多麼危險。不過,他很有手腕,知道如何掌控形勢。他必須把自己掩飾起來,然後找個替罪羊,幫他解圍。
詹姆士國王一走進國會,就開始演戲。國王謙和的講話,讓很多人心存感動,下議院順利通過了他的資金議案。然後,討論起頗多爭議的“特許權”問題。
其實,每個人都心知肚明,國王已將不少“特許權”贈與出去。不過,都是因為聽了一些“進言者”的建議,如果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也應該由“進言者”負責。至於國王,隻是耳根子太軟罷了。大家都知道,法官是國王的主要進言者。
於是,國會的氣氛一下子就變了,開始對國王持有批評態度的議員們,此時卻對國王少見的謙卑樣子和明顯“對民眾的愛”所打動了。可他們還是想找個替罪羊,於是,培根的敵人們開始拓展自己的戰場。
由於培根對王室在專利權上的維護態度,議會在培根宿敵愛德華·庫克的鼓動下,開始著手進行行動了。愛德華·庫克是下院改革派的領軍人物,也是一小撮密謀者的召集人。這一小撮人都感到受到了培根的冷落和怠慢,或受到很多委屈,其中也有人想借機把培根踩踏一番,以便自己能夠升官發財。
他們借口維護國家的穩定,想把“最正義的法官”從法官的寶座上拉下來。他們批評司法界,要求彈劾大法官培根。彈劾的原因是:培根接受了待決案件的訴訟當事人的禮物。
庫克他們找到兩個人提供證據。他們說,法官在聽證案子時收取了賄賂,其中一人付出了100英鎊,另一個人給了300英鎊。但這些禮物並沒有使法官改變判決的內容,最後他們還是被定了罪。其中一個人說自己是個職員,指控法官後,自己反受到不良行為指控而遭到解職。但這不是事實。
當時,“賄賂”與“送禮”之間有很大的區別。送禮給政府官員並不被認為是賄賂。法院所有的開銷,都要由訴訟雙方支付,政府不給法院提供一分錢。法院的所有開支都來自與法院產生關係的人。“送禮”額度越大,可能越會得到有利於自己一方的處理意見。這當然不是一個很實用的體係,培根心裏也很清楚。
所謂法官犯罪,是指在不顧事實真相的前提下,隻為換取費用而隨便做出判決。這樣看來,無論是大律師培根,抑或是法官培根,都是清白無辜的。
但公眾對法官培根知之甚少,再加上有人煽風點火,說不合理的“特許權”主要是聽了法官的意思給了相關的人,從而使得富人更富、窮人更窮。也有人希望,“法院費用體係”應該徹底改變。改變的方式不是通過相應的程序來進行,而是通過激憤的群眾打擊在位的那個人來進行。
在早些時候,培根的一個朋友就提醒過他,告訴他外麵群眾的情緒會變得越來越危險,而培根則回答:“我問心無愧。”因此,培根在給詹姆士一世的信中表白說:“我自認為還不是一個無節製的忠告者,不是一個貪婪民眾的壓迫者,也不是一個傲慢、不能忍受的可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