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培根還表示:自己從父親那裏繼承下的,就是一個天生的愛國者。
培根在給白金漢的信中,進一步辯白說:“我曉得我有兩隻幹淨的手和一顆純潔的心。同時我敢說,我有一所可供朋友或仆人居住的幹淨的住室。不過約伯本人或任何人作為最公平的法官,如果遇到有人對他們搜求罪狀,如人們對我的時候,那他們也會暫時顯得很醜惡的,特別是在一個矛頭指向高位,控訴成為時髦的時代尤甚。”
庫克及其同黨,成功地使事情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下議院由開始討論負擔沉重的特許權問題,轉而成了一場對培根的攻擊。上院接受了對法官培根的賄賂指控。
當培根聽到這些對自己的指控時,他感到十分的震驚。他一下子就病倒了。他把秘書叫到病床前,讓他替自己起草一份遺囑,希望把“自己的靈魂最後交給上帝”,遺體“找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掩埋”,名字“留給後代和全世界”。
雖然培根已經感到萬分氣餒,但最終結果卻遲遲不來。有人指控培根裝病,以避免麵對對他的全部指控。於是培根給上院寫了一封信,表示自己真的不是裝病。他希望議員們別帶著偏見想他,並期望得到為自己辯護的機會,有與證人們公開麵對麵對質的機會,並希望自己也能提供證人為自己正名。
另外,培根還請求議員們能仔細看一下他審查過的好幾千宗案子,看自己到底有沒有錯。一旦所有的事情都拿到光天化日之下,毫無疑問,培根就會變得清白。“我的手很幹淨,我的頭腦很平靜。”他再次告訴議員們:“我問心無愧。”
當然,把一切都光明正大地說清楚,這不是培根的敵人想要的結果。他們知道,如果給培根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那他一定會全身而退。指控他的人深深地知道這一點。他們也不能容忍培根與他們的證人進行相互的質問,最好還是使一切都模糊不清。
如果聽憑光明正大的法官將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暴露在陽光之下,王室裏所有的弊端與腐敗就會全部呈現:浪費國庫,中飽私囊,賣官鬻爵,寵臣當道,任人唯親。
民眾都想改革,但必須有人為此付出代價。詹姆士國王和白金漢公爵開始緊張起來。因為這樣的日子一旦來到,所有人都不會有好日子過。
其實,培根明白這件事的背景和意義,所以他上奏詹姆士一世時,力求詹姆士對議會采取壓製態度。他還告誡詹姆士:“現在打擊你的大法官的人,恐怕將來也會打擊你的王冠。”不過,培根當時說這話的目的,是為了請求國王對議會的做法采取抵製的態度,幫助他渡過難關。然而,在28年之後,詹姆士一世的兒子查理一世,果然被議會送上了斷頭台。培根可謂是有先見之明了。
此時,詹姆士一世心裏也十分明白:這場鬥爭表麵是整治培根,實質是為了削弱王權。因此,詹姆士在接到培根的上奏後也曾為之奔走。他曾親自到議會去,要求議會停止對培根正在進行的處理,或者建立一個經過他挑選的包括下院12人、上院6人的委員會來處理培根的案件。不過,這些都被拒絕了。上院強調他們對罪犯審判的權威性。白金漢公爵則建議詹姆士索性解散議會,但是詹姆士未予采納。
當這一切仍然不能奏效時,詹姆士一世竟下令囚禁了此事的幕後策劃者愛德華·庫克。但即便這樣,也沒能平息彈劾培根案。
培根其實是議會與王權鬥爭中的犧牲品,是詹姆士一世的替罪羊。就接受饋贈而言,培根承認確有其事。無論是接受饋贈,還是收受賄賂,這終究是事實,尤其是對一個大法官來說,更是不能容許的。
對此,培根從三個方麵向國王、議會為自己做了辯解。他說:第一,他認為這些在英王朝算不了什麼,是當時人們習以為常、司空見慣的事。培根認為僅僅隻是這些並不能成為給他定罪的理由。第二,有些饋贈不是培根本人接受的,而是家人、仆役代他接受的。這是由於他終日既忙公務,又忙學術研究,疏於管束家人所造成的。這是他的失職之處。第三,培根認為自己沒有因為接受饋贈而“貪贓枉法”,以顛倒是非黑白的判決作為回報。
培根在《論司法》一文中曾說:
律法的神聖性,不僅體現於司法身上,而且也體現於執法者的身上。《聖經》上所說的,“從荊棘之中是采不到葡萄的”,從那些貪婪的吏役荊棘叢中也是不能結出美果來的。
每一名法官首先應當牢記羅馬十二銅表法結尾的那個警句:“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應當知道,一切法律如果不以這一目標為準繩,則所謂公正就不過是一句夢囈。因此就這一點而論,法官與君主和執法者負有共同的使命,他們應當攜起手來,以避免司法與政治發生矛盾。
法律與政策絕不是對立的,而是密切相關的,所羅門王的寶座前站著兩隻獅子。法官正是王座前的獅子。法官的最高職責,就是賢明地依據法律作出裁判。對於這一點,聖保羅說:“我們知道法律是好的,隻要人正確地運用它。”
培根的自我辯護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當時行賄受賄索賄這種事,上自國王、下至一般的小官吏,十分風行。詹姆士一世自己就是一個賣官鬻爵以中飽私囊者。他曾對西班牙大使說:“如果把我這裏受過賄賂的官員都解除職務,那就沒有一個人為我的王國服務了。”
對培根來說,他的確沒有因接受饋贈而貪贓枉法,在他審理、判決的案件中,沒有發現因為接受饋贈而偏袒某個人的。所以,培根案發下台後,他所審理的案件沒有一個要求平反。
1621年4月底,培根被指控犯有28項受賄罪。所有的指控者都宣稱,他們給他送過禮。現在該是站到法庭上,對這些指控進行反擊的時候了。但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培根沒有這麼做。
4月21日,培根給國王寫了一封信,信中表示要將印璽交還給國王,以此來換取免於對他的起訴和判決。培根認為,在懺悔的基礎上交出國璽,這是400年來最嚴厲的懲處了。
培根將不對所有指控進行辯解,這無異於承認自己有罪。上下兩院對此驚愕不已,仿佛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彈。身為法官卻不為自己辯解開脫?那隻能說明一件事情:弗朗西斯·培根真的有罪。
4月22日,培根又通過查理王子,呈交給議會一封“悔過與懇求”的信。他在信中說:“現在我隻有毫無掩飾地承認,我在得悉對我的控訴的詳情後,我發現有足夠的材料使我放棄辯護,並請求各位貴族對我加以譴責和申斥。”
但是,培根同時也提醒議會:“各位貴族不要忘記,這不僅有我個人的過錯,也有時代的過錯。”為此,培根提出:“我謙恭地懇求各位貴族,以我的懺悔作為對我的判決,交出國璽作為對我的懲處,而你們則不要做任何進一步的宣判了。”
培根是在病榻上寫就這封信的,人們認為他可能活不了幾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