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主動溝通協調處好人際關係2(2 / 2)

五、衝突的妥善處理

衝突是由於雙方的觀點、需要、欲望、利益或要求的不相容而引起的抵觸、摩擦、爭鬥。衝突的產生不僅使個體體驗到一種過分緊張的情緒,而且還會影響正常的組織活動與組織秩序,經理應想方設法控製與解除衝突。

衝突的表現形形色色,有個人之間、個人與群體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的衝突。衝突的原因多種多樣:在個人之間,有的因年齡、個性、修養、價值觀的差異而引起,有的因崗位不同、認識不一致、意見分歧而發生;有的因利害關係、個人恩怨而造成。在個人與群體之間,有的因個人不遵守組織紀律、製度,不履行職責;有的因工作安排不當、工作條件不好、辦事不公道、分配不公平等等。在群體之間,由於小團體主義、資源有限的爭奪、組織機構不合理、分工不明確、利益分配不當等造成的矛盾。

衝突有兩種不同的性質。凡是能推動和改進工作和有益於職工進取的衝突,為建設性衝突,如雙方對實現共同目標都很關心,對事不對人,彼此不傷感情,能聽取對方的觀點、意見。這種衝突是正常的,必要的。凡是阻礙工作進展,不利於組織內部團結的衝突,稱為破壞性衝突。如雙方目標不一,不聽對方意見,不懷好意,進行人身攻擊等。這種衝突對組織的發展起消極作用。

衝突的害處:一是給某些人突然造成壓力,有損身心健康;二是打亂某種正常秩序,影響組織機構的正常運轉;三是一方給另一方製造障礙而造成某種損失;四是精神受到刺激,情緒不好,勞動效率下降;五是會造成物資、資金、時間的損耗;六是還會給居心不良者造成可乘的搗亂之機。

衝突也並不足絕對的不好,有人總結了以下益處:一是可以把隱藏的問題暴露出來,發現經營管理中的隱患;二是雙方通過爭執、思想交流,增進了解,發現共同之點,即常說的“不打不相識”;三是因激烈交鋒,促進認識深化,有益於引發創造性思想;四是讓衝突表露出來,雙方都“出出氣”,可能減少對抗,防止更大的衝突;五是可以增強群體凝聚力,群體之問的衝突、企業之間的競爭,促進各方加強團結,齊心協力做好工作。

由於衝突的性質不同、產生的原因各異,因此解決的方法也應不一樣,從管理心理學角度講,可分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教育、批評,提倡各自做自我批評,提倡心理互換,做到互諒、互讓,求大同,存小異。二是協商,由雙方各派代表通過協商解決,協商首先要有誠意。由於衝突雙方都在氣頭上,可以先“冷卻”一段,使雙方逐漸放棄舊的成見;如果急於解決,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三是仲裁,由第三者或高層次領導人出麵調節,進行仲裁。仲裁者要具有權威性,鐵麵無私,秉公辦事。如果在工作、評價、分配等方麵發現確有不合理之處,就應在有關的規定、製度上進行必要的修改、調整,使之合理,衝突自然得到緩解。四是目標引導,如有的青工在一些無聊的問題上慪氣鬥輸贏,這時可把他們的竟勝心理引向勞動競賽上去。五是行政幹預,協商不能解決,由上級部門依據有關法規、製度,作出行政決定,迫使雙方停止衝突。

對有些衝突能看清誰是誰非,但有些衝突往往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為了緩和對抗心理,解決衝突,先不要說誰對誰錯,事實上也不能一下子作出這樣的結論,而是在雙方的思想上先樹起一個沒有輸者的觀念,讓雙方承認衝突的事實及其造成的不良後果,然後讓他們各自提出解決的方案,並對各種方案進行交流、比較利弊,通過反複協商,選擇一個使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經理及其他領導者解決衝突的基本態度應當是:真心實意,從善如流,積極熱情,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疏通引導,化瘀解惑,冷靜思考,講究藝術,著眼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