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貨價公平合理不做虧心生意(3 / 3)

在產品成熟階段,銷售達到最大量,成本進一步下降,可能引起較多的競爭者,企業可采取降低價格的策略。究竟降低多大幅度,這要細致地調查,精心地計算。若降得太多,雖能排斥競爭者,但企業沒什麼收益甚至可能虧損;降得太少,則不能保證擴大銷量,排擠對手。一般情況,需求彈性大的商品降低幅度可略大一些,以刺激顧客購買;需求彈性較小的商品降低幅度可以小一些。在這一階段,如果商品暢銷,競爭者較少,當然可以維持較高的價格,以便增加更多的利潤。

在產品衰退階段,產品銷量大幅度下降,可以適當降價,降價幅度應以商品庫存數量、市場競爭和需求情況為依據。大幅度降價,便於驅逐競爭者,可阻止本企業產品銷售直線下降的趨勢,但可能出現虧損,還可能給消費者以劣質品的印象。但是,如果競爭者已退出市場,可暫緩降低價格,或降低較小的幅度。

2.變動定價。對不同的顧客實行高低不同的銷售價格,如對老主顧、關係戶給以優惠價。這是賣方為拉攏某一部分顧客使其成為長期買主,並促其大量購買所采取的定價策略。

3.跌價保證。企業采取分期付款或預收貨款的辦法出售某種產品,當中途遇到這種產品跌價時,可向買方退還或補貼跌價部分損失。其優點是得到中間商的信賴,促使他們大量訂貨;其缺點是當該種商品降價時,如果中間商存貨過多,損失必然很大。

4.薄利多銷。俗話說,薄利多銷生意好,暴利逐客冷蕭條。薄利多銷,應為社會主義企業經營的一條方針。

生產廠家和批發企業可采取優惠價格,零售商店則是廉價零售。例如,某一個日用雜貨店銷售的商品總是比周圍的同類商店的商品低1%~3%,結果是顧客盈門,人均銷售額比其他商店多60%,人均利潤額也多30%。

5.價格靈活升降。企業針對市場具體的商品供求情況、行情、生產成本升降情況,可以靈活地采取提價或降價的措施。

(1)對那些與競爭者區別不大的產品,其他企業降價時,相應降價;其他企業提價時,可相應提價。

(2)本企業的產品如果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可適當提價,反之,則適當降價。

(3)對於某些沒有需求彈性或彈性不大的商品,提價可以增加企業收入;而需求彈性大的商品,提價往往會減少銷量。

(4)某些商品需求量增加時,可適當提價;需求量減少時,則適當降價。

(5)當原材料價格和人工費用增加時,企業產品適當提價;反之,則可降價。

(6)企業的產品獨占市場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提價,但不宜過多;否則會引起其他企業參與競爭,也會引起購買者的反感。

五、產品定價的方法

(一)成本加成定價法

指按產品的單位成本加上預期利潤來確定產品價格的方法。售價與成本之間的差額就是加成數,通常用百分比(如成本利潤率)表示。具體分以下兩種:

1.按單位平均成本定價。即以單位平均成本加預期利潤來定價。其公式如下:

產品銷售單價=(固定成本+變動成本)/產品數量×(1+成本利潤率)

例,某企業投入甲產品固定成本為20萬元,變動成本為80萬元,銷售量為1萬件,成本利潤率為20%,則:

甲產品銷售單價=(20萬元+80萬元)/10000件×(1+20%)=120元

2.按邊際成本定價。邊際成本是指每變動一個單位產量所變動的成本,它與固定成本無關。例如,甲產品單位變動成本為80元,預計每什產品邊際貢獻為18元,則該產品售價為80元+18元=98元。這裏的邊際貢獻指銷售價格減去變動成本後的餘額。

當市場價格低於企業產品的總成本,企業又拿不出別的對策時,理想的辦法是采用邊際成本定價,隻要邊際成本低於市場價格,企業即可獲得一定的邊際貢獻,以彌補企業的固定成本。這樣總比不做生意為好,因為作為一個企業,不管做不做生意,固定成本總是要支付的,如果不做生意則損失更多。

承前例,該企業為開發甲產品已投放固定成本20萬元,若甲產品按總成本計算,平均每件成本100元.市場同種產品價格99元。雖然該企業的甲產品售價98元,低於單位成本2元,但每件可獲得邊際貢獻18元。200000元÷18元≈11111件。這就是說,生產並銷售出11111件,就可收回全部成本。否則,一件不生產,這20萬元就意味著白白地花掉。

(二)保本點定價法

企業以投資成本和銷貨收入保持平衡為定價原則。其基本原理是:

產品單價×產品銷量=固定成本總額+(單位產品變動成本×產品銷量)

上式可推導為:

產品單價=[固定成本+(單位產品變動成本×產品銷量)]/產品銷量

例,上述企業甲產品固定成本20萬元,預測全年銷量為1萬件,單位變動成本80元,則保本點銷售價格為:(20萬+80×1萬件)÷1萬件=100元。

計算結果,甲產品在預測年銷售1萬件的前提下,單價不能少於100元,否則就要虧損。

(三)反向定價法

指在產品設計時,就先按照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價格來確定產品的價格。因其定價程序與一般成本加成定價法相反,故稱反向定價法;又因它是根據市場需求決定產品成本和確定出售價格的,所以又稱需求導向定價法。

例,預測某種風衣零售價不超過120元有競爭力,若零售商獲毛利20%,則出廠價應為:120元/1+20%=100元。這說明生產企業生產每件風衣的成本必須低於100元,才能盈利。

采用反向定價法,一般有如下兩種情況:一是為了滿足在價格方麵與市場類似產品競爭的需要,設計出在價格方麵有競爭力的產品;二是對新產品設計,先通過市場調查,擬定出顧客可以接受的價格及經銷商願意經銷的價格,然後確定出廠價,推算出產品成本。

采用反向定價法,必須充分地進行市場調查預測,並在節約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上下功夫。浙江永康拖拉機廠在某年產品積壓,一籌莫展,經過調查發現,農村推行聯產承包責任製後,許多農民想買牛,牛成了拖拉機的競爭對象。於是這個廠提出產品與牛競爭的策略。他們參閱了大量資料,改進設計,生產出一種價格相當於一頭水牛,效率相當於兩頭半水牛,並能代替牛進行全部農事操作的三馬力小型手扶拖拉機,結果顧客盈門,供不應求。

(四)競爭導向定價法

這種定價方法是企業以競爭者同種產品的價格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自己產品的競爭能力,確定有利於競爭的定價方法。具體分以下幾種:

1.通行價格定價法。以本行業定價水平為本企業定價標準,如“隨大流”定價。通行價格反映同行企業取得合理利潤的價格,這種價格等於和同行企業和平共處。

2.參考競爭對手價格定價法。即本企業產品價格等於、低於或高於競爭對手同種產品的價格。低於競爭品價格,一般是在本企業與競爭者比較,處於劣勢時采用;高於競爭品的價格,大多是受專利權保護的產品,或者是形象良好的企業的產品。

3.拍賣定價法。又稱投標定價法。事先不規定產品價格,而以各種方式宣傳產品的特點、特殊價值和特殊功能,然後規定時間公開拍賣,由顧客抬價竟購,最後以顧客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拍板成交。在拍賣中,參加投標的企業,一般要計算期望利潤,然後根據最高的期望利潤報價。承包建設項目、開發礦產資源、出售藝術珍品、企業倒閉變賣產業、國際間提供成套設備等,多采用這種定價方法。

4.傾銷定價法。這是企業以低於國內市場價格甚至低於產品成本的價格向國外市場傾銷時所采用的方法,期望利用自己雄厚的財力,用最短的時間憑低價擊敗競爭者,以占領國際市場。一旦國外市場被其占領,便以高價出售產品,不僅可以很快撈回傾銷的損失,還可以獲得較高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