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受孕決定法(3 / 3)

3甲亢患者注意懷孕

甲亢是甲狀腺機能亢進的簡稱,是常見的一種內分泌疾病,其中多發年齡為20~40歲。此病是甲狀腺由於種種原因產生過多的甲狀腺素引起的。甲狀腺素的功能是維持人體新陳代謝,所以,甲亢患者表現為代謝紊亂、心跳快、飯量增、人消瘦、脾氣急、眼球突出等。患甲亢的男子還可出現精子少、性欲減退、陽痿等。女子則表現為月經少、無排卵月經或閉經。因此生育能力降低,即使懷孕,也容易發生流產、早產或死胎。

那麼,怎樣才能讓甲亢婦女如願懷孕生育呢?在一般情況下,甲亢患者也能懷孕生育。但因甲亢本身以及抗甲狀腺藥物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故應等治愈或病情平穩、用藥量較小時,再做懷孕計劃。一旦懷孕,則應注意以下保護措施:

1繼續治療,用藥量降至最小程度,在治療時,禁止使用放射碘。抗甲狀腺藥物中最好使用丙基硫氧嘧啶,若同時用小劑量甲狀腺素片,則可使胎兒呆小症和新生兒甲狀腺腫大的發生大大減少。由於抗甲狀腺藥物可以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引起胎兒甲狀腺腫大和甲狀腺功能減退。因此,大劑量藥物治療是要絕對禁止的。

2手術治療不應首先考慮。隻有長期用藥無明顯效果,或病人無法適應用藥時,方可在懷孕4~6個月間才考慮做甲狀腺手術。

3注意加強營養和保證休息。應比平時多吃些含蛋白質高的食物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盡量少吃海帶、紫菜等富碘食品。

4注意情緒穩定。甲亢病人極易產生急躁情緒,思憂憤懣,患者本人要注意控製,親友也應予以體貼諒解。因為情緒波動不但對康複不利,對胎兒的生長發育也非常不利。

4癲癇患者注意懷孕

癲癇又叫抽瘋,是慢性發作性疾病,可遷延數年、反複發作,因而嚴重摧殘著患者的身體、精神、並影響到婚姻,尤其是直接影響到結婚生育,容易產生遺傳性癲癇疾病。

癲癇病人如能在醫生指導下早期治療,合理選藥、用藥,並長期堅持,一般治療效果還是不錯的,大多數的患者都能像正常人一樣結婚、生育。

與漫長的人生旅途相比,癲癇發作隻不過是幾個短暫的小站。癲癇發病得到有效控製並且智力正常的病人,是能夠與健康人一樣進行正常社會生活的,當然也可以結婚,享受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

問題主要取決於懷孕是否會使癲癇病人的病情加重以及癲癇對胎兒有什麼影響,因此一定要慎重選擇懷孕的最佳時機。

懷孕極易導致癲癇複發,懷孕前已患有癲癇、病情又未能完全控製的患者,孕後由於體內水鈉瀦留、電解質紊亂、情緒緊張、內分泌和呼吸方式改變等等的變化,都可以使癲癇發作變得頻繁;惡心嘔吐等早孕反應,使吸收抗癲癇藥物受到阻礙,使血漿中的藥物濃度下降,促使癲癇複發。與此相似,抗癲癇藥物在體內的代謝也會因懷孕而發生變化,血漿加大清除力度,血液濃度也會下降。所以癲癇病人在懷孕期間應該增加1/3量的抗癲癇藥,以防止癲癇複發。但由於抗癲癇藥物有造成胎兒畸形的作用,增加藥量應當慎重。

因此,患有癲癇的婦女婚後若想生育,須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具體方法是:在連續、係統服用抗癲癇藥物治療,保持3~5年內無複發症狀,腦電圖正常後,先逐漸減量,直至停藥(藥物應在6~14個月內逐漸減量至完全停藥),最後檢查證實病情完全緩解時再懷孕生育。這樣做相對來說是比較安全的。

癲癇極易誘發妊娠並發症。病情沒有完全緩解的癲癇患者出現妊娠並發症的比正常孕婦高;分娩時引產和使用產鉗的機會多於正常產婦;新生兒的死亡率也高於正常產婦所生嬰兒。

抗癲癇藥極易導致胎兒畸形。抗癲癇藥物引起嬰兒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為2%~13%,3種以上抗癲癇藥物聯合使用時,胎兒更易發生畸形。常見的畸形主要有齶裂、兔唇和先天性心髒病。最容易使胎兒發生畸形的藥物是苯妥英鈉和三甲雙酮。卡馬西平還沒有確切病例證實其有致畸作用。丙戊酸鈉偶爾可引起胎兒脊椎裂。因此癲癇女患者懷孕後一定要請醫生幫助選擇用藥,應避免使用致畸危險性大的苯妥英鈉、三甲雙酮和撲癇酮。單一用藥也可降低致畸率。尚未控製的癲癇患者懷孕後千萬不可擅自放棄用藥,因為孕期中頻繁的癲癇發作可致胎兒缺氧,影響胎兒大腦發育,對胎兒造成極大的危害。

抗癲癇藥容易導致新生兒出血。孕婦長期使用苯妥英鈉、苯巴比妥或三甲雙酮後,可致胎兒血液中維生素K依賴的凝血因子濃度降低,新生兒出生後24小時往往會有出血危險。這類嬰兒出生後,應該立即給予維生素K注射。

原發性癲癇很有可能會遺傳給下一代。癲癇在普通人群中的發病率為05%;在原發性癲癇病人的親屬中,癲癇的發病率為3%;繼發性癲癇親屬的癲癇發病率為1%。由此可見,癲癇遺傳的可能性是真實的。此外癲癇的驚厥閾值也有一定的遺傳傾向,癲癇病人子女的驚厥閾值低,受到刺激易發生驚厥。因此,原發性癲癇特別是父母都有癲癇者、癲癇病婦女年齡在35歲以上或有合並症者、癲癇頻繁發作的女性,對生育問題應極為慎重。

抗癲癇藥物能夠使口服避孕藥所含性激素的代謝加快,從而導致避孕藥失效。因此癲癇女性患者在服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期間,最好使用避孕套、宮內節育器等工具避孕。

5腎髒病患者注意懷孕

僅表現為蛋白尿或尿沉渣異常的腎髒病患者,可以放心沒有妊娠危險;即使是大量蛋白尿和水腫也不會嚴重影響到妊娠後果。然而腎髒病伴有高血壓者,約有50%以上發生妊娠死胎;如再合並有腎功能不全,則更有可能發生先兆子癇,應終止妊娠。如果妊娠己至中晚期,應考慮在34周左右引產,因為此後將變得更加危險。係統性紅斑狼瘡是育齡婦女的多發性疾病,本病多數有腎損害(狼瘡腎)。醫學證實一般係統性紅斑狼瘡需要半年的緩解期,妊娠後大多表現良好;高血壓患者妊娠後病情極易惡化並誘發先兆子癇。此外心功能、肝功能及腎功能測定對是否可以妊娠的判斷也有重要意義。還有許多女性患多囊腎病,是否可以妊娠,主要判定依據是腎功能及血壓情況。如果腎功能正常,又無高血壓,能順利妊娠;如果妊娠前已有腎功能不全或高血壓,則妊娠過程凶險。糖尿病腎病患者妊娠,易並發腎盂腎炎及先兆子癇,如本病已有腎功能不全及高血壓,則不宜妊娠。盡管腎髒病變不是由妊娠本身決定的。接受過腎移植手術的婦女,具備如下條件方可妊娠:1腎移植後至少2年,健康情況良好;2身材標準,符合產科條件;3無蛋白尿;4無明顯高血壓;5無排異反應證據等。否則,帶來不良後果則悔之晚矣。

6肺結核患者注意懷孕

除未治愈的空洞型肺結核外,其它情況的肺結核隻要不是活動期,可以在醫生指導下懷孕。

可以懷孕的肺結核患者在懷孕期間,應定期到結核病專科醫院進行檢查,進行一些必要的醫療監護,采取一些必要的醫療保護措施,以保證母體的安全和胎兒的順利分娩。

7高血壓患者注意懷孕

如屬早期高血壓而無明顯的血管病變者,在醫生的指導下可以懷孕。

如屬慢性高血壓伴有心髒、腎等器官病變及內分泌失調者,懷孕後容易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故不宜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