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慢性腎炎的孕婦應遵守適當的醫療生活製度,避免濕冷、過度疲勞、鏈球菌感染及避免用對腎髒有刺激的藥物和避免精神創傷。
治療上除對症治療,如降壓,限製鹽、水攝入,糾正低蛋白血症之外,應根據病情輕重不同區別對待。如早孕時屬蛋白尿型和高血壓型,孕前肌配1326微摩爾/升、尿素氮464微摩爾/升,孕期該值不升高,可在嚴密監測下補充蛋白等治療,左側臥位,繼續妊娠。在妊娠過程中,要反複監測胎兒胎盤功能、肌酐及尿素氮,防治妊高征,對已有子女者應終止妊娠。
對有氮質血症、腎功能不全的重症患者,母、兒預後均不佳,必須及時終止妊娠。
預防再生障礙性貧血
再生障礙性貧血係因骨髓造血抑製,引起全血細胞減少為主要表現的綜合征,屬進行性貧血。
如孕期患再生障礙性貧血,則會使貧血的程度進一步加重,因為紅細胞減少引起貧血;血小板減少和質的異常也引起出血;特別是白細胞減少以及淋巴組織的衰竭,使病人防禦機能低下,造成致命的感染,是妊娠合並再障的主要死亡原因。那麼受孕後是否一定要做流產或引產,則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如孕前已確診再障,在妊娠3個月以內血紅蛋白大於60克/升者,可繼續妊娠;而血紅蛋白低於40克/升及妊娠初期發病者,可做好輸血準備,予以人工流產,流產後需給予有效抗生素治療。
目前多數人認為,孕4個月以上不論是否終止妊娠,進行內科治療後孕產婦死亡率均在60%左右。故主張中、晚期妊娠合並再障者可以繼續妊娠,同時給予積極的支持療法和特效抗生素。
妊娠合並再障並不多見,但為嚴重的合並症,孕婦應定期產前檢查,嚴密監測有關化驗指標。一旦發現問題,應積極采取支持療法,並給予抗生素治療。
要注意激素治療副作用多,不宜長期使用。
嚴重再障可輸血治療,如貧血重者輸入紅細胞,血小板少者輸入血小板,也可輸入白細胞以增加身體的抵抗力。
臨產中應加強觀察,做好輸血準備,使血紅蛋白達到80克/升,盡可能陰道分娩。應適當縮短第二產程;產後及時使用催產素加強子宮收縮,以防產後出血;如有產科指征需做剖宮產者,最好將子宮一並切除,以免產後出血、感染。不論是否手術,臨產前後均應給予強有效的抗生素預防感染。
重症患者在妊娠35周左右必須加強胎兒監護,一旦出現胎兒宮內窘迫,則以剖宮產為宜,並輸新鮮血、血小板。產後要加強新生兒監護。
產褥期產婦繼續采用支持療法,應用宮縮劑加強子宮收縮,應用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
預防血小板減少紫癜
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原發性;一種是繼發性。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妊娠發病多屬此種。臨床表現以粘膜和皮下出血為主。繼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是由感染藥物過敏和血液病引起。
妊娠本身不加重其病情,但對母、子有一定危險性,孕母可出現出血傾向,發生流產、胎盤早剝、胎死宮內、產道出血及血腫、產後出血、腹部傷口出血及血腫,嚴重者可有內髒出血而危及生命。
胎兒可由於母血循環中的抗血小板抗體通過胎盤進入胎兒血循環,使胎兒血小板迅速被破壞,出現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症,而發生顱內出血,圍生兒死亡率達10%~30%。如孕婦患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多年,在早孕期病情平穩,血小板大於50×109/L。且出血傾向輕,僅表現血小板值偏低或略有波動者,妊娠後也不會發生明顯變化,常不需特殊治療,妊娠下去是不會有太大問題的。
在中、晚期臨床症狀重,有出血傾向,可用激素治療;若激素治療無效且症狀明顯甚至危及生命時,可在妊娠6個月前施行脾切除術。若此兩種方法皆無效者,最好停止妊娠。患者妊娠期間,需要注意下列一些問題:
(1)妊娠期要細心監護,即經常檢查,定期化驗血小板計數。當病情緩解,血小板大於50×109/L,一般不需治療。
(2)對於妊娠期首次發病,妊娠期複發、妊娠期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未得到控製者,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3)病情嚴重者,可輸新鮮血或濃縮血小板懸液。
(4)妊娠期不宜施行脾髒切除術,死亡率10%。脾切除術隻用於激素失效不可控製的大出血危及生命時,最好在孕6個月前施行,因妊娠晚期手術也有暴露困難,不宜采用。
(5)胎兒娩出時軟產道撕裂應注意縫合止血,細查傷口有無血腫,並注意防治產褥感染。
(6)很多藥物如噻嗪類、阿司匹林、青黴素、鏈黴素等,皆可作為抗原誘致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故孕婦用藥要慎重,一旦發生應及時停藥。
(7)應常規查新生兒血小板計數,如血小板低於50×109/L,應給予激素。應人工哺育新生兒,這樣可避免新生兒因吸進乳汁而使血小板減少。
預防合並急、慢性腎髒病
妊娠合並的急、慢性腎髒病主要是指急性腎盂腎炎和慢性腎炎。
孕婦妊娠期間常易患急性腎盂腎炎,患病率可高達8%,如不能根治以後反複發作即成為慢性腎盂腎炎,甚至發展成為腎功能衰竭。急性腎盂腎炎表現為寒戰、高熱,可引起流產、早產。在妊娠早期,高熱還可使胎兒神經管發育障礙,無腦兒發病率遠較正常妊娠高。另外,妊娠期的急性腎盂腎炎有30%可發生中毒性休克。
慢性腎炎是一種臨床綜合征,慢性腎小球腎炎是其中最為常見的。一般認為,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腎炎加重。因為妊娠期處於高凝狀態,容易發生纖維蛋白沉積和新月體的形成,而且某些妊娠合並症也會加重腎髒病變的程度,如發生妊高征時,腎小球濾過率和腎血流量都降低,嚴重時可發生腎功能衰竭或腎皮質壞死。
一般來講,慢性腎炎的程度越深,對胎兒的影響就越大,反之,影響就越小。如在病早期僅有蛋白尿無高血壓,血清肌酐小於1326微摩爾/升者,則對胎兒影響小。但慢性腎炎病程長者,由於胎盤表麵被纖維素樣物質沉著,滋養層的物質交換受阻礙,致胎盤功能減退而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甚至胎死宮內。孕婦如有高血壓、氮質血症時,其腎功能惡化機會增多,流產、死胎、死產的機會也隨之增多。血壓越高,肌配水平越高,對母、兒的危險越大。
預防妊娠合並白血病
白血病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疾病,又叫做血癌,任何年齡都可發生此病,其中以1~40歲多見,當然育齡婦女也在此列。本病一般表現為不同程度的發熱,出血是常見的症狀,可發生在任何部位,以皮膚、粘膜多見,其次為胃腸道、泌尿道、呼吸道和子宮。血小板常明顯低於正常。由於出血病人常有貧血,血中成熟的白細胞減少,容易感染,目前為止尚缺乏有效的治療方法。
按病程白血病有急、慢性兩種,妊娠合並急性白血病,易致流產、早產、死胎或胎兒發育遲緩等,很少能達到足月分娩。因此,急性白血病患者不宜妊娠,以免加重病情和影響治療。慢性白血病因病程長,病情進展緩慢,故在醫生嚴密監測下大多數可維持至足月。
預防高血壓綜合征的防治
在妊娠的初期,一般孕婦都有嘔吐或想嘔吐的現象,這種情況稱做“孕吐”,但是由於妊娠所引起的高血壓綜合征變化,即為“前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原因
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確切原因,目前尚不十分明確,有子宮胎盤缺血,家族遺傳因素,免疫學說,血液動力學的改變,血液粘稠度的改變等。子宮胎盤缺血可能是引起妊高症的重要原因。因為妊高症多見於初產婦,多胎妊娠,羊水過多,葡萄胎或伴有慢性血管及腎髒疾病的患者。其次血管反應性增強也可能是產生妊娠高血壓的原因。
有些人認為,孕婦在妊娠中產生令人寒栗的疾病是由胎盤內的特殊物與母體的特異體質引起的。原因至今仍未能確定,隻了解這種症狀專門發生在妊娠的時間,一切症狀都會隨著妊娠的終止而結束,如果給予適當的處置和治療,就可完全治愈。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症狀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可分為妊娠前期的高血壓綜合征和妊娠中、後期的高血壓綜合征,其症狀大不相同。一般人所謂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就是指妊娠中、後期的高血壓現象而言的。
妊娠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症狀很多,一般是出現浮腫、蛋白尿、高血壓等。目前一般認為這些症狀都是由於腎髒機能衰弱而引起的。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症狀嚴重時,頭部會感到不舒服,幾乎與目眩症一並出現,繼續惡化,就可能會導致全身性的癲癇,進而引起痙攣,意識也變得模糊不清或完全失去意識,這種現象與腦溢血患者的症狀,極其相似。痙攣現象一般隻發作一次,也可能反複發作好幾次,更嚴重的患者,會在意識不明不白的情況下死亡,孕婦應特別留意。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患者必須依照醫師的指示治好腎髒障礙。在分娩一個月後,讓罹患妊娠中毒症的產婦接受檢查時,發現約有30%~40%的人沒有完全治好。
腎髒機能受到損害時,若不加以治療,隻要再次懷孕,腎髒機能就會繼續惡化,縱使以後不再懷孕,也會終生陷困於腎髒的毛病中。腎髒是主管排泄身體中廢物的器官,因此腎髒有毛病時,身體中的廢物就無法順利的排出體外,一直蓄積在體內,因而愈積愈多,結果引起尿毒症。
用手指頭自筋骨的上方向下壓,如有隱凹的痕跡,就是浮腫。從皮膚陷凹的程度就可了解浮腫的程度是否嚴重,若浮腫情況嚴重時,在臉上和身體上都會有浮腫現象。如體重在一定的時期內突然增加,這種現象往往因為身體中的水分蓄積得太多,而為皮下浮腫的征兆之一。
在妊娠中,一般孕婦都有或多或少的腳部浮腫現象,其原因為妊娠中隨著子宮的擴大,骨盆瘀血,流動到腳部的血液容易停滯等,這種現象在白天工作的時候特別明顯,縱使沒有妊娠高血壓的孕婦,也會看到浮腫的現象。正常情況下,經過晚上躺臥一晚之後,下腹部的血管所受的壓迫感就會減輕,因此早晨起床時,浮腫現象一定比前一晚減輕。應該留意到這點,孕婦在早晨起床後,如果未見浮腫現象減輕,就可能患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應該積極接受檢查。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治療
罹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孕婦一般在3/1000左右。倘若孕婦本身不知自己的病狀,未接受治療的話,就會影響胎兒的發育,嚴重時母體也會受到影響,所以妊娠中有異常現象時,應該特別注意這種類型的疾病。
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孕婦,如果立刻治療的話,大部分都可平安地生下活潑的嬰兒,而且分娩後也不會留下腎髒機能方麵的後遺症。倘若沒有接受妊娠檢診,不知道患了這種疾病,往往會因此招致死亡,輕者也會在分娩後留下腎髒方麵的器質性疾病。有時母體也會產生突發性痙攣而致死亡。因此孕婦必須特別注意。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防治重點在於保持安靜和餐食療法,其次才是藥物療法。
(1)妊娠高血壓應臥床休息,室內要安靜、避免聲、光學刺激。臥床休息最好采取左側位並稍墊高下肢,這樣可以促進下肢靜脈血液及淋巴液回流,減輕下肢浮腫。由於回心血量增加,可使血容量增加,增加腎髒及胎盤血流供應,腎素分泌減少,前列腺素產生增加,有助於降低血壓,並且有助於防止胎兒在子宮內因缺血缺氧而發生胎兒窘迫,胎兒發育遲緩。之所以要采取左側臥位,是因為左側有乙狀結腸曲,可起緩衝作用,避免膨大了的子宮直接壓迫下腔靜脈。
(2)合理飲食對預防妊娠高血壓也有好處。一般孕婦對鎂的需要量比平時要大。所以患妊娠高血壓的孕婦除要慎用可以導致尿鎂排出增多的利尿藥雙氫克尿噻,速尿及慶大黴素等藥物外,還要注意適當多吃些含鎂豐富的食品。如大豆、花生、杏仁等,少吃肥肉及其它動物性脂肪,主食不要過分精細。
(3)鈣與高血壓有密切關係,口服鈣可以有效地預防血壓升高。妊娠期對鈣的需要量增加,孕婦多吃些含鈣豐富的食品,有助於鈣的補充。
先兆子癇與子癇的防治
先兆子癇、子癇屬重度高血壓綜合征。它具備中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症狀和體征,還有一些自覺症狀,如頭痛、眩暈、嘔吐、上腹部不適、眼花及視力障礙等,稱為先兆子癇。血壓可突然升高,約為213/146kPa(160/110mmHg)或尿蛋白++、+++,水腫也明顯加重。在此情況下,如不及時處理,可在短時間內發展為子癇。
子癇是最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即在先兆子癇症狀基礎之同時出現抽搐和昏迷症狀。抽搐呈發作性的,發作l~2分鍾後暫停,抽搐後患者處於昏迷狀態。抽搐次數與昏迷時間受病情嚴重程度所限,一般來說,是與病情嚴重程度成正比。
先兆子癇、子癇都是十分嚴重的疾病,它可有嚴重的並發症,如心力衰竭、腎功能衰竭、腦溢血、胎盤功能不全,甚則早產和死胎。因此,對每一個孕婦都應預防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對已患有妊娠高血壓者,應積極防治先兆子癇、子癇。
首先是早期診斷。這就要求孕婦積極、主動地進行產前檢查,在妊娠早期應測血壓一次,以了解其基礎血壓,到孕3個月內應按期做產前檢查,密切注意血壓、水腫及體重和尿蛋白的變化。若發現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征象者,即使未確診,亦應早期治療,以降低子癇、先兆子癇的發病率。
對於已發現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除積極治療外,要做好監護工作,最好住院治療監護,密切注意有無高血壓、水腫無頭痛、頭暈諸症狀的變化。患者要臥床,避免強光、高尖聲的刺激。適當減少鹽的攝入量,保持精神安定,防止情緒波動。也可采用中藥調製,但要注意中藥劑量,還可適當使用鎮靜劑。
孕婦晚期骨盆痛防治
有的孕婦訴說骨盆痛,經仔細了解是骨盆前、後的骨縫痛,走路時加重。骨盆是由左、右兩塊骸骨(由骼骨、恥骨、坐骨組成)及其後方的骰骨、尾骨共同圍成的,它們相互之間形成了四個關節,即兩個骰骼關節,一個骰尾關節,一個恥骨聯合,各自有韌帶相連。在未孕時,骨盆各關節之間固定不動成一個整體,發揮其承上啟下的功能。妊娠後,受大量孕激素的影響,骨盆各關節的韌帶鬆弛,關節間的活動度增加,這屬於妊娠的生理改變,目的是使骨盆腔有一定的活動度,有利於胎兒的娩出。如果韌帶過度鬆弛,失去支持作用,孕婦走路、坐立、翻身時困難,便成為病理狀態。有的孕婦隻有骨盆前方鬆弛,恥骨聯合間距大於或等於1厘米的稱為恥骨聯合分離,這種情況可穿合身的彈力褲加以固定,必要時臥床休息等待分娩。如果胎兒過大,應選擇剖宮產,以免分娩時幾頭通過恥骨聯合加重其分離。產後隨孕激素的急速下降,各關節逐漸固定,症狀會消失。症狀消失的時間隨關節鬆弛的程度不一,一般需1周,也有數月才完全恢複的。在症狀未消失前仍應臥床休息。重度缺鈣的孕婦也可有骨盆痛。
妊娠晚期常見症狀的防治
妊娠晚期由於胎兒的不斷增大,孕婦的負擔也逐日加重。在妊娠的後3個月中,也正是孕婦最易出現不正常妊娠反應和染上某些疾病的時候,故應該予以高度重視。切莫把病理現象當成生理改變,聽之任之。因為在整個妊娠過程尤其是在妊娠晚期,如出現不正常反應和染上某種疾病,這不僅不利於優生優育,而且嚴重時還會對母子健康安全構成威脅甚至危及母子生命。故此,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應格外警惕。
突然頭痛
在妊娠晚期孕婦突然出現頭痛,往往是子癇的先兆,尤其是有血壓升高或嚴重浮腫症狀的孕婦更不可忽視,此時可能已是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如不及時診斷治療,還會誘發抽搐、昏迷甚至危及母子生命,故應及時就醫,適時診治處理。
劇烈腹痛
在妊娠中末期,由於外傷、負重或同房後突然出現劇烈腹痛,多為胎盤早期剝離,要去醫院檢查。另外,妊娠晚期如有規律的腹痛,這常是分娩前的征兆,要做好臨產準備。
胎膜早破
孕婦尚未到臨產期,而從陰道突然流出無色、無味的水樣液體,為胎膜早破。早期破水可刺激子宮,引發早產,並會導致宮內感染和臍帶脫垂,影響母子健康,甚至還可發生意外,要找醫生處理。
陰道出血
妊娠晚期的陰道出血,常見於產兆和無原因的、無痛的、反複多次出血的前置胎盤,突發持續性出血並伴有持續性腹痛的胎膜早破及有少量出血,突然一陣痙攣性劇烈腹痛後,宮縮立即停止並有休克體征,有子宮破裂等。這些對母子的安全均構成嚴重威脅,應該去醫院就醫,千萬不可忽視。
嚴重心悸
妊娠晚期因為子宮增大,心髒負擔加重,可以出現心跳加快。如此時患上或原有心髒病,則會造成嚴重心悸心慌,氣促不能平臥,使心髒病之病情加重。孕婦原有或妊娠晚期患有心髒病,對母子的生命威脅很大,應及早就醫,以防止心力衰竭的發生,減少母子的死亡。
過期妊娠
妊娠期超過42周即妊娠期超過預產期半月仍不分娩者稱過期妊娠。過期不生對母子均有害,主要為容易發生胎兒宮內窒息,引起胎兒突然死亡,要去醫院檢查。
身染疾病
妊娠晚期由於孕婦的免疫力低下,常可患上某種疾病尤其是病毒感染如肝炎等。此外,還有甲狀腺功能不全、孕婦患有糖尿病及妊娠合並闌尾炎、肺結核等。無論何種疾病,對孕婦和胎兒都有一定影響。如出現了長期乏力、食欲不振及黃疸、惡心、嘔吐等症狀,應去醫院進行全麵檢查,以便能及早發現是否染病及對症處理,以確保母子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