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懷孕九個月(2 / 3)

注意高危胎兒

高危胎兒有下列症狀與標準。

(l)胎齡不足37周或超過42周;

(2)出生體重在2500克以下;

(3)小於胎齡兒或大於胎齡兒;

(4)家中親戚有嚴重新生兒病史,或新生兒期死亡者,或有2個以上胎兒死亡史者;

(5)出生過程中或出生後情況不良,Apgar評分0~4;

(6)產時感染;

(7)高危妊娠產婦的新生兒;

(8)手術產兒等。四、孕婦的預防

注意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有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妊娠前有糖尿病。第二種情形是妊娠前為隱性糖尿病,妊娠後發展為臨床糖尿病。第三種是妊娠為新發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的發生率為l%~66%,國內發生率小於1%。

妊娠糖尿病係高危妊娠,它嚴重危害母、兒的健康,一定要加以重視,與醫生密切配合,以平安度過懷孕期、分娩期及產後時期。

凡是身體過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20%以上)、尿糖(+++)或連續兩次尿糖(升)者,有明顯的糖尿病家族史,有巨大兒分娩史、死胎和畸形兒分娩史、羊水過多史或反複發作真菌感染者的孕婦,或者在妊娠期有多吃、多飲、多尿和體重減輕(“三多一少”)症狀及視力障礙等症狀的孕婦,要及早到醫院進行檢查,以確診有無妊娠糖尿病。

高血糖可致胎兒畸形。患糖尿病時,在高血糖等有害因素影響下,胎兒於妊娠6周可發生脊柱裂和其他中樞神經係統畸形,妊娠7周可發生腎髒畸形,妊娠8周可發生心髒畸形。器官形成發生在妊娠最初8周內,以後器官已定形。如妊娠確定後(即停經6周後)才嚴格控製糖尿病,則無助於預防胎兒畸形。所以,為預防胎兒畸形,懷孕前和孕早期就應使血糖控製在正常或接近正常範圍內。需要注意的是控製血糖不能口服降糖藥,因為降糖藥對胎兒也有致畸作用,應改為注射胰島素治療。

妊娠糖尿病自我監測

要避免妊娠糖尿病對胎兒的影響,就要在懷孕前和孕早期把血糖控製在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範圍內。首先要學會檢測血糖水平,可通過對四個時間段尿血糖值來估算一天內的血糖水平。

第一段尿是指早餐後至中餐前這一段時間內排出的全部尿液;第二段指中餐後到晚餐前的尿液;第三段指晚餐後至睡前的尿液;第四段指睡後至第二天早餐前的尿液。以每段尿中取一杯測定尿糖,所得的結果是四段尿糖。如每段尿糖在微量和“+”之間,說明糖尿病控製好。當出現低血糖反應(出汗、頭暈、心慌、饑餓感等)或尿糖“+”以上時,需立即去醫院注射胰島素治療。

妊娠糠尿病中止懷孕情況

在有些情況下,妊娠糖尿病病人是必須中止妊娠,並且還要積極治療糖尿病,這些情況是:

①重症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②子癇;

③酮症酸中毒;

④嚴重肝、腎損害;

⑤惡性、進展性增殖性視網膜症;

⑥動脈硬化性心髒病;

⑦胎兒宮內發育停滯;

⑧嚴重感染;

⑨母體營養不良;

⑩胎兒畸形和羊水過多。

合並甲亢要注意

甲亢(即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患者常有多食、消瘦、怕熱、多汗、手震顫、眼球突出、甲狀腺腫大、心跳快等表現,由於此病對女性排卵起抑製作用,所以受孕的機會比較低,但隨著醫療水平的改進,受孕率逐漸上升,所以合並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也不少見。這樣的孕婦容易合並高血壓、流產、早產、死胎、胎兒發育小、產後出血等異常,“甲亢”的病情也可因妊娠、分娩而加重,嚴重時可出現險情。這樣的孕婦要注意自我保健。

孕前就診者,應避孕,積極治療,待病情穩定後l~3年再懷孕較好。

懷孕後病情輕者可給少量鎮靜劑,並適當休息。病情較重者要用抗甲狀腺藥物,但用法及服藥持續時間一定要有醫生指導,切勿過量而造成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大多數孕婦能平安度過妊娠及分娩期,如“甲亢”症狀已控製,又無其他合並症,那麼可以自然分娩。如果病情重,用藥劑量很大仍不能控製病情,或者合並心力衰竭者,要積極終止妊娠,以挽救母親生命。

產後如要繼續服用抗甲狀腺藥物時,不宜哺乳。

新生兒要留臍帶血做有關甲狀腺功能的檢查,注意有無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

甲型肝炎要注意

甲型肝炎是一種經口傳播的傳染病,潛伏期為14~45天,潛伏期及發病期從大便中排病毒,有傳染性。

甲型肝炎的主要表現為發熱、厭食、惡心、嘔吐、腹脹、腹瀉、乏力,大部分病人有黃疸,皮膚、粘膜發黃,小便如茶色,化驗時血清轉氨酸上升。大約有1%病人轉為重症肝炎,出現腹水、下肢浮腫、出血、肝昏迷,甚至死亡。懷孕可加重肝炎病情,使肝髒損害更為嚴重,甚至肝壞死。

如在孕早期合並甲型肝炎的,最好中止妊娠,做人工流產,避免使病情加重。

如果肝炎發生在妊娠中、晚期,大多數學者主張積極治療,不宜終止妊娠,因為此時引產比較困難,而且使用引產藥物、麻醉、手術以及手術過程中發生感染等,都會加重肝髒的損害。如果治療效果不好,病情加重,為挽救孕婦生命必須考慮終止妊娠。

肝炎孕婦分娩時,由於疲勞、出血、手術等等,會增加肝髒負擔,使病情加重,甚至導致急性肝壞死,最後由於出血、肝腎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所以,在妊娠晚期如合並肝炎時,要加強對肝髒保護,防止產程延長,預防出血和感染,並要密切觀察肝功能變化。

甲型肝炎能否引起胎兒畸形目前還沒有一個科學的說法。但由於甲型肝炎孕婦的肝髒功能受到損害,引起消化道症狀,致胎兒吸收、代謝異常,可影響胎兒在子宮內的發育,造成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出生體重低。

由於肝細胞排膽汁功能障礙,使血內膽鹽增高,可引起子宮收縮而早產、流產。

由於全身毒血症,可引起胎兒宮內缺氧或死亡,也可引起新生兒窒息。

甲型肝炎是通過糞——口途徑傳播,所以孕婦與胎兒間不是通過血液垂直傳播的,如果產後母親仍在排毒,通過接觸或護理過程可傳播給新生兒。如母親糞便中已不排毒,那新生兒也就不會因此而患上甲型肝炎。

甲型肝炎病程短,不會發展為慢性肝炎,並獲終身免疫,如果母親“甲肝”已痊愈,肝功能恢複正常,完全可親身哺育嬰兒。

乙型肝炎要注意

乙型肝炎不同於甲型肝炎,因帶有乙肝病毒不發病的患者都是乙肝的傳染源,所以乙肝的發病率要比甲肝的發病率高出許多倍,妊娠期乙肝病毒攜帶者也並不少見。

乙肝病毒有三種抗原——表麵抗原、e抗原及核心抗原。前兩種可在血清中測出,而核心抗原不能直接測出,隻能靠相應的抗體即核心抗體來檢測。與抗原相應的抗體為表麵抗體、e抗體及核心抗體。目前常用的乙肝五項檢測指標就是上述的兩個抗原及三個抗體。

抗原陽性,特別e抗原陽性,表示病毒在體內存在並複製,在各種體液,如血液、汗液、唾液、精液、乳汁中含有病毒,具有傳染性。孕婦與胎兒之間的傳播主要也是通過胎兒接觸到孕婦的血、粘液、羊水而被感染。

與甲型肝炎一樣,乙型肝炎急性期有病毒性肝炎的症狀,但黃疸多不明顯,肝功能受損害,血清轉氨酶升高,肝功能不正常,此時如懷孕,可加重肝髒的損害,使肝炎病情惡化,因此急性期或慢性期出現肝硬化、肝癌時不適合懷孕,一旦懷孕應在早期做人工流產。如果有明顯臨床表現,但抗原尤其e抗原陽性,肝功能不正常者也應積極治療。肝功能正常,最好等抗原轉陰,出現抗體後再懷孕。

如果妊娠中、晚期發現乙肝抗原陽性者,要密切注意肝功能變化情況,包括轉氨酶、血漿蛋白、膽紅素等的變化,還要注意監護肝髒受損情況。如肝功能表示肝損害明顯,應及時終止妊娠。

乙肝抗原陽性要注意

首先在圍生期要加強保健工作。凡孕婦血清試驗陽性者,應在傳染科及產科共同監護下度過孕期,並進一步查e抗原及e抗體。臨產後嚴密觀察產程,在隔離產房分娩,所有的血、分泌物、胎盤要單獨消毒處理。分娩時盡力保護新生兒少受損傷,少受羊水和陰道分泌物汙染。產後不哺母乳,母、嬰均應嚴格隔離。

其次要進行乙肝免疫預防,凡產婦乙肝表麵抗原和e抗原陽性者,所生小兒均屬乙肝免疫預防對象。乙肝免疫可分為三種:乙肝免疫球蛋白被動免疫法;乙肝疫苗主動免疫法;上兩者聯合應用。三種免疫方法中以第三種較合適。

患結核病要注意

根據發病部位的不同,可將結核病分為好多種,如肺結核、腸結核、盆腔結核等,其中盆腔結構可致女性不孕,孕期較常見者為肺結核。

妊娠使孕婦全身負擔加重,可以加重肺結核病情,使其呈活動性。由於孕婦營養消耗和肺功能不好,容易造成流產、早產及胎兒發育小、宮內缺氧等。分娩時也容易發生子宮收縮無力、產程長、產後出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