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終點名次裁決
一、運動員比賽名次,由運動員通過終點的順序決定。必要時,終點裁判員可采用電子錄像係統協助名次裁決。
二、運動員必須以跑步或步行的方式通過終點,摔倒或俯衝方式通過終點將視為犯規(沙灘奪標項目除外)。
三、運動員以胸部越過終點線為到達終點的依據。
第六條人工計時
當比賽采用分組一次性決賽時,設計時組。
一、采用人工計時,每組必須指定3名計時裁判員。使用的電子秒表必須要有60個以上的內存記錄功能,精確度達到1/100秒的標準。發令員發出“出發信號”開表,運動員抵達終點按動電子秒表的分表鍵,依次記錄每個通過終點運動員的成績。本組比賽結束從電子秒表中調出成績,填寫在計時表上交計時裁判長審核。
(一)人工計時正式成績決定如下:
(二)3名計時裁判員中,有2名以上計時表的計時成績相同,此成績為正式成績。
(三)3名計時裁判員的計時表成績各不相同,應以中間的成績作為正式成績。
(四)3塊計時表中隻有2塊秒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以2塊秒表的平均成績作為正式成績。
二、當終點名次和計時成績順序不一致時〔如第二名的成績反比第一名成績好〕,應以總裁判的判定為準。若總裁判判定以終點名次為準,應將第1名成績與第2名成績相加後平均,作為第1名和第2名正式成績〔平均成績取至百分位秒數〕。若總裁判判定以計時成績為準,應以計時成績順序排列名次。
第七條犯規
一、出發犯規
(一)每項比賽隻進行一次出發,任何一名運動員出發犯規都將被取消資格。
(二)沙灘奪標決賽中,出發犯規者被淘汰。
(三)故意阻礙或影響其他運動員將取消資格。
(四)如果在“出發信號”發出前發現運動員搶跑,取消該運動員比賽資格,重新組織出發。
(五)因裁判員或器材問題而導致的運動員搶跑,發令員應將運動員召回,重新組織出發。
二、沒有按規定的路線完成比賽
三、用非正當手段阻止或幹擾其他運動員比賽。
四、各項目比賽規定中的犯規。
第八條全國比賽設項
一、個人項目:
(一)海浪遊泳
(二)救生板競速
(三)沙灘奪標
(四)沙灘跑
(五)鐵人救生
二、接力項目
(一)浮標救生
(二)救生板救生
(三)沙灘跑接力
第三章各項目比賽規定
第一條海浪遊泳
一、起點
海浪遊泳起點距水線5米,長40米。兩端各插一麵旗,起點線的中心位置與海上第一個折返標誌點垂直。
二、比賽距離
比賽距離約400米,第一和最後一個折返標誌點在一條與水線平行的直線上,兩點直線距離約34至40米。
三、終點
終點距水線15米,長3米,兩端各插一麵旗,終點線的中心位置與海上最後一個折返標誌點垂直。
四、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運動員在預備線後站立,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運動員在出發線前站好。運動員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按照規定路線遊完全程,通過終點,完成比賽。
五、犯規
(一)出發犯規
(二)出發後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入水
(三)比賽途中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正常比賽
(四)出發後沒有按照指定的路線通過折返標誌點
(五)從折返標誌點下麵通過
(六)上岸時非法阻礙其它運動員
第二條救生板競速
一、起點
救生板競速賽起點距水線5米,長30米。兩端各插一麵旗,起點線的中心位置與海上第一個折返標誌點垂直。
二、比賽距離
比賽距離約600米。第一和最後一個折返標誌點在一條與水線平行的直線上,距離約75米。
三、終點
終點距水線15米,長20米。兩端各插一麵旗,終點線的中心位置與海上最後一個折返標誌點垂直。
四、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運動員持救生板在預備線後站立,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運動員在出發線前站好,運動員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按照規定路線劃完全程,手持板通過終點,完成比賽。
五、犯規
1出發犯規
2出發後用救生板幹擾或故意阻礙、衝撞其它隊員入水
3比賽途中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正常比賽
4出發後沒有按照指定的路線通過折返標誌點
5上岸時非法阻礙其它運動員
6通過終點時沒有手持救生板
第三條救生板救生
一、起點
救生板救生賽起點與終點在一條線上,長48米,與水線平行,兩端插旗,距水線5米。
二、比賽距離
水線距折返標誌點垂直距離約120米。海上一號浮標和八號浮標之間距離45米。
三、終點
終點與起點相同
四、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各隊兩名參賽運動員前後列隊站在預備線後。前一名擔任溺者,後一名持救生板。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擔任溺者的運動員走到出發線後站好。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跑步入水中,遊向指定折返標誌點,手拍標誌點後舉手示意。而後順時針遊到標誌點後等待救援。擔任施救的運動員持救生板,待擔任溺者的運動員手拍標誌點舉手示意後,從出發線出發至標誌點,按順時針方向劃到標誌點後麵,接擔任溺者的運動員上救生板一同返回上岸,兩名運動員同時手持救生板通過終點。
五、犯規
1出發犯規
2擔任溺者的運動員未拍指定折返標誌點前,擔任施救的運動員已經出發
3在指定折返標誌點前麵進行施救
4沒有按順針順序繞過折返標誌點
5比賽過程中用非正當手段幹擾其它運動員
6兩人沒有同時持救生板通過終點
第四條浮標救生
一、起點
浮標救生賽起點與終點在一條線上,長48米,與水線平行,兩端插旗,距水線5米。
二、比賽距離
水線距折返標誌點垂直距離約120米。海上一號折返標誌點和八號折返標誌點之間距離約45米。
三、終點
終點與起點相同
四、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各隊四名參賽運動員前後列隊站在預備線後。第一名運動員擔任溺者,第二、三、四名運動員擔任施救員。其中第二名持浮標、腳蹼擔任入水施救員。三、四名擔任下水拖帶溺者上岸衝刺任務者。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擔任溺者的運動員走到出發線後站好。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跑步入水遊向指定折返標誌點,手拍標誌點後舉手示意,而後順時針遊到標誌點後等待救援。擔任入水施救的運動員待擔任溺者的運動員手拍指定的標誌點舉手示意後,背救生浮標手持腳蹼從出發線出發,在水中穿上腳蹼遊向標誌點,按順時針方向遊到折返標誌點後,用救生浮標固定並拖帶擔任溺者的運動員返回。陸上兩名擔任下水拖帶溺者上岸衝刺任務的運動員在確認海上兩名運動員返回的情況下可以離開出發線,入水將擔任溺者的運動員拖上岸,兩人拖帶一溺水者三人同時衝過終點。
五、犯規
1出發犯規。
2擔任溺者的運動員未拍指定折返標誌點前,擔任施救的運動員已經出發。
3在指定折返標誌點前麵進行施救。
4沒有按順針順序繞過折返標誌點。
5比賽途中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正常比賽。
6水上兩名運動員在還沒有返回前,已經離開出發線。
7通過終點時兩名擔任下水拖帶溺者上岸衝刺任務的運動員與溺水者分開。
8陸上運動員在下水施救過程阻礙其他隊員上岸。
9被拖帶運動員在水上有劃臂動作。
10被拖帶運動員上岸後做任何配合動作。
第五條鐵人救生
一、起點
鐵人救生賽的起點有兩個,遊泳和救生板起點在岸上,與水線平行,距水線5米,長30米。獨水舟起點在水上,由水線向海麵推進約10米,水深以膝關節沒水為準。
出發同海浪遊泳、救生劃板速度賽。
二、比賽距離
遊泳約280米,救生板約400米,獨木舟約600米,上岸跑約80米通過終點完成比賽。
三、終點
終點線在起點一側與水線垂直,長5米,靠近水線的一端距水線20米。
四、競賽方法
鐵人賽由遊泳、救生板、獨木舟和沙灘跑四個項目組成,每個項目的終點到起點間由跑步聯接。除最後一個項目固定為沙灘跑,其它項目比賽順序由總裁判長確定。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運動員在預備線後站立,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運動員在出發線前站好。運動員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按照規定路線和項目完成全程,通過終點,完成比賽。
比賽中本隊要有一名本隊隊員負責幫運動員準備和收拾器材。
五、犯規
1出發犯規
2出發後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入水。
3比賽途中非法幹擾或阻止其它隊員正常比賽。
4出發後沒有按照指定的路線通過海上折返標誌點。
5遊泳時從海上折返標誌點下麵通過。
6上岸時用非正當手段阻礙其它運動員。
7劃板和獨木舟比賽未通過最後折返標誌點已經離開器材遊泳上岸。
8上岸後沒有按規定的路線行進。
第六條沙灘奪標
一、場地
沙灘奪標場地為長方形,寬12米~24米,長為15~20米,設8~16條道,道寬15米。
二、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運動員兩腳在前朝終點方向,兩臂前伸、屈肘,雙手重疊置於下頜,呈俯臥姿勢準備。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運動員抬頭,發令員發出”各就位”口令,運動員低頭,頜置手臂,身體不得有任何動作,確認運動員準備好後,發令員發出“出發信號”。運動員聽到“出發信號”,起身跑向終點奪標。奪到標的運動員到裁判員處登記為完成一次比賽。
在兩個運動員同時奪得一個標的情況下裁判員可以進行加賽,以確定其中一人進入下一輪比賽。
三、犯規
(一)“各就位”口令後運動員身體未靜止,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比賽成績。
(二)出發犯規。
(三)出發後有意用身體衝撞或阻礙其它隊員。
(四)一個人拿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標。
第七條沙灘跑
一、場地
沙灘跑場地為長方形,寬12米,長為70-90米,設8條道,道寬15米,第一道靠近海邊一側。
二、競賽方法
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運動員在出發線後一米的準備線站立,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運動員走到出發線前站立,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運動員出發衝向終點。
三、犯規
1出發犯規
2出發後有意用身體衝撞或阻礙其它隊員
3未在自己的跑道上完成比賽
第八條沙灘跑接力
一、場地
場地與沙灘跑場地相同
二、競賽方法
每隊四名運動員,第一棒和第三棒接力隊員站在起點,第二棒和第四棒接力隊員站在90米(70米)折返點。總裁判長四聲短哨音,每隊四名運動員分另在起點線和折返點各一米的準備線後站立。總裁判長一聲長哨音,第一棒運動員走到出發線後站立準備出發,聽到發令員發出的“出發信號”,第一棒運動員出發跑到折返點將棒交給第二棒運動員,第二棒運動員接棒後跑到起點將棒交給第三棒運動員,第三棒運動員接棒後跑到折返點將棒交給第四名運動員,第四名運動員接棒後跑過終點,完成比賽。
三、犯規
(一)出發犯規。
(二)出發後有意用身體衝撞或阻礙其它隊員。
(三)運動員未在自己的跑道完成比賽。
(四)接棒時,接棒運動員已經越過起跑線。
(五)第四名運動員通過終點時沒有接力棒。
6途中掉棒在其它隊員幫助下撿起。
第四章場地、器材設備
第一條場地
一、海岸線至少100米,向海上延伸300米。
二、水溫
16度至28度。底於16℃時,運動員方可穿著防賽服參賽。
第二條器材
一、場地器材
(一)海上折返標點15個(九種顏色)。
(二)沙灘線標誌繩。
(三)起點終點旗幟。
二、比賽器材
(一)救生劃板
最小重量為75公斤,最大長度:32米。
(二)接力棒及沙灘奪標棒
用可彎曲的材料製成,例如塑料軟管等。全長度30厘米,外圈直徑約25厘米。
(三)獨木舟
最小重量為18公斤,最大長度:58米,最小寬度為480毫米。
運動員可以使用經中國救生協會認可的自己的器材。
(四)救生浮標
浮標長度約975毫米,係有一條長度約200毫米的繩索,繩索連接一條1200毫米的項圈背帶。且經過中國救生協會核準。
(五)腳蹼
競賽用腳蹼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長度65厘米、寬度30厘米。
(二)禁止使用違反以上要求或可能造成危險的腳蹼。
第三條比賽器材的更換
一、運動員應在比賽開始前檢查比賽器材(如救生板、救生浮標等),發現問題可要求更換。
二、比賽開始後運動員不得更換任何比賽器材。
基層比賽的場地器材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條件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