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覲見儀式過後,我們便在巫師島上連續逗留了十天。總督同意我召喚任何一個我想見的鬼魂,從開天辟地之初到現代所有的死者,並命令他們回答一個我想提問的任何問題,條件是,我提的問題必須限定在它們生活的那個時代的範圍內。

我要求觀看亞曆山大大帝率軍打完阿爾伯拉戰役後統領全軍的場景。

隻見總督用手指做了一個動作,在我們站立的窗台下麵,立刻出現了一座廣闊的戰場。

我又看到凱撒和龐培帶領他們的騎兵準備鏖戰的場麵,看到了取得最後勝利的凱撒得意洋洋的樣子。覲見國王

分別的日子到了。我告別巫師島的總督大人,跟我的兩位同伴一起回到馬爾多那大,我在那裏等了兩個星期,搭上了一艘駛往拉格那格島的船。

1709年4月21日,我們的船駛進克蘭梅尼格河口。這是一座港口城市,我上岸後,受到了嚴格的檢查,我趕緊把自己的經曆報告了一遍。那位海關官員說,我必須被押起來聽候朝廷處理,他會立即寫信給朝廷彙報情況,希望在兩周內得到答複。

我被帶到一間舒適的房間,門口有一名士兵把守。不過,在接受拉格那格王國監管期間,我有進入一座大花園活動的自由,並得到了人道的待遇。

幾天後,我被押解到朝廷去見國王。人們命我趴在地上,一邊向前爬行,一邊舔著地板。不過,地板已打掃得相當幹淨,並沒留下多少討厭的塵埃。其實這是一種殊榮,隻有那些官居高位的官員覲見國王的時候,才有這樣把地板舔幹淨的榮耀。

在這種場合是沒有什麼辦法的,因為大臣覲見時若在國王陛下麵前吐痰或擦嘴,是要治以死罪的。當國王存心以溫和寬厚的方式將他的某位大臣處死時,他就命人在地板上撒上一種棕色粉末,這是一種可致人死命的混合物,舔食起來味道倒是挺不錯的,可是舔食的人將在24小時內死於非命。

當我爬到距離國王的禦座4碼處時,我輕輕抬起身跪在地上,用前額在地上行了7個叩頭禮,再把昨夜別人教我說的一句話念了出來。這是該國法律規定的一句頌詞,專為那些獲允覲見國王的人而設計,譯成英語的意思是願天帝之子吾王陛下壽高於太陽,比太陽長壽11個半月。

國王回答了我的祝福,雖然我不懂他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我又用人們教我的另一句話回答了他,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的舌頭在我朋友嘴裏。我說這句話的用意是,希望讓我的翻譯進來。

國王聽了我的話,便讓人叫來我的翻譯。在翻譯的幫助下,我在一個鍾頭內回答了國王提出的所有問題。國王很高興跟我交朋友,他下令在宮中給我和翻譯開了間臥房休息,並給我撥下每天的生活費,外加一口袋金幣供我日常的開銷。

在拉格那格國王的安排下,我在他的王國逗留了三個月。國王陛下很器重我,要對我委以高官厚祿,可是我覺得還是設法跟妻兒在一起度過餘生更妥當些。離島返鄉

拉格那格人是一個懂禮貌的、慷慨大方的民族,雖然他們也像所有東方國家的人民一樣,性格有點傲慢,但他們對待陌生人卻顯得彬彬有禮,特別是對那些受到過宮廷禮遇的人。我在翻譯的幫助下,結識了許多上流社會的人物。

不管國王是否願意采納我的忠告,有一件事我是下了決心的:既然國王不斷勸我成為他的王國的臣民,那我就接受這個榮耀。

拉格那格國王常常堅持要我接受他的請求,留下來為朝廷效力。但是,當他發現我一心想回自己的祖國的時候,還是很高興地給我開了一紙離開該國的護照,還賞臉給我寫了一封致日本天皇的介紹信,並送給我444個大金塊和一粒紅寶石。我回英國後把這顆寶石賣掉,得到1100英鎊。

1709年5月6日,我辭別了拉格那格國王陛下和我的朋友們,在一位衛兵的護送下來到該國西南部的一座王家港口。

6天後,我找到一艘可以送我去日本的海船。半個月後,我們在日本東南部的小港濱關登陸。

登岸的時候,我向海關官員出示了拉格那格國王寫給日本國王陛下的信件。日方官員很熟悉拉格那格國王禦印的樣式,其形狀就如我的手掌一般,它表示的意思是:國王扶起地上的跛腳乞丐。

濱關城的行政長官深知我所持的信件來頭不小,便把我當做國家的大臣接待。他們為我提供了車馬和仆人,將我送到了京都。

我在京都獲準覲見日本天皇,並遞交了我帶的信件。日本天皇舉行盛大的儀式開讀了這封信,由翻譯向天皇解釋了信的內容。天皇陛下立即下令,我可以提出我的要求,而且,不管我提出什麼要求他都會答應。

我用早已擬好的腹稿回答:我本是個荷蘭商人,因船隻在一個遙遠的地區觸礁沉沒,在海上漂流到拉格那格島登陸。

我這次就是從拉格那格乘船到日本來的,因此我希望在這裏能有幫助我返回歐洲的機會。接著,我又用最謙恭的態度懇求天皇陛下,讓他下令把我送往長崎。天皇同意了我的請求。此時,正好有一支部隊要開到長崎去,天皇命令負責人把我安全送達該地。經過長途跋涉,我於1709年6月9日到達長崎。

我很快便結識了一群荷蘭海員,他們是阿姆斯特丹一艘450噸的海船“阿姆渡那”號的水手。

我曾在荷蘭生活很久,因此我的荷蘭話講得很好,海員們很快就了解了我的來曆。他們很好奇地探問我航海生活的細節,我也盡量簡短地給他們講述我的故事,隻是隱瞞了最主要的情節。

我請求船長讓我搭船回歐洲。當他得知我是外科醫生後,便隻收我半費,條件是讓我擔任隨船醫生。我們一路順風到達好望角,停船補充了淡水。1710年4月10日,我們抵達阿姆斯特丹。在阿姆斯特丹逗留不久,我就乘上該城的一艘船前往英國。

1710年4月16日,在離家五年六個月之後,我又重新踏上了祖國的土地。那天下午2時,我徑直回到家中,與妻兒團聚,一家平安無恙。